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協議書(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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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代持股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代持股協議書(集錦15篇)

代持股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爲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

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爲)。

3.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爲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

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代持股協議書2

隱名投資人(實際股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顯名投資人(名義股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實際出資額

本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元,其中甲方實際出資___________元,乙方實際出資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出資方式爲(現金/實物),該出資在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後,甲方不得抽回資金,逃避責任和風險。

甲方對公司股份的認購出資,交由乙方以乙方名義對公司投資。

第二條、責任承擔與利益分配

乙方爲公司股東,載入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記資料。

甲乙雙方均以自己的實際出資通過乙方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擔責任後,其有權向甲方追償應由甲方承擔的相應份額。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資比例取得的盈餘分配,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雙方在公司的增資擴股、配股權,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義與公司產生法律關係。

第三條、股權轉讓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時,甲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乙方須配合甲方實現該優先受讓權。

乙方轉讓股權全部的,由甲、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產生新的顯名投資人的名義,按公司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新的顯名投資人爲公司名義股東。

第四條、權利限制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如由於乙方的債務糾紛,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保密條、款

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競業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佔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七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3

協議書

甲方:__ ____, 身份證:_________ ,

住址:

電話:

乙方: , 身份證: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

電話:

鑑於:

1、甲方與 、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對公司的投資中並不是主要投資者、及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因投入公司的 萬元佔公司 %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戶,然後再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具有之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毋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6、 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代持股協議書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方目前佔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將其中佔有目標公司_____%的股份轉讓;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的上述股份。

據此,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轉讓的股份

1、甲方依據本協議書,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_____%的股份及其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並在轉讓成交後,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交易、交易基準日

1、各方確認以______年___月___日作爲交易基準日;

2、該日期是甲方讓出上述股份而乙方享有上述股份(即交易)的時間標誌。在該日期之後,乙方即享有基於受讓股份所產生的股東權利、經營決策權、收益權、債權債務責任的承受權利或義務;

3、同時該日期是計算目標公司資產價值的基準時間;

4、本協議一經簽訂即視爲乙方已於上述交易基準日接受了甲方所交付的上述轉讓股份,甲乙雙方不需另行辦理股份交接手續。

三、價款、轉讓資產、待處理資產、債權債務明示

甲乙雙方確認每股轉讓價格爲:____________元/股,合計轉讓股權款爲____________元;

四、價款支付方式、盤點確認

1、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以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____%的股權轉讓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剩餘股權轉讓款通過轉讓或現金方式支付到甲方的賬戶;

3、各方確認已由甲乙雙方共同指派財物人員對目標公司在交易基準日的有形資產作出盤點確認。

五、代持股份、真實股價及股權轉讓變更登記

1、甲、乙雙方同意暫不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而由甲方暫時代表乙方持有上述轉讓股份,在與總公司(______________公司)財務報表合併之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

2、辦理股份轉讓變更登記的時間,在乙方付清股權轉讓款給甲方之後,且已屆滿上述第五條第1款所約定的時間,雙方均有權催告對方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雙方均應予以配合。

3、甲、乙雙方同意在工商行政機關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所遞交給行政機關的股權轉讓合同之中,股權轉讓價款以本協議的約定爲準。

六、聲明、保證和承諾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已合法地成爲目標公司的股東,全權和合法擁有本協議書項下轉讓的目標公司股份;

2、甲方承諾未以轉讓股權爲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履行本協議書的行爲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作爲一方當事人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協議書或單方作出的承諾、保證等。

七、違約責任

1、若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有其它違約行爲的,違約方需要承擔責任;

2、若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有其他違約行爲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返還已收款項(但交回股份)並按照股權轉讓總價的_____%賠償給乙方;

3、若乙方無故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有其他違約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交回股份並按照股權轉讓總價的_____%賠償給甲方。

4、乙方若要轉讓股份,甲方有優先回購權力。

八、保密及違約責任

各方均應對本協議書的內容予以保密,除非各方最終以公式、遞交申請的方式予以披露,否則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均應賠償對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損失,並另行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的義務的行爲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十、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有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目標公司所在地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註冊號:

住址/營業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_%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甲方在_ _______%財產份額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合夥人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

代爲行使該相關合夥人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

1.乙方代爲持有甲方在________%的財產份額,並在《有限合夥協議》及合夥人登記名冊上具名;

2.乙方以合夥人身份參與的相應管理活動;

3.乙方代爲收取投資收益、出席合夥人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4.乙方行使《合夥企業法》與《有限

合夥協議》規定的.合夥人應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_________%財產份額的實際擁有者,對享有實際的合夥人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在委託持有財產份額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爲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財產份額持有人身份參與的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財產份額及其合夥人權益。

3.乙方在以合夥人身份參與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意見,徵得甲方意見後按照甲方意見行駛表決權。

4.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財產份額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持有財產份額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收益、非現金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轉交給甲方。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名加指模):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6

甲方:(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基於事實基礎上共同確認如下事項:

一、甲方佔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權,對應支付入股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該款項以貨幣資金方式支付入股,該股份委託乙方代爲持股。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二、甲方作爲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處置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與乙方無關。

四、如本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乙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五、甲方作爲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權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以及變更登記費用等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權期限爲簽訂確認書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須將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身份從工商局登記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確認書一式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7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住址: 住址:

鑑於 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實際出資 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稱爲代持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爲持有。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權協議書如下:

一、代持股權的情況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爲甲方在 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

1.2 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權全額由甲方出資認購,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的日期爲準。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必須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爲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爲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乙方行使甲方委託權利時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代持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權費用

5.1 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代持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代持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額。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違約責任

8.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爲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爲準;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生效及份數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8

甲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共同經營,實行股份合作,現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股經營宗旨

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股經營項目和範圍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具體地址爲:;店名爲:。

第三條合股經營期限

合股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總股本:甲,乙雙方協商,根據目前市場狀況和該店的發展角度考慮,決定首期對該髮廊的總股本投入爲_______萬元;合股經營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股權分配:經協商,決定甲,乙雙方均爲控股方,甲方股權佔總股份的_______%,投資金額爲萬元;乙方股權佔總股本的_______%,投資金額爲_______萬元。利潤分配及後續投入均以此爲依據。

3、甲,乙雙方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則按實際出資計算確立入股份額。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度覈算爲依據,按比例以現金方式分配。

2、債務承擔:合股債務先由合股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協議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①甲,乙雙方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時按原始入股股份的_______%實施。

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時退股;若要強行退股,將按實際清算後退股方所佔股份的50%實施。

③退股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其他合股人並經其他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股人造成損失的,在視爲無效的同時還要給予賠償。

3、出資股份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股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人對待,否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如合股人將自己現有股份進行分割,轉讓於第三人,需經其他合股人同意,且第三入股人只享有股份盈餘分配和入股債務分擔,不享有合股人權利,並簽訂入股人合約。

第七條合股負責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股人其權限: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業的發展方向和實施策略;

②提名、任務日常經營管理的幹部人選;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項主要經濟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會議;

⑥對合股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⑦檢查合股帳冊及經營情況;

⑧共同決定合股重大事項(重大投資決策,重大政策調整,發展方向的確立,重大人事的表決)。

2、合股人的義務:

①維護共同的利益,宣傳合股事業;

②努力奮鬥,全力以赴,共創合股財富

③服從各項決議,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誠相待,求大同存小異。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其他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股人,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區經營與合股競爭的業務。

3、針對個人言行違背合股事業,干擾合股經營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股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合股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終止:

①合股經營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

③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股終止後的事項:

①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合股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一條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並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和修改與訂立的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合股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9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 公司名稱: 聯繫方式: 地址:

鑑於: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爲持有。

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爲甲方在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

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爲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爲限,根據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爲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

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

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爲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爲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爲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爲代持股協議書的簽字、蓋章頁)

委託方(甲方):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代持股協議書10

本協議由以下兩方於201年月日在重慶區簽訂。

委託人(甲方):(身份證號碼)、楊(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資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稱“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x萬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資,乙方並未實際出資也未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僅是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五、代持股份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全部損失。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八、其它事項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並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含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予全部賠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代持股協議書11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聯方(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由以上各方於月日簽訂於xx省xx市xx。

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情況

1.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有甲方在xx公司(下稱:標的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xx%的股權,對應出資額爲xx元整人民幣(小寫:xx元)。

1.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權的投資款系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標的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

1.4乙方僅爲標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名義股東,丙方爲標的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二、出資信息

2.1甲方於xx年xx月xx日將人民幣陸萬元整匯至丙方的指定銀行賬戶,丙方收到款項後,甲方已履行了相應的出資義務,乙方對此認可和確認。

銀行賬戶信息

開戶行:

銀行賬號:

開戶人:

2.2標的公司認繳註冊資本爲xx萬元整,甲方持有標的公司xx%的股份。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爲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實際股權(含代持股權部分)爲限,根據xx公司章程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實際出資比例享有。

3.3如標的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依據其實際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

3.4甲方作爲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按照其實際持股比例行使股東的監督、決策權。

3.5甲方在標的公司存續期間享受標的公司分紅收益,分紅比例按持股比例計算。

3.6甲方在標的公司工作期間,標的公司應按照勞動合同或其約定向甲方發放工資、獎金、年終獎等,丙方和乙方對此認可和確認。

3.7甲方有權查閱標的公司賬薄、文件以及其他甲方認爲對標的公司運營產生重大影響的文件。

3.8在本協議下,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若因甲方轉讓乙方代持股份產生費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並在合理時間內辦理完畢。

4.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

4.3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予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6未經甲方和丙方的同意,乙方不得以標的公司名義開展任何業務,包括但不限於業務經營、對外擔保、借款、簽訂任何合同、授權委託等;違反此項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5.1本協議在各方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

5.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六、其它事項

6.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並由此給其他方造成損失(含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予全部賠償。

6.2在本協議下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6.3本協議一式叄份,簽署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xx

簽字:

乙方:xx

簽字:

丙方:xx

簽字:

代持股協議書12

接受股份人員(甲方):張勝崴

出讓股份人員(乙方):蔣傑

鑑於:

1、出讓股份人員以內部轉讓股權方式,將所其持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士科貿”)股權中的44%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鑑於國家目前對歐士(北京)科貿公司的主體有所限制,自然人暫不能作爲工商登記股東,爲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權,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次代持的標的

1.1 本次代持標的爲甲方在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25%,對應公司出資 元。乙方受託代持股的標的股權如下: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公司出資比例 %;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公司出資比例 %。

1.2 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爲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7.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第 1 頁 共 5 頁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 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爲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爲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需繳納的新增註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3.4 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文件。

3.5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6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東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股權按同等條件一併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爲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採用 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若乙方爲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爲止。

第 2 頁 共 5 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淨資產的 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於本條淨資產的 倍數的,以成交價的 倍作爲賠償金。

4.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8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股權比例。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

5.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並提供股權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5.2 若標的股權的受讓方爲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股東的,則標的股權在轉讓之後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6.1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第 3 頁 共 5 頁

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7.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3.4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7.3 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爲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

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4 頁 共 5 頁

第 5 頁 共 5 頁

代持股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擁有的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在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者,對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爲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爲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爲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乙方在股東會的表決意見應按照甲方的意見進行表決,不得自行發表意見。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承諾免費爲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持股費用。

六、保密條款協議

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持股協議書1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受託人以合夥份額內部發行方式將所其持東莞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企業(以下簡稱"_____")(合夥份額)中的_______________ %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鑑於國家目前對_____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人數有所限制,甲方暫不能作爲工商登記合夥人,爲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夥份額,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次代持的標的

1.1本次代持標的爲甲方在合夥企業中佔合夥企業總合夥份額的_______________%,對應合夥企業出資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受託代持股的標的合夥份額。

1.2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爲標的合夥份額,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7.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爲標的合夥份額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合夥份額爲限,根據_____合夥企業章程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包括按投入合夥企業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合夥份額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30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爲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爲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需繳納的新增註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3.4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增資擴股說明書》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文件。

3.5如東莞_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企業發生再次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6甲方作爲標的合夥份額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7如乙方任意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合夥份額,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合夥份額按同等條件一併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標的合夥份額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登記中具名。

4.2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合夥份額產生的收益,收益爲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採用匯款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合夥企業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合夥份額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若乙方爲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合夥份額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爲止。

4.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合夥份額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合夥份額,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合夥份額上設定質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合夥份額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合夥份額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合夥企業每合夥份額淨資產的1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合夥份額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於本條淨資產的1倍數的,以成交價的1倍作爲賠償金。

4.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合夥份額比例。

第五條、標的合夥份額的轉讓

5.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合夥份額。甲方轉讓合夥份額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並提供合夥份額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5.2若標的合夥份額的受讓方爲合夥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的,則標的合夥份額在轉讓之後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若乙方爲甲方代收合夥份額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合夥份額轉讓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合夥份額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因標的合夥份額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密

6.1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7.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2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3.4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7.3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夥企業合夥份額,且該等持有合夥企業合夥份額的行爲不會影響合夥企業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合夥份額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爭議解決

8.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協議生效及份數

9.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9.2本協議一式貳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15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電話:

鑑於:

1、甲方與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資者、爲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 萬元佔公司 %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戶,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享有的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6、 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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