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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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緩刑嗎,緩刑是一種附條件不執行的刑罰制度。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規定,服從監督,定期向考察機關彙報自己的活動情況,下面看看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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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實刑還能緩刑嗎

如果已經被人民法院判了實刑,是不能緩刑的。

緩刑的適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爲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

緩刑的考驗期限,是指對受緩刑宣告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1年。

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緩刑嗎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能折抵緩刑的考驗期限。

緩刑犯的考察和處理有三種情況:

第一,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如果又犯新罪,或者發現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刑法第9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第二、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如果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第三,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如果沒有上述情況,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並且應當公開予以宣告。

我國刑法中對軍人違反職責罪還有特別緩刑的規定,即在戰時,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

需要注意:緩刑是一項執行刑罰的方法,而不是刑罰的種類。

緩刑是一種虛刑,是需要由人民法院來決定的,緩刑需要遵守相關規定。

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緩刑嗎2

一、實刑怎麼改判緩刑

實刑與緩刑是兩種不同的刑罰,不能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最終能否改判緩刑還需法院根據實際案情而定。

二、判緩刑有哪些條件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爲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後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緩刑嗎 第2張

2、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於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

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爲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正確適用緩刑的條件,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對正在準備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懾力,充分發揮刑法的打擊犯罪、懲罰犯罪的作用。

三、緩刑的考驗期限有多長

1、《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2、《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緩刑嗎3

一、緩刑是否要坐牢

1、不一定。緩刑是一種附條件不執行的刑罰制度。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雖然在緩刑考驗期內不要求被收監服刑,但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規定,服從監督,定期向考察機關彙報自己的活動情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請考察機關批准。

2、考驗期滿,未違反規定的,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若是在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或者犯新罪、發現判決前的漏罪的,則撤銷緩刑,予以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3、緩刑並不是所有犯罪的人都可以適用,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

首先,犯罪分子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這類犯罪分子一般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小。而且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犯罪情節較輕;二是有悔罪表現;三是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是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其次,犯罪分子必須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因其有較大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再犯可能性大。

最後,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適用緩刑,最終是否適用由法院依法確定。但是對於不滿18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由此可見,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雖然在緩刑考驗期內不要求被收監服刑。但並非如大家所說的那樣“處罰幾乎沒用”、“形同虛設”。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除了要遵紀守法外,還需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有違抗或違反,“分分鐘”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更有甚者,會加重執行。

判實刑後可以申請緩刑嗎 第3張

二、判緩刑算不算有案底

判緩刑算有案底,因爲判緩刑,代表已經有了犯罪記錄。緩刑不是免除刑事處罰。緩刑與免除刑事處罰的區別就在於緩刑在一定時期內,仍然保留執行原判刑罰的可能性。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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