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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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網球通常在兩個單打球員或兩對組合之間進行,在打網球的時候,是比其他運動燃燒更多脂肪的,而且這個運動是比較有趣的,下面分享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

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1

1、場地

網球場地應該是長方形,長度爲23、77米(78英尺),單打比賽的場地寬度爲8、23(27英尺),雙打比賽場地的寬度爲10、97米(36英尺)。

場地由一條掛在繩索或鋼絲繩上的球網從中間處分隔開,所使用的繩索或鋼絲繩附着或掛在1、07米(3、5英尺)高的兩根網柱上。球網應允許分伸展開,使之能夠填滿兩個網柱之間的空間,其上網孔的大小以確保球不能穿過爲宜。球網中心的高度應當爲0、914(3英尺),並且用中心帶向下繃緊固定,網繩或鋼絲繩和球網的上端應當用一條網帶包裹住,中心帶和網帶都應完全爲白色。

網繩或鋼絲繩的最大直徑爲0、8釐米(0、33英寸)。

中心帶的最大寬度應爲5釐米(2英寸)。

球網每一邊垂直向下的網帶寬度應當在5釐米(2英寸)與6、35釐米(2、5英寸)之間。

雙打比賽中,每側網柱的中心應距雙打場地的外沿0、914米(3英尺)。

單打比賽中,如果使用單打球網,每側網柱的中心應距單打場地的外沿0、914米(3英尺)。

如果使用雙打球網,那麼球網要用兩根高1、07米(3、5英尺)的單打支柱支撐起來,每側單打支柱的中心距單打場地的外沿0、914米(3英尺)。

網柱的邊長不應超過15釐米(6英寸)或直徑不應超過15釐米(6英寸)。

單打支柱的邊長不應超過7、5釐米(3英寸)或直徑不應超過7、5釐米(3英寸)。

網柱和單打支柱的上端不能超過網繩頂端以上2、5釐米(1英寸)。

球場兩端的界限稱爲底線,兩側的界限稱爲邊線。

在兩條單打邊線之間畫兩條距球網6、40米(21英尺)並且與球網平行的線,這兩條線稱爲發球線。在球網每一邊的發球線和球網之間的區域,被一條發球中線分成相同的兩個部分稱爲發球區,發球中線應當和單打邊線平行並且與兩條邊線的距離相等。

每一條底線都被一條長10釐米(4英寸)的`中心標誌分爲相等的兩部分,中心標誌要被畫在場地內並且和單打邊線平行。

發球中線和中心標誌的寬度爲5釐米(2英寸)。

除底線的最大寬度可以爲10釐米(4英寸)外,場上其它所有線的寬度均應介於2、5釐米(1英寸)和5釐米(2英寸)之間。

所有場地的測量都應以線的外沿爲標準,所有場地上的線的顏色均必須相同,並且和場地的顏色有明顯的區別。

除附錄Ⅲ中的規定之外,在球場、球網、中心帶、網帶、網柱或單打支柱上均不許有廣告。

除上述場地外,附錄Ⅵ中提到的“紅色”和“橙色”場地可以用於10歲及以下組別的比賽中。

注:端線和後擋板之間以及邊線和側擋板之間的最短距離參見附錄Ⅷ。

2、永久固定物

場地上的永久固定物,不僅包括後擋網和側擋網、觀衆、觀衆的坐席和看臺,以及所有場地周圍和上方的固定物,而且還應包括處於各自規定位置的主裁判、司線員、司網裁判和球童。

在一個使用雙打球網和單打支柱的場地上舉行單打比賽時,網柱、單打支柱以外的球網部分屬於場地上的永久固定物,而不能視其爲網柱和球網的一部分。

3、球

在比賽中根據網球規則被允許使用的球必須複合附錄Ⅰ的規定。

10歲及以下組別的網球比賽不可以使用附錄Ⅰ中提到的球。必須使用附錄Ⅵ中提到的3號(紅色)、2號(橘黃色)或1號(綠色)球來代替。

國際網聯將對任何關於某種球或式樣是否符合附錄Ⅰ的標準,以及是否可以被批准用於比賽的問題進行裁決。國際網聯既可以自行作出此類裁決,也可以根據所有對此真正感興趣的團體或個人,包括任何的運動員、器材生產廠商或國家網球協會或其會員等所提出的申請進行裁決。這類申請與裁決應當按照國際網聯的審查與聽證程序來進行(參見附錄Ⅸ)。

賽事組織者必須在賽前公佈:

a、比賽中用球的數量(2個、3個、4個或6個);

b、換球的方案。

如果換球,可採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種:

i、在一個規定換球的單數局結束後。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熱身活動用球的原因,比賽中第一次換球必須比整場比賽的其它任何時候的換球要提前兩局。平局決勝局在換球時也作爲一局計算,但如果換球剛好是平局決賽局開始時,則不應當換球。在這種情況下,換球應當推遲到下一盤第二局的開始前;或者按以下方法進行。

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

ii、在一盤的開始時換球。

如果在比賽期間球破了,這一分應當重賽。

判例1:如果在賽完一分後發現球軟了,這一分球是否重賽?

答案:如果只是球軟了而沒有破,這一分不應重賽。

注:在按照網球規則進行的比賽中,任何用球都必須是由國際網聯頒佈的已被列入官方名單上的批准用球。

4、球拍

在比賽中按照網球規則被允許使用的球拍必須符合附錄Ⅱ的特別說明。

國際網聯將對任何關於某種球拍或式樣是否符合附錄Ⅱ的標準,以及是否可以被批准用於比賽的問題進行裁決。國際網聯既可以自行作出此類裁決,也可以根據所有對此真正感興趣的團體或個人,包括任何的運動員、器材生產廠商、或國家網球協會或其會員等所提出的申請來進行裁決。這類申請與裁決應當按照國際網聯的審查與聽證程序來進行(參見附錄Ⅸ)。

判例1:可否允許球拍擊球面超過一盤的絃線?

答案:不可以,規則中提到交叉的絃線只能是一種式樣,而不是幾種式樣(參見附錄Ⅱ)。

判例2:如果絃線是在一個以上的平面上,是否可以認爲絃線組成的式樣大體上是一致的和平坦的?

答案:不可以。

判例3:減振器是否可以安裝在球拍的絃線上,如果可以,應當安裝在什麼位置?

答案:可以,但這種器材只能安裝在交叉絃線組成的式樣之外。

判例4:在一分的比賽中,一名運動員的絃線突然斷了,他可以用這把球拍繼續比下一分嗎?

答案:可以,但賽事組織者特別規定禁止的除外。

判例5:在比賽中的任何時候,運動員可否使用一把以上的球拍?

答案:不可以。

判例6:可以在球拍內嵌入會影響擊球特性的電池嗎?

答案:不可以,不能使用電池、太陽能或其它類似帶有能源動力的設備。

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2

一、男子單打的賽制:

戴維斯盃所有比賽、奧運會單打決賽、四大滿貫單打比賽是五盤三勝制,其餘比賽均爲三盤兩勝制。

二、網球男子單打具體規則:

1、發球前: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裏,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球(僅能用一隻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即算完成球的發送。

2、發球時: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3、打球中:

(一)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

(二)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前的方格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4、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 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5、發球無效:

過去的規則是擦網發球作廢,重新發球,但2013年國際網聯修改了規定,擦網不再影響發球是否成功,以球擦網後的落點判斷。如果球下網或落到對角發球區外,則發球失誤;或對方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

6、換髮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爲發球員,發球成爲接球。以後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三、網球通則:

1、交換場地:

(一)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後,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爲單數時,交換場地。

(二)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每6分更換一次場地。

2、失分情況:

(一)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二)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三)還擊空中球失敗。

(四)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五)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還擊期間觸及球網。

(六)過網擊球。

(七)拋拍擊球。

(八)發球雙失誤。

(九)擊球時人的身體觸網。

3、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4、休息時間:

(一)分與分之間,撿到球后直至發出,最大間隔25秒。

(二)單數局結束交換場地時可休息90秒。

(三)每盤結束可休息120秒。

(四)每盤的第一局結束後,交換場地時不能休息。

(五)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6分,更換場地時不能休息。

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 第2張

擴展資料:

一、遇到下列情況時,判對方勝一局:

1、運動員每勝一球得1分,先勝4分者勝一局。

2、遇雙方各得3分時,則爲“平分”(deuce)。“平分”後,一方先得1分時,爲“接球佔先”或“發球佔先”。

3、佔先後再得1分,纔算勝一局。

二、遇到下列情況時,判對方勝一盤:

1、一方先勝6局爲勝1盤。

2、雙方各勝5局時,一方淨勝兩局爲勝1盤。

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3

網球規則:發球

每一分比賽有兩次發球機會,第一次發球稱爲“一發”,第二次發球稱爲“二發”,“一發”失誤則進行“二發”,“二發”失誤則失掉一分

發球員的位置(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發球時的規定: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發球失誤: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腳誤。

發球無效:發球觸網後,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均應重發球。

交換髮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爲發球員,發球成爲接球。以後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網球規則:交換場地

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後,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爲單數時,交換場地。

失分: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網球比賽規則基本內容 第3張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連擊球)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活球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壓線球: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網球規則:雙打

雙打發球次序:每盤第一局開始時,由發球方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對方則同樣地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第3局由第1局發球方的另一球員發球。第4局由第2局發球方的另一球員發球。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發球。

雙打接球次序:先接球的一方,應在第1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並在這盤單數局,繼續先接發球。雙方同樣應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何人接發球,並在這盤雙數局繼續先接發球。他們的同伴應在每局中輪流接發球。

雙打還擊:接發球後,雙方應輪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隊員還擊。如運動員在其同隊隊員擊球后,再以球拍觸球,則判對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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