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協議書範文彙總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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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贈與協議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贈與協議書範文彙總八篇

房屋贈與協議書 篇1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住所:有效證件號碼: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住所:有效證件號碼:

風險提示:

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麼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乙方是甲方的________(關係),甲方還有其他子女,爲防止家庭糾紛,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風險提示:

應對贈與財產進行詳細約定,若內人未詳細約定,贈與人可能隨時轉移、撤銷或者改變贈與。受贈人無法拿到贈與物,也不能請求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一)該房屋爲甲方與丈夫(過世,系乙方之父)共同出資建造。

(二)該房屋座落於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三)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因屬農村自建房屋無產權證,門牌號位________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爲申請宅基地自建房屋,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上述贈與房屋如果動遷,所產生的貨幣安置或房屋安置及其它相關權益一併贈與乙方。乙方負責安置甲方居住並贍養甲方。

第三條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乙方同意接受贈與並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因產權證尚未辦理,所以不以辦理過戶手續爲生效條件。

第四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村委會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五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風險提示:

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贈與行爲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爲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說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甲方(簽章):聯繫電話:乙方(簽章):聯繫電話:簽訂日期:

房屋贈與協議書 篇2

甲方(贈與人): ,男,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贈人): ,女,身份證號碼:

女,身份證號碼:

男,身份證號碼:

丙方(共有人): ,女,身份證號碼:

甲方自願將其與丙方共同所有的不動產房無償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東方市八所鎮鴻信大酒店內進200米處的建築面積約338平方米(以實際丈量面積爲準)的房產無償贈與甲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二、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未辦理登機,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甲、丙雙方)均已同意將該房屋無償贈給乙方。同時,甲方承諾所有贈與房屋不存在權屬糾紛,並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將來該房產所涉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聲明該無償贈與的房屋只歸乙方個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狀態影響。

四、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房屋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六、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七、甲方贈與乙方房產,如有所需,可以將本協議在雙方簽訂後經公證處公證。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 20xx年x月x日

房屋贈與協議書 篇3

甲方(贈與人):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爲父子關係,由於甲方年事已高,爲方便乙方照顧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願將位於北京市懷柔區橋梓鎮前橋梓村626號房屋中XXXX間贈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予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所述房屋贈予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坐落於xx,

(二)贈予房屋的土地使用證證號爲:xx;

(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xx;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予,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予。(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第二條: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其上房XXX間贈予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予乙方所述房屋的行爲,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願,該贈予行爲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贈人):

住所: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房屋贈與協議書 篇4

甲方(贈與人):xx

乙方(受贈人):xx住所:xx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xx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xx年xx月xx日xx籤

訂時間:xx年xx月xx日

農村房屋贈送協議書2甲方(贈與人):乙方(受贈人):

住所: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有效證件號碼:

甲方自願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市鎮,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丘號爲xx。

(三)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該房屋的一切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經濟原因,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按照房屋建設時雙方的約定,一樓和二樓所有權歸乙方,三樓所有權歸甲方,房屋所有權記錄在甲方名下。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三樓贈與乙方,並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合同範本。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後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並保證房屋不受甲方和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爲無效。如因上述行爲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爲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後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於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於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和民事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一樓和二樓所有權歸乙方,三樓所有權歸甲方,房屋所有權記錄在甲方名下。經協商一致甲方願將該房屋三樓贈與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農村房屋贈與協議書農村房屋贈與協議書。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岳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爲公正留執公證處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住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農贈與人(簡稱甲方):

房屋贈與協議書 篇5

贈與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受贈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甲方是乙方的爺爺,爲贈與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合同:

一、贈與標的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產籍號:,建築面積:平方米的私有房屋無償贈與給乙方。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房屋交接

上述贈與房屋交接時間爲 年 月 日,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變更登記

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並保證在房屋交接之日起個月內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四、其它約定事項

五、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公證後生效。雙方約定於 年 月 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式份,雙方各執份,公證處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贈與人)簽名:乙方(受贈人)簽名:

法定代理人簽名: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公證機關:

公證意見:

公證人

公證時間:

房屋贈與協議書 篇6

贈與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受贈人(乙方):, 身份證編號: .

甲方是乙方 ,爲贈與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協議:

一、甲方(系 關係)自願將共有坐落在,產籍號:__ 號,建築面積:__ 平方米私有房屋無償贈與給乙方。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是上述房屋全部所有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贈與房屋交接時間 年 月 日,贈與房屋交接前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並保證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稅及相關費用由 方負責。

四、其它約定事項;

五、本協議公證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實際損失。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贈與人)簽名:

乙方(受贈人)簽名: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贈與協議書 篇7

甲方(贈與人):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爲父子關係,由於甲方年事已高,爲方便乙方照顧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願將位於北京市懷柔區橋梓鎮前橋梓村626號房屋中XXXX間贈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予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所述房屋贈予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坐落於,

(二)贈予房屋的土地使用證證號爲: ;

(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予,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予。

第二條: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其上房XXX間贈予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予乙方所述房屋的行爲,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願,該贈予行爲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贈人):

住所: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 年月 日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房屋贈與協議書 篇8

公證申請人:

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將你申辦房屋贈與合同公證的法律意義、法律後果以及申辦房屋贈與合同公證的注意事項告知如下:

1."房屋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房屋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2.贈與人贈與的房屋必須是贈與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如果贈與人所贈與的房屋屬於贈與人與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財產,贈與人應當與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簽訂贈與合同並共同申辦公證或者取得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3.如果贈與人曾經立有遺囑處分過本次贈與所涉及的房屋,那麼贈與人之前所立的相關遺囑可能視爲被撤銷或者部分被撤銷。如果贈與人曾經將本次贈與所涉及的房屋贈與給他人(或者以財產約定的方式約定爲他人所有),只是尚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那麼贈與人本次申請辦理房屋贈與公證可能導致贈與人與前後二個受贈人之間,以及二個受贈人之間產生糾紛甚至訴訟。

4.你簽訂贈與合同必須是出於自願,必須是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因爲惡意串通(例如,以贈與爲名行買賣之實)或者受到欺詐、脅迫等原因導致意思表示不真實,則可能導致贈與合同無效,本處可以撤銷公證書。

5.你不得以簽訂贈與合同的方式逃避稅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義務,否則,因此所致損失及後果由你(們)自己承擔。本處可以撤銷公證書。

6.你不得以贈與規避合法債務,否則債權人可以對該贈與合同行使撤銷權。

7.依據《合同法》第 86條的規定,贈與人簽訂贈與合同之後,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之前,贈與人有權隨時撤銷贈與。但是,如果贈與人申請辦理了贈與合同公證,在本處出具公證書後,贈與人就喪失了《合同法》第 86條所賦予贈與人的可以任意撤銷贈與的權利。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房屋,受贈人可以要求贈與人交付,因此,贈與人應當慎重考慮。

8.贈與人可以在贈與合同中對受贈人附義務,也可以對贈與合同附條件或者期限。

9.如果贈與人的真實意思是將所贈與的房屋僅贈與給受贈人個人所有,不作爲受贈人與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財產,那麼贈與人應當明確地將"所贈與的`房屋僅作爲受贈人個人財產,不作爲受贈人與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財產"的意思表示寫入贈與合同。

10.依據《合同法》第 92條的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爲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起六個月內行使。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受贈人不同意撤銷贈與的,贈與人或者其他撤銷權人應當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與受贈人的糾紛,不能要求公證處撤銷公證書。

1.贈與的房屋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房屋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房屋毀損、滅失的,贈與人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房屋贈與合同辦理公證後,當事人應當及時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所贈與的房屋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轉移給受贈人所有。

4.在轉移贈與房屋的所有權之前(辦理屋權屬變更登記之前),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贈與人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5.如果將房產贈與未成年人的,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贈與後,監護人除非爲未成年人利益不得處分該財產。

6.在本處出具贈與合同公證書後,如果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本處可能撤銷或者更正公證書,你需向相關的權利人承擔恢復原狀、返還財產和補償的義務,對他人或者本處造成侵害的,還應當承當侵權責任。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1)所贈與的房屋屬於贈與人與他人共有,而該贈與沒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包括共同繼承人)的同意;

(2)所贈與的房屋在公證後被法律文件確認不屬於贈與人所有或者不屬於贈與人合法擁有的財產;

(3)贈與人受欺詐、脅迫等原因所簽訂的贈與合同;

(4)所贈與的房屋已經被查封。

7.贈與合同公證後,在辦理房屋過戶之前,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之後,贈與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即使雙方協商一致也不能解除贈與合同。如果贈與人反悔贈與,而受贈人也同意不接受贈與,那隻能通過再次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方能把所贈與房屋返還給贈與人所有。

本處特別提示:請你在本告知書上簽字(按指印)之前務必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如果你有疑問或者異議,可以要求本處工作人員作出解答;如果你閱讀本告知書有困難,可以要求本處工作人員向你宣讀。經你簽字確認後,本告知書將存入本處的公證檔案,作爲你已經知悉本告知書所載明內容,並願意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據。

公證申請人(簽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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