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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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有的時候因爲一些糾紛,這個時候是需要進行仲裁的,在仲裁裁決不予執行後的重新仲裁十分重要。仲裁雖然有一裁終局的制度,下面看看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及相關資料。

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1

對於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是否可以再次申請仲裁的情況,勞動仲裁不受理,不適用15天規定,而適用一般訴訟程序即兩年內提起訴訟,拿着不受理的書面裁決去法院起訴吧

15日規定適用於對勞動仲裁不服的情況,本案是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的情況。

既然勞動仲裁機構已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通常不可再申請勞動仲裁,但可依法起訴。

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

【解答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重新仲裁情況有哪些?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情況應當及時告訴有關部門。有關部門在重新審理裁決後可決定是否開啓仲裁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九條

仲裁員因迴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 因迴避而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後,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是否准許,由仲裁庭決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決定已進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

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2

一、仲裁駁回還能再次申請嗎

仲裁申請被駁回的,如果以同樣的理由再次申請的,仲裁機構不予受理,仲裁申請駁回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九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當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 第2張

二、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1、有仲裁協議。仲裁協議既是當事人授權仲裁機構解決爭議的依據,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轄權的依據。因此,當事人之間訂有仲裁協議是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沒有仲裁協議,而只有一方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不得受理。

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即申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予以保護的合法權益以及要求被申請人履行實體義務的具體內容。當事人申請仲裁後。

其所提出的仲裁請求是否合理,所依據的事實是否真實,理由是否正確,需要由仲裁委員會進一步確定,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時,只要提出具體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可。

3、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當事人申請仲裁解決的爭議事項必須屬於《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範圍,並且不屬於《仲裁法》第3條規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項。

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3

已經發過個人不予受理通知書,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已經發過個人不予受理通知書,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既然勞動仲裁機構已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通常不可再申請勞動仲裁,但可依法起訴。不予受理通知書是行政機關或有關單位出具的不受理相對方申請事項的通知文書,通常是因爲本單位沒有所申請事項的處理權限,或者申請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

勞動爭議案件是隨着我國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而逐步發展起來的一種新類型民事案件,勞動法確立了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一般原則,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以勞動爭議仲裁作爲前置程序。

對於未經實質的仲裁程序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應予受理的問題,尚無明確規定。爲了使勞動爭議能夠及時有效得到解決,對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或決定、裁決的。

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請仲裁嗎 第3張

可視爲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已對該勞動爭議作出處理,當事人對該不予受理的通知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關於勞動仲裁的申請,發生勞動爭議的職工一方有三人以上,並有共同理由的,應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當事人可以委託一至二名律師或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

委託他人蔘加仲裁活動,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明確委託事項和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

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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