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股權協議書範文集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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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權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己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辛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稱"贈與人",已方、庚方、辛方合稱"受贈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已方、庚方、辛方合稱"各方"
鑑於:_______________
A.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是蘇州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合計持有公司100%的股權,其中甲方持有____________%、乙方持有____________%、丙方持有____________%、丁方持有____________%、戊方持有____________%;
B. 於本協議簽署日,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20xx萬元,已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繳足。公司主營業務爲......;
C. 已方、庚方、辛方是......領域的專業人員,在......領域擁有豐富的專業經驗;
D. 各方擬以公司爲平臺,整合各方在資本、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及專業技術等方面的比較優勢,進行合作,共謀發展;
E.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就前述合作事宜進行了充分商議並就有關事項達成一致;
現鄭重將各方就合作有關事項所達成的一致列示如下,以資信守:_______________
一、股權贈與
1. 各贈與人按下列數量/比例分別向受贈人贈與公司股權:_______________
2. 贈與完成後,受贈人成爲公司股東,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3. 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或在境內外的合格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簡稱"發行上市")或公司累計融資額達到人民幣1.2億元(包括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之前(以先到者爲準),贈與人將確保受贈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釋。
前述時點之前(以先到者爲準),公司如有增資擴股等情形,贈與人將向受贈人贈與並/或確保增資時新進股東向受贈人贈與股份,以維持受贈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變。屆時如由增資時新進股東或其他股東進行贈與且該等股東提出要求的,贈與人應與該等股東簽訂實質內容與本協議一致的相關法律文件。
同一受贈人原受多個贈與人贈與股權的,該多個贈與人應按各自原贈與股權的比例履行前述義務。
4. 不論受贈人結婚與否,所贈與的股權(包括後續分配的紅股、紅利)均僅爲相應受贈人的個人財產。
5. 因受贈股權而產生的稅負(如有)由相應受贈人自行承擔。
二、受贈人義務
6. 爲保障股權激勵目的的實現,避免各方終止合作對公司上市進程將帶來的嚴重負面影響,就前述股權贈與,受贈人負有如下義務:_______________
(1) 自入職之日起,全職、連續地在公司或公司認可的關聯公司工作至少3年;
(2) 研發的所有與公司業務有關的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應爲公司或公司認可的關聯公司;
(3) 嚴格保護公司各項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相應贈與人除外)轉讓被贈與的股權;
(5) 不得委託他人(相應贈與人除外)持有被贈與股權或代爲行使被贈與股權的股東權利;
(6) 不得在被贈與的股權上設定質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擔保措施;
(7) 不得有違法犯罪行爲並被追究刑事責任;
(8) 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業務同類的業務;
(9) 不得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公司遭受重大的實際或可得利益損失;
(10) 不得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本協議規定或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爲。
就爲確保受贈人股權比例不被稀釋而後續贈與的股權(不論由何______贈與),每一受贈人同樣負有上列義務。
7. 受贈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義務的,贈與人可撤銷贈與,收回所贈與的全部股權,不論該等股權系何時贈與。該受贈人不得主張部分返還或按根據任何方法計算的比例返還。
贈與人撤銷贈與時,受贈人在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不滿2年的,贈與人無須向受贈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支付;受贈人在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的,贈與人將按所收回股權于贈與時對應比例的公司註冊資本的金額(不論公司註冊資本其後是否增加),向受贈人支付現金。
8. 贈與人撤銷贈與之前,公司如有分紅送股等情形,贈與人撤銷贈與的,基於被贈與股權而享有的所有紅利和/或紅股(不包括現金紅利)亦應返還。
贈與人撤銷贈與的,受贈人對於撤銷贈與前、公司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類公積金、未分配利潤、淨資產增加額等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9. 受贈人如去世或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爲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不滿2年,贈與人可收回所贈與的股權,並無須向任何______進行任何金額的支付;受贈人如去世或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爲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贈與人可收回所贈與的股權,並按所收回股權于贈與時對應比例的公司註冊資本的金額(不論公司註冊資本其後是否增加),向受贈人或其繼承人、監護人支付現金。
10. 贈與人收回股權的,相應受贈人或其繼承人、監護人應配合簽署有關文件及辦理相關的變更登記手續。
11. 於公司完成發行上市之日,除第(2)、(3)、(8)、(10)項以外,以上第6條所列的受贈人義務均予以解除。受贈人與贈與人、公司其他股東、公司及公司的關聯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依照屆時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或股東間協議執行。
三、承諾、保證
12. 贈與人承諾其對被贈股權擁有合法、完整的產權,有權進行本協議中約定的贈與,其股權贈與行爲不構成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的違反或對任何第三方的違約。
13. 受贈人承諾其爲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服務以及受贈股權的行爲不構成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的違反或對任何第三方的違約。
四、違約責任
14. 贈與人或受贈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依法向對應的受贈人或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特別約定
15. 公司發行上市前,受贈人如經贈與人同意轉讓受贈股權,就擬轉讓的股權,同等條件下,該等股權的原贈與人(屆時須仍具備股東身份)有優先購買權,即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購買的權利。如擬轉讓股權的全部或部分原由多名贈與人贈與,則該等贈與人按原贈與股權的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16. 本協議簽訂後,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不再履行。
17. 本協議簽訂後,贈與人失去公司股東身份的,該贈與人不再負有確保對應受贈人股權比例不被稀釋的義務,除非屆時各方另有約定,該等義務由其他贈與人按本協議簽訂時的股權比例承擔。例如,5名贈與人中,1人退出,其餘4人原在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爲30%、30%、10%、10%,4人股權比例合計80%,則該4人分別按37.5%、37.5%、12.5%、12.5%的比例承擔所退出的贈與人的前述義務。
六、其他
18. 辦理工商登記時,如公司登記機關不接受本協議、要求必須以轉讓的方式給與受贈人股權,各方可簽訂相應股權轉讓協議。各方確認,屆時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的股權轉讓協議僅爲辦理登記備案之用,內容如與本協議不一致,以本協議爲準。
19. 各方聲明自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和權利能力,已充分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內容和意義,願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20. 本協議包含了各方就股權激勵事宜達成的所有一致,並替代各方之前曾有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約定。
21.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以作補充。
22. 就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相關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23. 本協議一式10份,各方各執1份,公司保存2份,自全部受贈人辦理完畢入職手續併到崗工作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爲本協議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爲以下各方之間《股權贈與協議》簽署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辛方: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股權
1、甲方願意將其持有標的公司的______萬股份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購買上述由甲方轉讓的股權。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轉讓股權。
4、甲方向乙方轉讓股權的同時,甲方擁有的附屬於該股權的一切作爲投資者所享有的權益將一併轉讓。
5、雙方約定本次股權轉讓的效力自本協議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權轉讓完成以後,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標的公司的全部股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元。
三、甲方保證與聲明
1、甲方爲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爲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爲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四、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五、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方承擔。
六、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其義務,則被視爲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實際損失,並承擔由於其違約而引起的一切經濟、行政或法律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因本次股權轉讓的轉讓手續的結束而解除。
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月___日於北京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____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 言
1.鑑於股權出讓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某某”)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目標公__________(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爲機械設備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等。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發。
2.鑑於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___),股權出讓方爲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於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的股份;股權出讓方願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股份轉讓予股權受讓方,股權受讓方願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我國臺灣地區);
(2)“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3)“股份”指現有股東在目標公司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註冊資本數額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4)“轉讓股份”指股權出讓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權;
(5)“轉讓價“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6)“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 條款;
(7)“現有股東”指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與章程;中載明的目標公司的股東,即出讓股東和本協議股權出讓方;
(8)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爲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棲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爲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股 權 轉 讓
2.1甲方雙方同意由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爲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爲:人民幣______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於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___(___%)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 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於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____(___%)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股權受讓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後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爲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工作日內,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_____元,並在本協議第4. 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於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餘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 條支付給股權出讓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股權出讓方提供、並經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爲: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 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爲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並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後和本協議第3. 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鑑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鑑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____(___%)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餘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後,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後,股權受讓方纔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1)股權出讓方已全部完成了將轉讓股份出讓給股權受讓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2)股權出讓方已提供股權出讓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股權出讓方公司章程對相關權限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3)作爲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序發出書面聲明,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4)股權出讓方已經按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價值評估手續,以及向中國財政部或其授權部門(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股份轉讓申請,並且已經取得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
(5)股權出讓方已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並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轉讓文件;
(6)股權出讓方已簽署一份免除股權受讓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7)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爲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 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 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於本協議第4. 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願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於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並且股權出讓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後,但不應遲於協議終止後___(__)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 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並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後,第4. 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爲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 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 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成爲目標公司析股東。但在第四章所規定的先決條件於本協議第4. 條所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得以滿足,及股權受讓方將轉讓價實際支付給股權出讓方之日,本協議項下各方權利、義務始最終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 股權受讓方有權於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第4. 條第(9)款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後,按照目標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並履行一切作爲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 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整和準確;
(2)每一方均爲一傢俱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按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擁有獨立經營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資產的充分權利;
(3)具有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准,並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每項義務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准;
(4)其合法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構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5)無論是本協議的簽署還是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均不會牴觸、違反或違背其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規或任何政府機構或機關的批准,或其爲簽約方的任何合同或協議的任何規定;
(6)至本協議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有關法律或可能會妨礙其履行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況;
(7)據其所知,不存在與本協議規定事項有關或可能對其簽署本協議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懸而未決或威脅要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調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額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並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1)除於本協議簽署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並無一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有關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進行、尚未了結或有其他人威脅進行;
(2)除本協議簽訂日前書面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並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擔保、抵押、質押、保證,且股權出讓方爲該股權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3)目標公司於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爲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3:股權出讓方的聲明與保證)真實、準確,並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 條及第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後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爲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後 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 違 約 責 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爲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3)股權出讓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權受讓方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出售其在目標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資產給第三方;
(4)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 保 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任何一方應限制其僱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枯爲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於:
(1)在披露時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並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後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3)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並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政黨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呼其他僱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僱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 可 抗 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後發生並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發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衆騷亂、故意破壞、徵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爲、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陰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 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陰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 通 知
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掛號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後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掛號航空信方式發送,以郵寄後5日視爲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發送的,應在發送後,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區____路___號______樓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區 ________ 大街___號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 附 則
12. 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並應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後的內容爲準。
12.2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爲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爲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的程度。
12.4股權受讓可視情勢需要,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其關聯公司,但需向股權出讓方發出書面通知。
12.5本協議所述的股份轉讓發生的任何稅務以外的費用和支出由股權出讓方負責。
12.6本協議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協議股權轉讓之全部約定,取代以前有關本協議任何意向、表示或諒解,並只有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補充。
12.7本合同的約定,只要在轉讓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則在轉讓完成日期後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2.9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寫,每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及其他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權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
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 %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 元,實繳註冊資本 元,協議簽訂當時 公司基本賬戶餘額: 元)以 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 元。
第三條 甲方保證
1、甲方爲本協議
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爲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爲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四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一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方:(甲方)
住所:
受讓方:(乙方)
住所: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____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爲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爲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爲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三條 盈虧分擔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讓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所持公司(下稱“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執行。
一、股權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的標的爲:甲方合法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
二、股權轉讓的價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幣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天內按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賬方式分次付清給甲方。
三、合同生效條件
當下述的兩項條件全部成就時,本合同始能生效。該條件爲:
1、本合同已由甲、乙雙方正式簽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權力機構(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授權與批准。
四、股權轉讓完成的條件
1、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全部手續,並將所轉讓的目標公司%的股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2、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記檔案中均已明確載明乙方持有該股權數額。
五、各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爲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
(2)甲方爲目標公司的股東,合法持有該公司%的股權;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未向任何第三人設臵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股權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股權轉讓過戶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臵目標公司的任何資產,並不得以目標公司的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目標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關目標公司的法人資格、合法經營及合法存續狀況、資產權屬及債權債務狀況、稅收、訴訟與仲裁情況,以及其他糾紛或可能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虛假、不實、隱瞞,並願意承擔目標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當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爲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
(2)乙方對本次受讓甲方轉讓目標公司%股權的行爲已得到了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狀況有所瞭解;
(3)乙方保證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能力;
(4)乙方保證在其成爲目標公司的股東後將進一步促進和支持該公司的發展。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爲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爲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5%,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方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
2、雙方同意,出現以下任何情況本合同即告終止:
(1)甲、乙雙方依本合同所應履行的義務已全部履行完畢,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已完全實現。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轉讓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項原因而終止時,甲方應在10日內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
3、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保密
任何一方對其在本合同磋商、簽訂、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生產經營、投資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業祕密,不得向公衆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開或傳播此等商業祕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爲目的利用此等商業祕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會公衆利益要求;(3)對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同意。
九、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解決,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目標公司存檔壹份,其餘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出讓方(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甲方: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
住址:
聯繫方式:
_____公司制定、實施本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公司業績持續增長,在提升公司價值的同時爲員工帶來增值利益,實現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轉讓股權、乙方爲公司服務一定期限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股權轉讓
出於對公司快速發展的需要,爲激勵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條件下以約定的價格認購甲方持有公司的_____%的股權。
二、激勵對象的資格
1、同時滿足以下人員:
爲_____公司的正式員工。
截至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公司連續司齡滿_____年。
爲公司_____等崗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核心員工。
2、雖未滿足上述全部條件,但公司股東會認爲確有必要進行激勵的其他人員。
3、公司激勵對象的資格認定權在公司股東會,激勵對象名單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批,並經公司監事會覈實後生效。
三、標的股權的種類、來源、數量和分配
1、來源: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給激勵對象的標的股權爲_____公司原股東出讓股權。
2、數量:_____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公司實際資產總額_____%的股權。
3、分配
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增加註冊資本、派發現金紅利、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權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標的股權數量、價格和分配的,公司股東會有權進行調整。
四、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權日、可行權日、禁售期
1、有效期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爲_____年,自第一次授權日起計算。有效期內授予的股權期權,均設置行權限制期和行權有效期。
行權限制期爲_____年。
行權有效期爲_____年。
2、授權日
本計劃有效期內的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公司將在_____年度、_____年度和_____年度分別按公司實際資產總額的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條件的激勵對象授予標的股權。
3、可行權日
各次授予的期權自其授權日_____年後,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方可行權。
本次授予的股權期權的行權規定:
在符合規定的行權條件下,激勵對象自授權日起持有期權滿_____年(行權限制期)後,可在_____年(行權有效期)內行權。在該次授予期權的_____年行權有效期內激勵對象應採取勻速分批行權的原則來行權。行權有效期後,該次授予的期權的行使權利自動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4、禁售期
激勵對象在獲得所授股權之日起_____年內,不得轉讓該股權。
禁售期滿,激勵對象所持股權可以在公司股東間相互轉讓,也可以按照本計劃約定,由公司回購。
五、股權的授予程序和行權條件程序
1、授予條件
激勵對象獲授標的股權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業績考覈條件:_____年度淨利潤達到或超過_____萬元。
績效考覈條件:根據《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覈辦法》,激勵對象上一年度績效考覈合格。
2、授予價格
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標的股權的價格;公司實際資產________獲受股權佔公司實際資產的比例。資金來源: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標的股權所需資金的1/3由激勵對象自行籌集,其餘由公司發展基金劃撥。
3、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
公司在標的股權授予前與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激勵對象未簽署《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或已簽署《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讓標的股權款的,視爲該激勵對象放棄參與本次授予。
4、授予股權期權的程序
公司與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公司於授權日向激勵對象送達《股權期權授予通知書》一式貳份。
激勵對象在三個工作日內簽署《股權期權授予通知書》,並將一份送回公司。
公司根據激勵對象簽署情況製作股權期權激勵計劃管理名冊,記載激勵對象姓名、獲授股權期權的金額、授權日期、股權期權授予協議書編號等內容。
5、行權條件
激勵對象對已獲授權的股權期權將分_____期行權,行權時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激勵對象《_____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覈辦法》考覈合格。
在股權期權激勵計劃期限內,行權期內的行權還需要達到下列財務指標條件方可實施:
六、本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和終止
1、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
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仍在公司任職,其已經所獲授的股權期權不作變更。
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仍在公司任職,變更後職務在本計劃激勵對象範圍內,按變更後職務規定獲授股權期權。
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但仍在公司任職,但變更後職務不在本計劃激勵對象範圍內,變更後不在享有獲授股權期權的權利。
2、激勵對象離職
指因各種原因導致激勵對象不在公司任職的情況
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與之續約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尚未授予的股權期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但需將該股權以_____價格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或公司根據新的激勵計劃新增的激勵對象,或由公司以_____價格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行權和授予,予以作廢。
___、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願與公司續約的。
b、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勵對象因個人績效等原因被辭退的。
c、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辭職並經公司同意的。
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經營性原因等原因被辭退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並可保留,但未經公司股東會一致同意,該股權不得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期權和尚未授予的股權期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無效,該激勵對象需無條件將已獲得的股權以1/3購買價格回售給公司其他股東,或由公司按該價格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解鎖和授予,予以作廢。
3、激勵對象喪失勞動能力
激勵對象因公(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激勵對象非因公(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由公司董事會酌情處置;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4、激勵對象退休
激勵對象退休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標的股權繼續有效,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5、激勵對象死亡
激勵對象死亡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6、特別條款
在任何情況下,激勵對象發生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爲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的,公司董事會有權立即終止其所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符合本計劃規定情形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七、附則
1、本股權激勵計劃由公司股東會負責解釋。
2、公司股東會根據本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對股權的數量和價格進行調整。
3、本股權期權激勵計劃一旦生效,激勵對象同意享有本股權激勵計劃下的權利,即可認爲其同意接受本股權激勵計劃的約束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八、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轉讓人:(以下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
鑑於:
1、XX公司(下稱______公司)是經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方與乙方均爲______公司的股東。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XX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訂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_%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______元,實繳註冊資本__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___公司基本賬戶餘額: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轉讓費______元,人民幣______以(備註:現金或轉帳)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股權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______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受讓股權的所有權正式發生轉移。
2、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____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39;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爲XX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XX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XX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XX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資方) 王xx
乙方:(實際操作方) 李xx
乙方爲了更好地在股票市場創造利潤,甲方爲了更好地控制投資風險,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合作投資總額:人民幣 陸拾 萬元整(¥600000.00 元)。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 伍拾 萬元整(¥ 500000.00 元);乙方出資人民幣 拾 萬元整(¥ 100000.00 元)。雙方投資款共同存入(由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轉入)證券市場賬號,乙方投資款到位情況以銀行存款憑證爲依據。
2:雙方合作時間爲 兩 個月,開始時間以乙方投資款到位準。
3、雙方投資款在中國證券市場進行a股股票交易投資,並由乙方承包操作,即:甲方收取相應的利息,乙方全權自主操作,自負盈虧;
4、甲乙雙方都需要完全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由於各自的資金來源不正當所導致的任何後果均由各自來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甲乙雙方共同掌握證券市場的賬號和密碼,由乙方實際操作該帳號上的股票買賣交易,甲方進行實時監控。乙方在交易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交易密碼,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視同乙方構成違約,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6、甲方保證出資資金按時到位,除本協議約定的情況下,中途不得回撤,否則將賠償因此引起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在股票市場實盤操作情況中,甲方自願放棄對乙方股票交易的選擇權,由乙方自主決定買、賣股票的品種、數量,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股票交易,除出現本協議約定的情況外。
8、爲了減少甲方的風險,保證資金運用的安全性,乙方同意,當股票交易帳號上股票市值及股票帳號上的資金總額低於人民幣 伍拾肆 萬 元整(¥ 540000.00 元)時,乙方必須立即無條件地追加資金,以保證股票市值及股票帳號上的資金達到雙方投資總額,即陸拾 萬元整(¥ 600000.00 元),否則甲方無需在乙方的同意下便可更改交易密碼、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價位進行股票交易,強制平倉止損,甲方的這種交易行爲,無需事先取得乙方同意。甲方強制平倉,有權鎖定帳戶,停止乙方交易,並可以將證券帳戶上的資金轉入銀行帳戶。甲方扣除甲方出資額後,多餘部分(含乙方的出資額和盈虧部分)交付給乙方。
9、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從證券市場帳戶中提取資金,挪作他用,(特殊情況雙方協商一致除外)否則視爲違約。若出現甲方有權強制平倉的情況時,甲方在平倉後,若該股票市值有上升時,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風險及賠償。
10、若出現乙方在操作股票交易過程中,遇到所購買的具體股票出現停牌、摘牌等不可預見情況下,乙方自願承擔因技術失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爲每月按甲方出資額管理費及利息計付賠償額。
11、若甲方擅自干涉乙方實際操作股票,隨意對股票進行買賣,甚至無故對股票進行平倉,甲方構成違約,應賠償乙方上述股票當日市值漲跌的損失。
12、甲、乙雙方應當保證本協議約定事項的商業祕密,不能擅自將資金帳號、乙方實際操作情況的信息以及乙方的個人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其他第三人。
13、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進行權證、創業板和st、包括新股上市當天、停盤已久覆盤當天等股票。若乙方從事以上方面的交易,被甲方發現乙方上述交易行爲,有權立即強制自行交割、平倉,由此造成的損失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14、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取高出雙方總投資額以上的盈利部分資金。
15、合作期滿後,該資金帳號內的資金由甲方、乙方雙方共同前去銀行辦理,甲方可
取得原始資本人民幣 伍拾 萬元整(¥500000.00 元),剩餘資金歸乙方所有。
16、本協議自動失效的期間或情況:
(1)合同到期時。
(2)甲方強制自行交割、平倉後。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4)違反甲乙雙方定製補充協議時。
(5)其它約定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附:甲方銀行帳戶:
乙方銀行賬戶:
甲方:(出資方) 乙方:(實際操作方)
簽訂時間: XX.3.22 簽訂時間:XX.3.22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實際股東):
乙方(名義股東):
鑑於
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成立於 年 月 日,註冊資金人民幣萬元,主要經營 。
乙方系目標公司原有股東,甲方投資於目標公司,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並委託乙方持有該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投資/受讓/贈與/繼承/財產分割獲得目標公司 %股權,因甲方原因/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目標公司股東會要求,甲方與目標公司股東達成一致,甲方將股權委託乙方代爲持有,甲方享有目標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包括分紅權和增值權。
第二條 乙方爲目標公司原有股東,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乙方同意代爲甲方持有目標股權。
第三條 對於目標股權,甲方爲實際股東,享有除表決權之外的全部股東權利,負有股東義務,承擔投資風險。
第四條 甲方自願將目標股權對應的表決權讓與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權列席股東會。
第五條 對於目標股權,乙方爲名義股東,應配合甲方完成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提供賬戶代爲轉賬等事項,乙方不享有目標股權的財產權利,亦無相應出資義務和其他股東義務,不承擔目標股權的投資風險。
第六條 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增資的,甲方不享有優先增資權。
第七條 因代持目標股權或目標股權辦理變更登記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收益進行轉讓、贈與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權利限制。
第九條 甲方對目標股權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設置擔保、轉爲顯名股東、委託他人代持等),不違反目標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相關協議約定的,乙方應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乙方不再是目標公司股東的,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目標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區簽訂,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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