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代持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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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權代持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股權代持協議書

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簽署:

(1)代持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持人");和

(2)委託人姓名:舉例,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

在本協議中,代持人與委託人合稱爲"雙方",單稱爲"一方"。

鑑於,

(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取得並持有一家註冊資本爲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即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標企業"),作爲該目標企業元人民幣之註冊資本及相應股權即股權的工商登記股東,名義上持有目標企業上述股東權益;

(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取得和/或持有目標企業的元人民幣註冊資本及相應股權即股權,系根據委託人的指示,代委託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權(詳見下文第1條規定);

(C)委託人願意委託代持人代委託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權,代持人願意代委託人取得和/或持有該等股權;

(D)雙方希望通過本協議,明確代持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代持關係解除相關的問題

因此,

雙方就代持人代委託人持有目標企業股權的代持關係,及明確雙方與此相關的法律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在轉讓條件成就之時轉讓代持股權的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1.代持關係

1.1雙方特此確認代持人代委託人持有目標企業 %的股權即 元人民幣註冊資本(以下簡稱"代持股權",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權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資人而同比例稀釋或者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代持人處置部分代持股權,則除非雙方另行簽署書面協議,代持股權的比例應相應增加或者減少,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適用性)。委託人系全部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並應享有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及所有的權益和風險。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的利益代爲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權。

1.2代持人代委託人持有代持股權不收取任何報酬。

2.股權代持

2.1代持人應當善意地爲委託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權並行使作爲代持股權股東的權利。

2.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應根據委託人指示的要求,及時對代持股權進行適當處置(包括但不限於根據委託人的要求以委託人確定的價格將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權依法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權設定質押);未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或根據委託人書面指示,代持人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或者設置質押或任何權利負擔)代持股權,但非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以各種形式派發的股息、紅利及與因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權轉讓對價、目標企業清算時因持有代持股權而分得之清算財產)均應歸於委託人。對於上述利益中的貨幣部分,代持人應當在收到該等款項後十(10)個銀行工作日內將依據本協議進行扣除後的餘額(如有)劃轉至委託人指定賬戶或者以委託人書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給委託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標企業的股權(如公積金轉增股本),新獲股權應自動增加至代持股權,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應根據委託人的書面要求處置。

2.4委託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力(如有)。

2.5委託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股東投票權(決議權)以及目標企業股東依法享有的股東知情權利。

2.6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如果代持人發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認爲影響代持人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的事件時,應及時通知委託人,並描述相關情形。

2.7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價格(如需要繳付的認繳註冊資本或需支付的轉股價款)、任何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由委託人承擔,代持人有權從代持股權有關收益中相應扣除。

3.代持關係解除

3.1委託人不再擁有代持股權時,代持關係自動解除。

3.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承諾,代持人將根據委託人的指示,及時採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簽署相關的股權轉讓協議)將代持股權變更至委託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將代持股權全部或部分變更至委託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將由代持人承擔。

4.賠償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包括但不限於關於股權處置、通知、授權委託及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等約定,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糾正其違約行爲,未及時有效補救的,應賠償另一方因該等違約行爲而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5.其他

5.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並將持續有效直至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終止。

5.2本協議爲雙方就本協議主題事宜所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將全面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主題事宜達成的任何書面或者口頭的諒解、共識、協議或其他文件。無論本協議的其他任何規定,本協議的法律效力從屬於目標企業的股(期)權激勵計劃以及委託人簽署的其他股(期)權激勵文件,若有任何衝突或者不一致之處(包含但不限於代持股權的權利行使、處置以及爭議解決的約定),以上述股(期)權激勵計劃及文件爲準。

5.3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其進行解釋。

5.4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提交目標企業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終解決。

5.5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應對本協議的存在及其任何條款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專業顧問進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協議將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權(代持人違反本協議未經授權處分代持股權除外)之時終止;本協議的終止不應影響本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義務的履行及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應承擔的責任的承擔。

5.7通知。除非有書面通知改變下列地址,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遞、快遞或傳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過快遞,快遞迴執上的日期應視爲送達日期;如通過專人送遞,專人送遞當日應視爲送達日期;如通過傳真,則在傳真的傳送確認單上顯示的日期應視爲送達,但在傳真後應立即通過專人送遞或快遞將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託人:舉例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5.8本協議一式兩份,委託人、代持人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本頁以下無正文,簽署頁後附)

【股權代持協議簽署頁】

茲證,本協議經委託人和代持人於首頁所書日期簽署。

委託人:舉例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代持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實際出資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爲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部分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爲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爲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1.5如果出現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權而需要承擔這部分股權對應的任何法律責任和風險都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

二、委託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資對應的股權,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在設立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履行實際出資。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僅爲代持目的。

三、委託代持期間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爲)。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爲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採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爲外,乙方作爲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若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願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3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爲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4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5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5.6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託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願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託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爲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代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爲。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7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八、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有限公司已經知情,並且許可其行爲承認甲方的股東身份。(公司蓋章、法人簽字)

甲方:

註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___註冊資本(______註冊資本金爲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爲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外資股權轉讓協議範本

甲方:

乙方:

鑑於********公司系由甲方作爲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爲********萬美元並於年月日經********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爲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本協議簽訂地爲: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爲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爲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爲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鑑於:

1.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經簽署了《__________有限合夥協議》(“合夥協議”),共同設立__________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企業”)。

2.甲方作爲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共向合夥企業認繳並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名義認繳份額”)。

甲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甲方實際認繳份額”);

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乙方實際認繳份額”);

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丙方實際認繳份額”)。

經平等協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確認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的身份及各自認繳份額的收益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名義合夥人與份額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就乙方和丙方所實際認繳份額,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夥企業的名義合夥人。甲方爲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夥企業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實際認繳份額,乙方和丙方爲各自認實際繳份額的實際所有人。

2.認繳份額的轉讓

在獲得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書面請求後向乙方或丙方無償轉讓認繳份額,並簽署轉讓實際認繳份額所需的全部協議並採取全部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認繳份額轉讓協議,協助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

3.投資收益與風險承擔

3.1乙方或丙方就其實際認繳份額對合夥企業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於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協議所獲的名義合夥人身份,而對乙方和/或丙方的實際認繳份額享有投資收益。

3.2乙方和/或丙方對合夥企業的投資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爲領取。

3.3甲方承諾將所領取的投資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認繳份額所佔之比例,於代領後應乙方和丙方的書面請求而劃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賬戶。

3.4因投資合夥企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認繳份額所佔的比例分攤承擔。如果甲方已經代爲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擔了損失,則乙方和/或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請求後將甲方代爲承擔的損失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其他合夥人權利

4.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夥的各項權利,包括參加合夥人會議、行使表決權、參加投資決策委員會、參加風險控制委員會、簽署合夥人會議決議文件等。對於甲方以名義合夥人對外實施民事法律行爲視作獲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權與許可,並由乙方和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5.1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在合夥企業中的名義認繳份額持有期限相同,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

5.2代持期限內,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據合夥企業運行的實際情況變更或者終止代持關係,但是三方需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6.保密雙方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及本協議的存在爲保密信息,未經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披露。

7.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7.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7.2雙方在此同意,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都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承擔。

7.3在爭議發生並提交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享有和履行本協議項下除提交仲裁的爭議之外的權利和義務。

8.其他

8.1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8.2未經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8.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協議的任何變更都需要雙方的書面同意。

8.5本協議的條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條款的無效都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執行性。

8.6本協議以中文書寫,各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有鑑於此,各方於文首所述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甲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激勵股權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激勵股權委託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地址:;

股權激勵方: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甲方爲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乙方爲公司的骨幹員工,爲了充分調動公司骨幹員工的創業積極性,對公司的歸屬感、榮譽感,增強公司對優秀敬業人才的吸引力,根據公司有關決議,決定對骨幹員工進行股權激勵,贈與其一定份額的公司股權。現雙方就股權激勵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激勵股權概況

1、公司股權:公司於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萬元;

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擔任公司崗位,現任一職。

3、甲方贈與乙方的公司的激勵股權(註冊資本金)爲萬元(該等出資佔_____%註冊資本)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

、激勵股權的登記、行使及代持約定

1、爲方便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同意將其依照本協議獲得的股權交由甲方代爲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將激勵股權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記,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2、乙方作爲激勵股權的實際持有人,僅享有分紅權。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應在每年度的月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公司決定不分紅的須經佔公司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股東的同意,不分紅當年的紅利順延至下一分紅週期支付,順延最多不超過兩次。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權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3、4項約定。

、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如發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淨資產值予以回購;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淨資產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購。

(1)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

(2)本協議與國家新公佈的政策、法規相違背,甲方需要回購股權的;

(3)公司解散、註銷或者乙方喪失繼續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5)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2、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無需支付對價。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的;

(2)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爲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爲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6)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關於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禁止從事的行爲之一的;

(8)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內容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

、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淨收益,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4、乙方獲得的收益,按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5、當甲方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時,股權份額按比例自動稀釋。

6、股權激勵期間,乙方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同時乙方所持有的股權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爲,否則,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7、應甲方要求,積極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出讓或者受讓公司股權。

六、協議終止:

1、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時。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七、協議與勞動合同的關係

1、履行勞動合同不影響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勞動關係終止時本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隨同終止。

2、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5%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3、乙方違反約定,不積極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時,應該向甲方承擔5-10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還應該承擔甲方爲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書面約定。

2、乙方在本協議之前與甲方或公司簽訂的有關期(股)權激勵等協議或經營骨幹激勵分紅的一切相關約定隨即自動作廢、終止執行。

3、本協議與公司章程、公司股東會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定地點:簽定地點:

隱名投資人(下稱“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顯名投資人(下稱“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向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投資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相同),乙方則作爲名義股東代甲方持有目標公司____股份。爲明確甲、乙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經雙方友好協商,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簽訂本協議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條 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佔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予以登記。前述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投入,乙方並無前述出資對應的股東義務。

第二條 甲方享有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所對應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表決權、股息及/或配股分配權、清算後剩餘財產分配權以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並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條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條 乙方及目標公司認可甲方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

第五條 如由於乙方的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對此協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賠償由此所導致的甲方損失。

第七條 乙方不得利用顯名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目標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佔目標公司財產和損害目標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甲方(實際股東):

乙方(名義股東):

鑑於

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成立於 年 月 日,註冊資金人民幣萬元,主要經營 。

乙方系目標公司原有股東,甲方投資於目標公司,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並委託乙方持有該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投資/受讓/贈與/繼承/財產分割獲得目標公司 %股權,因甲方原因/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目標公司股東會要求,甲方與目標公司股東達成一致,甲方將股權委託乙方代爲持有,甲方享有目標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包括分紅權和增值權。

第二條 乙方爲目標公司原有股東,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乙方同意代爲甲方持有目標股權。

第三條 對於目標股權,甲方爲實際股東,享有除表決權之外的全部股東權利,負有股東義務,承擔投資風險。

第四條 甲方自願將目標股權對應的表決權讓與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權列席股東會。

第五條 對於目標股權,乙方爲名義股東,應配合甲方完成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提供賬戶代爲轉賬等事項,乙方不享有目標股權的財產權利,亦無相應出資義務和其他股東義務,不承擔目標股權的投資風險。

第六條 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增資的,甲方不享有優先增資權。

第七條 因代持目標股權或目標股權辦理變更登記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收益進行轉讓、贈與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權利限制。

第九條 甲方對目標股權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設置擔保、轉爲顯名股東、委託他人代持等),不違反目標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相關協議約定的,乙方應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乙方不再是目標公司股東的,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目標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區簽訂,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性別:

性別: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文書送達地址:

文書送達地址:

指定賬戶賬號:

指定賬戶賬號:

指定賬戶開戶行:

指定賬戶開戶行: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名義持有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1%股權相關事宜(代持股事宜)達成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

一、______公司概況: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註冊資本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股權結構爲______持股______%、_________持股______%、_________持股______%。

二、名義持股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爲其對______公司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對公司的名義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出繳。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股權份額1%)由乙方代爲持有,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及義務,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資所形成的股權,但其對相關股權並不享有任何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

2、甲方、乙方已確認並知曉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名義股東的義務和責任。

3、甲方作爲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的最終承擔者。甲方有義務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期(在期滿前三日)內將出資款交付給乙方;甲方有義務按照股東會決議事項在相關決議規定時間期滿前三日內履行貨幣給付及行爲給付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所參與表決的股東會決議事項除外);如因本條約定及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相關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作爲名義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轉讓、出質公司股權(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

6、甲方在發現乙方未誠實履行代爲持股人義務的,後者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對乙方的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

7、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在參與公司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參加股東會議、參與投票、參與表決、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等以股東名義參加的商事活動)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認可。

8、甲方有權將乙方代爲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在甲方決定將公司股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無條件的完成股權轉讓;乙方須無條件的配合甲方簽訂、辦理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續;涉及到股權對外轉讓時,乙方應在對外轉讓股權的股東會及相關所有會議及表決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權對外轉讓的事宜;甲方將乙方代爲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第三人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和收益,該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股息及紅利、違約金、賠償款、補償款等。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也不因爲擔任名義股東而獲得任何報酬。

乙方承諾將其代持股所產生的實際收益及權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並承諾在取得收益後的五日內將該收益劃入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指定賬戶。

10、甲、乙雙方的風險確認及分擔方式:

甲方雖系公司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由乙方(即名義持有人)承擔。

11、保密義務:

雙方對本協議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3項的規定按期將出資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約定履行貨幣給付義務及行爲給付義務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於實際損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將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單方面轉讓、出質的,或者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於實際損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於5萬元的,乙方應當按照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賠償。

五、合同的解除:

1、雙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代爲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

3、在乙方決定不再擔任名義股東時,乙方須至少提前90日給予甲方書面通知,並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轉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或參加本協議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具有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將公司股權轉讓、出質、或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者對外進行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因糾紛產生起訴過程中的訴訟費、保全費、保險費、律師費、交通費等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其他

1、甲、乙雙方的文書送達地址爲雙方確認過的在簽訂、履行、解除本協議過程中及訴訟、仲裁過程中各類相關文件、通知書、函、委託書、補充協議等一切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的,在郵寄憑證顯示一方收到文書時視爲送達成功。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變更送達地址須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文書送達地址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視爲送達成功。

3、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甲方:乙方:

性別:性別: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文書送達地址:文書送達地址:

指定賬戶賬號:指定賬戶賬號:

指定賬戶開戶行:指定賬戶開戶行: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名義持有甲方對XXXXXXX公司1%股權相關事宜(代持股事宜)達成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

一、XX公司概況:

XXXX有限公司成立於XX年XX月XX日,註冊資本XXX萬元人民幣,股權結構爲XX持股XX%、XXX持股XX%、XXX持股XX%。

二、名義持股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爲其對XX公司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對公司的名義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出繳。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持有的XXX有限公司的股權(股權份額1%)由乙方代爲持有,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及義務,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資所形成的股權,但其對相關股權並不享有任何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

2、甲方、乙方已確認並知曉XXX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名義股東的義務和責任。

3、甲方作爲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的最終承擔者。甲方有義務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期(在期滿前三日)內將出資款交付給乙方;甲方有義務按照股東會決議事項在相關決議規定時間期滿前三日內履行貨幣給付及行爲給付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所參與表決的股東會決議事項除外);如因本條約定及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相關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作爲名義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轉讓、出質公司股權(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

6、甲方在發現乙方未誠實履行代爲持股人義務的,後者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對乙方的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

7、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在參與公司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參加股東會議、參與投票、參與表決、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等以股東名義參加的商事活動)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認可。

8、甲方有權將乙方代爲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在甲方決定將公司股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無條件的完成股權轉讓;乙方須無條件的配合甲方簽訂、辦理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續;涉及到股權對外轉讓時,乙方應在對外轉讓股權的股東會及相關所有會議及表決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權對外轉讓的事宜;甲方將乙方代爲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第三人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和收益,該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股息及紅利、違約金、賠償款、補償款等。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也不因爲擔任名義股東而獲得任何報酬。

乙方承諾將其代持股所產生的實際收益及權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並承諾在取得收益後的五日內將該收益劃入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指定賬戶。

10、甲、乙雙方的風險確認及分擔方式:

甲方雖系公司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由乙方(即名義持有人)承擔。

11、保密義務:

雙方對本協議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3項的規定按期將出資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約定履行貨幣給付義務及行爲給付義務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於實際損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將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單方面轉讓、出質的,或者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於實際損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於5萬元的,乙方應當按照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賠償。

五、合同的解除:

1、雙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代爲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

3、在乙方決定不再擔任名義股東時,乙方須至少提前90日給予甲方書面通知,並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轉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或參加本協議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具有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將公司股權轉讓、出質、或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者對外進行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因糾紛產生起訴過程中的訴訟費、保全費、保險費、律師費、交通費等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其他

1、甲、乙雙方的文書送達地址爲雙方確認過的在簽訂、履行、解除本協議過程中及訴訟、仲裁過程中各類相關文件、通知書、函、委託書、補充協議等一切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的,在郵寄憑證顯示一方收到文書時視爲送達成功。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變更送達地址須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文書送達地址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視爲送達成功。

3、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

鑑於____網絡技術公司(以下簡稱__)發展需要,乙方欲將其所持股權中的1%股份轉讓給甲方,轉讓價格爲1元。甲方同時將此股份委託給乙方代爲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本股份是基於甲方對公司運營投入受讓的回報,認同爲共同投資合夥經營。雙方約定在獲取天使輪投資後,再按法律程序進行該筆股份的實際轉讓,在此之前由乙方代持,即該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爲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爲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1%的股權,計出資金額5萬元人民幣(公司註冊資本金爲500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爲代持股份。

2.2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爲。

2.3在該筆股份完成實際轉讓和工商變更登記前,股權不得溢價,如甲方退出公司投資,則該筆股權轉爲乙方所有,本代持協議隨即失效。

2.4甲方願意作爲聯合創業人共同投入公司運營,按照投資人角色投入相應資源、精力或智慧,並在約定的時間完成注資。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和股權溢價),由實際持有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係,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後,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爲以外,乙方作爲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4.2鑑於乙方爲公司的最大股東,甲方同時認可乙方作爲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應職責。

五、雙方的聲明與承諾

5.1代持期間,雙方約定該筆股份不可轉讓,轉代持,也不可用於質押等。

5.2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爲,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爲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甲方均予以接受。

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代持股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願,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擔保等損害公司的情形,甲方不承擔責任。

5.4作爲股份實際持有人,甲方承諾對公司盡到運營責任,並對自己所持有股權及時表明意願並要求乙方代爲行使。

六、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6.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完成股東工商登記期間有效。

6.2工商變更股權至甲方名下後,代持關係結束,甲方變爲名義持有人,行使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7.3如代持期限內甲方退出,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不能履行民事行爲責任的情況,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保密約定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仲裁與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8.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內容,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爲本協議附件保存備案。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於20xx年1月13日簽署于山東省濟南市。公司監事___爲本協議見證方,認可並願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住所: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住所:

受讓方(丙方):,身份證號:

住所:

受讓方(丁方):,身份證號:

住所: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等事宜,於年月日在訂立。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共元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

2、乙方同意將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共元轉讓給丁方,丁方同意受讓。

3、甲乙丙丁四方確認:轉讓後,甲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丁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

4、甲乙丙丁四方確認,轉讓前及轉讓後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備案的股權結構也保持不變。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權由甲方代爲持有,甲方與丙方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關係;丁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權由乙方代爲持有,乙方與丁方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關係。

解析

5、甲方、乙方確認,上述股權轉讓款已由丙方、丁方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用以購買公司經營所需的設備及其配件,丙方、丁方向甲方、乙方出示完整的收據及發票,經甲方、乙方確認則已視爲丙方、丁方己繳納上述股權轉讓款,丙方、丁方股權出資款已出資到位。

解析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乙方保證所轉讓給丙方、丁方的股權是甲方、乙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乙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乙方承擔,與丙方、丁方無關。

解析

2、甲方、乙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丙方、丁方享有與承擔。

3、甲方、乙方確認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4、甲方、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及乙方應將未出資到位的出資轉賬到公司名下並出具驗資證明。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盈虧分擔

甲乙丙丁方四方確認按約定比例分享有限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解析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任何一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達其餘各方時即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任何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任何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四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5、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方及乙方未將未出資到位的出資轉賬到公司名下並出具驗資證明。

第六條特別條款

1、公司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利潤的:%:%:%:

%。

2、公司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虧損的:%:%:%:%。

3、公司每月支出,必須由全體股東(甲乙丙丁四方,下同)批准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入賬。每月萬以下(含萬元)的支出由位股東同意即可預支;每月萬以上(不含萬元)的支出應由四位股東同意方可預支;每月累計萬以上的支出或負債,必須經過全部股東同意方可入賬。公司應在每月月底,結清上一個月的會計賬冊並經全體股東簽名確認後方可入賬。

解析

4、公司累計兩個月虧損的,或股東累計兩個月拒絕對賬,或股東累計兩個月拒絕簽名核賬的,或公司累計虧損達到萬元,或公司累計天內達到分紅條件但拒絕分紅的,則任何一位股東皆有權解除本合同,通知送達對方即生效。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生效的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轉讓方(乙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受讓方(丙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受讓方(丁方):(簽名):

日期:年月曰

甲方(實際出資人、股東):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名義出資人、代持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甲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甲方系公司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代持股權(包括預留股權)爲限,享有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收益、重大決策權、表決權、查賬權等法律賦予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稱《公司章程》)約定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乙方系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權的名義出資人,對代持股權相對應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權利。

現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持股權基本情況

1.甲方在公司設立時認繳出資______元(人民幣、下同),佔公司股權的______%,認繳出資方式爲現金;

2.甲方上述股權由乙方代爲持有,乙方聲明並確認:代持股權的投資款全部由甲方提供,並委託乙方全部代爲投入,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爲甲方;

3.乙方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的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與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第二條委託代持權限

1.在股權代持期間,除本協議約定的限制條件外,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稱《公司法》)規定及《公司章程》的約定,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後,代表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

2.公司的日常事務表決由實際出資人行使,甲乙雙方應簽署《授權委託書》(見附件一),該《授權委託書》自雙方簽字時生效,自本協議終止並辦理完相關手續時爲止。

第三條委託代持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本協議終止、並辦理完成相關手續時終止。

第四條代持股權的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持,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的任何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職務行爲限制及報酬約定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並擔任公司______職務,任期與代持股權期限相同,代持股權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______職務;

2.乙方行使______權利時,應參照本協議關於對代爲行使股東權全部規定進行;

3.在代持股權並擔任______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協議對______全部義務性要求,如需要以______身份參與表決時,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內容進行投票;

4.乙方不得利用______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全面、及時賠償;

5.乙方______身份依據代持股權的約定而產生的,乙方不因該身份收取公司和甲方的任何報酬。

第六條代持股權的轉讓及乙方的協助義務

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

2.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無條件接受,並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3.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特別事項

1.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爲需要,均可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並以股東身份直接參與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安全和完整,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設定質押等;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該股權。

第八條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所涉事項向一切利害關係人明示或暗示;

2.本協議終止後,保密義務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佈不會給雙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爲止;

3.一方對違反本條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期限屆滿時;

(3)甲方直接持股時;

(4)甲方將該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

(5)乙方的行爲嚴重損害甲方該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7)甲方認爲需要變更和終止本協議的其他情形。

2.協議變更或者終止,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辦理完成股權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爲無效。

一、__________公司目前基本情況__________公司繫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_____,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爲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並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託持股的份額。若受託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__________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對__________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佔__________公司_______股權。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於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爲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__________受託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託方行使受託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對__________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後,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義務,並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__________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__________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後____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風險提示:

由於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於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後____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爲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爲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託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於損害委託方權益。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

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_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118607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碼:電話:乙方(受託方):身份證號碼:電話: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XX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爲無效。

一、XX公司目前基本情況XX公司繫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_____,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爲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並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託持股的份額。若受託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XX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對XX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佔XX公司_______股權。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於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爲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XX受託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託方行使受託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對XX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後,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XX公司的出資義務,並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XX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XX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後____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風險提示:

由於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於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XX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後____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爲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爲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託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於損害委託方權益。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

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XX公司留存一份。甲方(簽字):身份證號: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身份證號: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持股基本情況

1.1甲方在XXX公司有限公司中佔20萬股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100萬元,該股份由乙方代爲持股。

1.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於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XX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爲限,享受公司股東權利,並承擔股東義務。

2.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XX公司有限公司發生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情形的,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30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3.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四條特殊約定

4.1XXX公司有限公司擬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年內掛牌創業板或在國內主板上市。如果XX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年內掛牌或甲方獲悉公司正在或將要處於經營不善或資不抵債等境地,甲方有權將股權轉讓給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轉讓股權的權利,則乙方必須無條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股權轉讓價款爲人民幣200萬元,支付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五條代持股份的費用

5.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代持股份的轉讓

6.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1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保密

7.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對本協議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及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後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價款匯至乙方下列賬戶:

賬號:

開戶行

戶名:

11.2本協議項下股權所獲任何價款,投資收益等均需轉賬至甲方下列賬戶:

賬號:

開戶行

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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