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協議書彙總9篇
本文已影響2.92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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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產品質量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訂立本協議旨在爲 (公司,以下簡稱ABC)提供及時優先的生產服務,質量優異的產品和專業高效的外貿配套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爲一年,從20xx年11月 日至20xx1年11月 日,有效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
1.甲方對ABC享有直接客戶關係專有權
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爲乙方的ABC貼牌產品(該產品僅供給ABC,包括但不限於型號爲 的)的惟一銷售渠道。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撇開甲方,直接或者間接借用第三方名義和ABC發生客戶關係;
2.乙方對自己固有的ABC貼牌產品間接享有訂單專有權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自己固有的ABC貼牌產品,獨家享有從甲方處間接獲取訂單的權利。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將已經委託乙方生產的ABC具體型號貼牌產品的訂單轉移至其他工廠生產。
四、甲乙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從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角度出發,謹慎處理與ABC的關係。對直接與ABC發生的事務,甲方必須專人專項專業跟蹤,高效處理。對於ABC的訂單,如未獲取乙方一致意見,甲方不得擅自拒接;
(2)甲方應根據ABC的要求,向乙方下發內容清晰,要求明確的內銷合同;在每次下發內銷合同時,甲方採購人員應和乙方負責人詳細溝通,直至乙方對合同確認無誤,並將內銷合同蓋章回傳給甲方;
(3)對ABC反饋回來的產品質量問題或產品改良要求,甲方必須和乙方充分溝通,並對乙方採取的措施有建議和監督的義務;
(4)對於乙方ABC貼牌產品的生產和出貨,甲方有品質監督的義務。對於產品後期出現質量問題導致客戶索賠的,如果該批次出貨時甲方沒有現場驗貨,甲方承擔20%責任,如果甲方驗貨人員已經現場驗貨的,甲方承擔40%責任。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從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角度出發,優先安排ABC貼牌產品的生產。對於ABC貼牌產品,原則上要求交貨期爲乙方收到甲方內銷合同後
30個自然日內,如遇乙方生產任務高峯期,交貨期最長爲乙方收到甲方內銷合同後45個自然日內。如果發生乙方ABC貼牌產品實際交貨期超過60個自然日的現象,視爲乙方今後拒接ABC貼牌產品訂單,甲方有權另擇工廠,如確實因爲不可抗力因素,例如供電局拉閘限電、自然災害等發生這種現象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2)乙方對甲方下發的內銷合同,應當仔細閱讀,全面理解。乙方負責人應和甲方採購人員詳細溝通,對合同確認無誤後,乙方應及時將內銷合同蓋章回傳給甲方;
(3)對ABC反饋回來的產品質量問題或產品改良要求,乙方必須嚴肅對待,及時拿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對於甲方提出的建議,乙方必須認真參考,並主動配合甲方的監督;
(4)對於ABC貼牌產品後期出現質量問題導致客戶索賠的,乙方負有主要責任。如果該批次出貨時甲方沒有現場驗貨,乙方承擔80%責任,如果甲方驗貨人員已經現場驗貨的,乙方承擔60%責任;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在ABC貼牌產品的生產和出貨環節的監督、驗貨等工作,如乙方對甲方的監督、驗貨工作拒不配合,乙方對出貨產品的質量負全責,甲方不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五、違約懲罰措施
1.嚴重違約
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允許,直接或者間接借用第三方名義和ABC發生客戶關係,撇開甲方獲取ABC訂單,視爲乙方嚴重違約。乙方嚴重違約,乙方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整,同時,本協議有效性自動終止;
如果甲方未經乙方允許,擅自將已經委託乙方生產的ABC具體型號貼牌產品的訂單轉移至其他工廠生產的,視爲甲方嚴重違約。甲方嚴重違約,甲方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整,同時,本協議有效性自動終止。
2.一般違約
其他違反甲乙雙方義務的行爲視爲一般違約,一般違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違約方須在違約行爲發生後60個自然日內撤銷違約行爲,並補償權益受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如違約行爲發生後60個自然日內,違約方仍沒有撤銷違約行爲的,視爲違約方嚴重違約。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於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制定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於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xx年11月 日 20xx年11月 日
1. 協議範圍及目的
1.1 爲明確供應商產品質量責任,確保各種原材料產品質量滿足本公司產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經買、賣雙方商定達成的協議;
1.2 本協議之目的爲約定雙方技術質量條款,據此詳細制定並執行有關零部件產品的質量目標和質量保證;
1.3 根據賣方提供產品類型的不同或實際情況的需要,買方/賣方經過協議後可以對不適用的條 款進行刪除;也可另頁追加相應的條款;(刪除或追加的項目必須有雙方代表的簽名及加蓋雙方公司公章)
1.4 本協議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保留一份;
1.5 本協議從買賣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兩年;
1.6 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屬買方(天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 質量管理體系
2.1 賣方應建立並維持有效的質量、環境和禁用物質管理監控體系,並根據這些體系的規定來製造、控制和管理;
2.2 賣方應取得正式權威機構對上述管理體系的認可證書,並定期複覈、保持其有效性;對於賣方暫時沒有正式取得權威機構的認可時,至少保證符合買方已提出的內部管理體系的要求,最終以獲得權威機構的認可爲目標。
2.3 若買方通知賣方其品質管制能力無法保證產品的品質(含環境、禁用物質監控)時,賣方有義務修正其品質(含環境、禁用物質監控)保證體系和控制流程,以滿足買方要求。
3. 產品認可
3.1 賣方提供給買方的產品應獲得買方的認可;
3.2 賣方在提供給買方待認可樣品時,需附上賣方批准的自檢報告,針對於汽車零部件產品,賣方按PPAP等級3向買方提交PPAP報告,只有在報告獲得批准後方可生產、出貨;
3.3 賣方應按買方提供的圖紙(屬買方客戶指定供應商,買方客戶已提供圖紙也相同規定)作爲技術規範要求,如圖紙未作要求或要求不詳細時,要與買方確認;
3.4 賣方每批來料要提交質保書或檢測證明,須確保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和有效性,若因賣方提供虛假資料,導致買方在使用或售後產生額外的損失,損失的費用將全數由賣方承擔,賠償標準按本協議中的第10項中的規定執行。
3.5 買方在懷疑賣方提交的產品特性不符合或提交報告不符合時,無須得到賣方的認可,可將產品提交第三方試驗室檢測,檢測結果合格由買方承擔檢測費用;發生檢測不合格時,由賣方承提檢測費用,產品的損失費用也將全數由賣方承擔,賠償標準按本協議中的第10項中的規定執行。
4. 變更管理
4.1 賣方產品被買方批准認可後,如賣方必須進行以下任何變更,應事先得到買方的書面認可,必要時須提供樣品給買方測試,合格後方可變更;針對汽車零部件應重新提交PPAP報告再次認可;
4.1.1 產品零件外觀和規格型號的變更;
4.1.2 賣方工程變更,包含機器、材料、方法、測量、生產環境的變更;包裝變更,模具變更及賣方
自己的供應商變更.
5. 原材料和工藝控制
5.1 賣方須對其產品所用的原材料進行控制,並把所用到的原材料和賣方的供應商名稱和技術規格在自檢報告中詳細註明;
5.2 賣方應對買方產品所使用的原材料進行質量控制,建立、保存和維持賣方的進料檢驗的記錄;記錄的保存時間按本協議中的第7項、第7.3條規定的年限執行;
5.3 賣方必須對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有效控制,並在規格書中詳細標明,賣方須建立、保存和維持工藝過程的監控和文件記錄;記錄的保存時間按本協議中的第7項、第7.3條規定的年限執行。
6. 驗收規則和質量水平
6.1 賣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買方的質量要求,若賣方提供的產品在買方生產線、買方客戶生產線或市場中產生質量事故,造成買方或買方市場產生費用損失,賣方須承擔賠償責任及附帶的相關責任;賠償標準按本協議中的第10項中的規定執行;
6.2 賣方應保證不發生混料和少料事故,混料和少料事故將視爲不合格,並按本協議中的第10項中的規定執行;
6.3 賣方在產品出貨前進行檢驗,並將檢驗的報告提交給買方備案;
6.4 賣方的產品應符合圖紙、產品規格書的要求,否則視爲不合格給予退貨處理;由此造成買方的損失,將由賣方承擔;賠償標準按本協議中的第10項中的規定執行;
6.5 賣方交貨經買方確認爲不合格,買方通過電話、郵件或出具《質量抱怨書》、《8D報告》等方式反饋給賣方,賣方必須在買方規定的時間內對不合格批次作出暫時改進措施,不能影響買方的正常生產與出貨,如不能在買方規定時間內對做出處理、或處理進度緩慢,影響到買方的出貨或生產停線,買方在通知賣方但無需得到賣方同意的前提下,轉由買方派人挑選或加工使用,由此造成的買方的損失,包含但不限於買方的生產線停線、額外之加工、全檢或其它費用等,由賣方承擔;賠償標準按本協議中的第10項中的規定執行;
6.5.1 買方出具《質量抱怨書》、《8D報告》必須在買方規定的時間內回覆,供方在接到正式投訴後
的24小時內回覆3D報告,五個工作日內回覆完整8D報告;逾期未回覆時需向買方質量管理部說明原因並得到認可,逾期3個工作日以上、且未得到買方質量管理部的認可,視爲對此次質量問題處理有拖延,賣方承擔500元/次的責任處罰。
6.6 賣方承諾在提供給買方的產品,在買方進料檢驗、生產線及買方客戶產生的月度批次不良率在0%以下(計算方法: 月度不良批次數/月度供貨總批次數*100%; 其中月度不良批次數由來料檢驗不良批次數加上生產過程中反饋的不良及客戶端反饋涉及到的來料不良 三者的總和)不良率;在買方正常使用條件下,賣方的產品在買方的生產加工過程中的月度不良率不超過50PPM;(計算方法: 針對同一型號產品, 其月度總不良數/月度總的出貨數量)
6.6.1 若賣方提供給買方的產品,在買方生產月度不良率超出本協議的要求,買方有權利要求賣方質
量部門最高管理者整理所有相關的品質資料(含所有不良分析,統計圖圖表,效果確認,以及相關工程文件等),至買方質量管理部門做品質檢討,及討論和制定整體的品質改善計劃;
7. 產品可追溯性
7.1 賣方產品或包裝應設置標記並應可追溯,追溯性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供貨方名稱、零件編碼和型號、製造日期、包裝盒中數量、零件製造批號等;
7.2 賣方應在產品外包裝和最小包裝上標示易於辨認的產品追溯標籤; 7.3 賣方需在交貨後5年保存所有包含但不限於質量、製造工藝、技術測試報告、試驗報告、原材料進料記錄及檢測報告、出貨記錄及檢測報告、可靠性壽命試驗記錄等,供買方隨時查詢和使用。
8. 審覈
8.1 賣方應接受買方定時或不定時對賣方進行現場審覈,審覈內容主要有質量管理體系、環境保護、有害物質管理、現場工藝過程控制、檢驗/試驗狀況及記錄、原材料控制狀況及記錄、產品質量控制及記錄、倉庫管理狀況及記錄、產品測試記錄等;審覈需要按照VDA6.3過程審覈(AIAG CQI 9) 的方式進行.
對於審覈發現的不合格或待改進項目,賣方積極進行改進,並在規定期限內將改進結果提交給買方確認。對於直接影響產品質量的重大不合格項目或未能有效改善項目,買方有權利停止向賣方採購、要求返工等處理;由此造成買方的損失,由賣方承擔,賠償標準按本協議中的第10項中的規定執行。
9. 缺陷處理
9.1 如發現賣方產品品質(包含但不限於產品尺寸、規格、外觀、色澤、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禁用物質含量等)不合格,賣方在接到買方反饋會必須快速對應處理, 避免因賣方處理不及時而導致買方停線; 同時,因爲買方不合格品而給賣方造成的所有相關損失, 由買方承擔.
9.2 買方在實際生產和買方客戶生產過程中出現屬於賣方責任的不合格品或失效品,賣方須負責退換爲同型號的合格品;
9.3 對於買方正常生產和市場使用過程出現的屬於賣方責任的產品質量問題,買方會將賣方的不良信息及時反饋給賣方,賣方應迅速做出反應並在收到信息後一個工作日內提出臨時處理措施,在其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內)需提供完整的改進報告;
9.4 如因賣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買方產品發生返工、返修的,賣方應配合買方查明質量原因,降低損失及不良影響,賣方須承擔賠償和相應的責任, 賠償標準按本協議中的第10項中的規定執行;
9.5 買、賣雙方對缺陷的處理有異議時,買方應承擔對質量問題的事實和實際損失情況負有舉證責任,賣方承擔證明該產品合格的舉證責任。雙方有異議時提交國家相關機構認可的第三方實驗室驗證。
10. 損失賠償
10.1 賣方產品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的情況發生時,買方對賣方提出的索賠
(無論買方使用與否,均按10.1.1條款處理):
10.1.1 買方和賣方雙方約定,未經買方許可,賣方私自變更原材料、或產品材料以次充好、提交虛假
的材質證明(即弄虛作假,如賣方提供的出貨測試報告與產品實際測試結果不符)按當批產品貨款的10倍進行扣款處罰,並以此爲買方的約定索賠的`額度,而此損失僅爲實際損失的初步評估,買方保留日後經計算後對損失的差額進行追溯索賠的權利;
索賠金額計算公式:索賠金額=10倍×交貨批產品貨款
10.2 賣方產品品質不良,需要選別或加工使用,買方迫於生產計劃的需要,在賣方沒有派人來買方返工的情況下,或賣方的返工進度不能滿足買方生產需要,買方在無須針得賣方的同意,可自行安排返工,其返工不良品、及由賣方不良品而導致的成品報廢及其它部品報廢費用, 由賣方承擔,返工工時索賠標準如下:
索賠金額計算公式:索賠金額=¥45元/小時×返工工時
賣方在收到買方發出的返工費用報告後, 需要在三天內回籤並在扣款通知單上加蓋公司章, 然後掃描回傳給買方.不良重複發生時,返工費用將按雙倍計算. 賣方逾期未回覆時需向買方質量管理部說明原因並得到買方的認可; 逾期3個工作日以上、且未得到買方質量管理部的認可,也不回覆買方緣由, 視爲對此次返工費用報告的無條件接收,買方有權就此次質量問題對供方作財務扣款處理或其它等同於返工費用數額的處罰。
10.3 無作業工時質量索賠,無作業工時包含賣方產品來料不合格、批量性質量事故或交貨延期,導致買方停產或返工,而造成的無作業工時,索賠標準如下:
索賠金額計算公式:
A)買方裝配線停產, 人員按30RMB/人工工時計算,機臺設備按100元/小時計算, 如停線10小時,每線10人,則內部停線損失爲:
人工損失: 10人*10小時*30RMB/小時=3000RMB
設備損失: 100RMB*10小時=1000RMB
總停線損失: 3000RMB+1000RMB=4000RMB
B)買方注塑機停產:計算方法同上;
C)如因此影響到買方客戶停產,買方客戶提出的索賠全部由賣方承擔;
10.4 賣方產品在買方倉庫或使用中,發現產品原包裝短缺,如屬偶發的少數,在保證買方生產的前提下及時補發即可;如屬大批量或經常性少數(當月≥2批)者,除賣方無條件補足短缺數量外,另按當批短缺產品數量採購價格的5倍進行扣款處罰,並以此爲買方的約定索賠的額度;
索賠金額計算公式:索賠金額=5倍×採購單價×短缺數量
10.5 因賣方產品品質不良,導致買方客戶投訴、市場投訴(包含但不限於買方客戶提出的索賠、運輸費用、返修費用、工作人員差旅費用等)的質量索賠全部由賣方承擔;
10.6 賣方提供的產品超出產品使用國家規定禁用物質(ROHS)含量標準,由賣方承擔因含禁用物質超標的產品流入市場,所衍生的社會和法律責任;
10.7 本協議規定的索賠及處罰措施,在買方向賣方提交確切的事實性依據後,賣方授權買方可以直接扣除對賣方的應付賬款進行衝抵,如果賣方應付賬款尚不足以支付賠款,賣方還應支付不足部分; 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也可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10.8 賣方瞭解因其產品質量責任帶來的賠償風險及自身對於該風險的承擔能力。
爲提高企業產品質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增強企業產品競爭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經(甲方)與 (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標準組織生產,不斷提高其產品質量,對其產品有檢驗需求時應主動與乙方聯繫,可自行送樣或委託乙方抽樣,以便完成對甲方產品的檢驗、鑑定等活動。
2、甲方委託乙方檢驗的產品應真實、有代表性。成批產品應按國家標準要求抽取樣品。
3、按協議要求及時繳納服務費。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接到甲方樣品或對甲方的產品進行委託抽取樣品後應及時進行委託檢驗、鑑定等活動。
2、乙方應科學、公正、準確、及時地出具檢驗報告。
3、乙方接受甲方對其檢察人員的培訓委託。
三、對甲方提供的產品乙方無法檢測的,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送上一級部門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自願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 。
五、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協議期限從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以雙方簽訂的購貨合同爲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及有關法規本着誠實務實、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需方從供方採購的材料、零件、單元或商品(以下簡稱訂購產品)有關供方質量保證簽訂如下協議,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一條 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納的全部訂購產品,必須符合需方的製造、組裝(以下稱制造)的質量要求(包含但不限於結構、機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證向需方提供滿足品質要求的訂購產品。
第二條 質量要求規定
1、供方產品基本質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頒佈的企業技術標準,需方未提供企業技術標準時按相關國家或供方企業技術標準執行。需方企業技術標準包含了產品主要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儲存等內容。需方驗收供方產品時以上述標準及需方企業抽樣標準爲依據,對質量標準有爭議的,以封樣樣板爲準。
2、有關訂購產品的質量要求等,雙方在供方製造訂購產品前或交貨前,須對以下圖紙、規格書等進行確認,質量要求等變更時也必須確認。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給供方的圖紙、規格書、樣本等(含需方委託供方做成之圖紙、規格書、樣品等,以下稱採購標準)。
(2)由供方做成,需方書面確認的圖紙、規格書、樣本等(以下稱交貨標準)。
3、供方向需方交訂購產品,必須符合需方向供方訂貨時的最新採購標準或交貨標準。
第三條 遵守法律、法規等
1、供方須遵守與安全性能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等規定。
2、供方從需方正式接收的採購標準,如果判斷不能遵守前項安全規定等時,要立即向需方報告、協商。
第四條 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1、 供方有義務按國際標準ISO9000XX的要求建立一個質量管理體系,並且有責任維持這個體系的零缺陷目標和不斷地改進服務。
2、 供方有責任讓其子供應商建立和維持一個有可比性的質量管理系統來保證供方從其子供應商處購買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沒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證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經確認了其子供應商所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應商的產品或零部件發生任何質量問題,供方應給需方提供機會對其子供應商進行審覈。
(3)對於供方重要的子供應商,需方有權要求對該子供應商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要求達到需方的標準。
3、供方允許需方通過審覈手段,來檢查其質量管理方法是否達到需方的要求。審覈可以是對一個體系、或一個過程、或一個產品進行。
4、供方允許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設備、試驗中心、倉庫及鄰近區域,並且可以檢查與質量有關的文件。在此情況下,供方爲保證其商業祕密的安全性所要實施的適當措施將會被需方接受。
5、需方會將審覈結果反饋給供方。如果需方認爲應採取一些糾正措施,供方應即時擬訂措施計劃,在一定期限內(最多四個星期)執行,並將結果反饋需方。
6、供方指定質量保證體系管理及經營的負責人,根據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書面資料。負責人變更時,要通知需方。
第五條 生產質量保證文件的準備和整理
1、 供方須提供其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資格證、公司章程等其他有關資信證明。
2、 供方須提供訂購產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衛生認證。
3、 需方要求供應商填寫的《符合ROHS聲明》、《生產商、經銷商考覈調查表》、《供應商檔案》、《供應商守則》等資料。
4、 關於訂購產品,供方做成製造工序中具體標明的製造管理項目特性、標準等的管理工程圖。
5、 供方做成明確表示操作順序、方法條件、注意事項及使用設備、工具夾具、計量計測器等的作業指示書並以此爲基準,對作業人員的作業內容全面指示。
6、 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 供方採購物資質量保證
1、供方保證製造訂購產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該訂購產品質量要求,有充分的質量保證。
2、供方得到需方的請求,在給需方交貨的同時,將其子供應商的質量證明交給需方。
3、供方用於製造訂購產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償或無償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採購,其製成訂購產品的質量全部由供方保證。
第七條 設備、模具、工裝工具等的準備及管理
1、供方準備爲製造訂購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機械、模具、工裝、夾具、計測器、試驗機等(以下稱制造設備), 爲充分保證質量須進行必要的精確度的維護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請求時,要將供方可進行的製造訂購產品所必須的製造設備精確度管理書面提交給需方。
第八條 供方外協廠的管理
1、供方不允許將訂購產品的製造全部委託或承包給第三者(以下稱供方外協廠),供方可將訂購產品製造的一部分委託或承包給供方外協廠;但以採購標準爲基準的訂購產品生產的一部分,供方委託或承包給供方外協廠時,必須事先向需方申請並取得需方的認可。
2、供方外協廠製造的訂購產品是否滿足質量要求,供方對需方負有全部責任。
3、供方爲了確保質量,在供方外協廠也要確立必要的質量保證體制,對供方外協廠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事實狀況進行檢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訂購產品的用戶當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對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進行確認時,供方應切實聯絡其外協廠,同時協助他們順利進入供方外協廠進行該檢查。
5、需方認爲供方外協廠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需要改善,與供方協商並通過供方積極與外協廠尋求改善辦法。
6、若供方完全不從事生產而專門進行第三方產品代理經營活動,由供方對訂購產品質量全部向需方負責。
第九條 訂購產品的外形和包裝等
1、爲防止質量劣化,對所交貨物之外形、捆包、打帶、拖盤及運輸方式等,要採取充分而必要的保護措施。
2、需方根據需要經過與供方協商,可決定供方所制訂購產品之外形、數量、包裝方法、規格書及運輸方法等,而且供方在變更以上內容時,須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認。
第十條 製造過程檢查、成品檢查
爲確保訂購產品滿足質量要求,供方在訂購產品製造過程中或出貨時,要實施必要檢查。但需方要求時,供方與需方研究決定該檢查基準的全部或一部分內容。
第十一條 提交檢驗記錄單、管理質量記錄
1、 應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實際的出貨檢查等記錄單,其詳細內容由供需雙方另行約定。
2、 供方有訂購產品的檢查、試驗等結果的記錄,至少要在作爲文件保存要求的執行期限內妥善保管,應需方要求,允許需方閱覽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條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爲使訂購產品的批量容易追蹤,供方應根據供需雙方另行商定的辦法,明確區分生產批量並能進行切實管理。
第十三條 驗收檢查
1、供方所交全部訂購產品皆以滿足質量要求爲前提,需方可實施免檢採購。
2、與前項規定無關,需方認爲有必要時,根據另行規定的檢查期間及基準可實施對訂購產品的抽檢或全檢等驗收檢查(以下稱驗收檢查)。
3、驗收檢查不合格時,需方將結果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時間內向需方交納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進行處理。需方有權直接整批退貨、挑選使用、讓步接收或加工維修使用。對於直接退貨的,供方應包換合格品;對於挑選使用的,從次月貨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產品相應貨款,同時供方要承擔挑選所產生的費用;對於挑選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據訂單數量補足;對於讓步接收,則按質論價;對於需要加工或維修後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維修費用由供方承擔。在此過程中產生其他費用和損失的,由供方承擔。
4、非第一次驗收合格時(至少上一次驗收結論爲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進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進實施記錄的見證性資料,否則需方有權拒絕驗收使用,由此給需方帶來的停產、欠產,進而影響需方生產訂單完成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十四條 樣品檢查
1、供方按新規定向需方交貨或根據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設計、製造條件等變更後初次向需方交貨前,按供需雙方另行協議的規定,供方將該訂購產品樣品進行報驗,並將該批樣品製造的全數、全項檢查報告附上(如果訂購產品製造過程中使用到模具,則檢驗報告還應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藝參數檢驗項目)。
2、爲保證供方新訂購產品批量質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貨前,供方須向需方提供供需雙方協定數量的免費樣品,需方收到供方樣品時,按與供方協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對訂購產品樣品實施檢查、試驗(以下稱樣品檢查)並將其結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項向需方交納樣品後,所有訂購產品樣品檢查合格後才能着手生產,但得到需方特別承認時,可在樣品檢查合格之前開始生產。
4、訂購產品樣品不合格時,採用第十三條第3項、第4項規定。
第十五條 限度樣本封樣
1、採購標準或交貨標準的數值等,不能明確用官能檢查判斷的檢查項目的,供需雙方協商後,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樣本封樣,並取得對方認可。
2、限度樣本封樣由需方和供方分別保管,在使用、保管時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限度樣本封樣的有效期限,供需雙方按實際需要及時重新確認,更新或改變。
第十六條 不合格品的處理
1、各項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權從應付給供方的貨款中扣除不合格訂購產品的等值金額,如果是預付款,需方有權要求還款。需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貨物或選擇適用的法律所賦予的任何權利。
2、 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間,由於可歸責於供方的事由導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損壞或變質時,該風險由供方承擔。
3、物料在需方進貨檢驗中判爲不合格,需方有權作出退貨處理。供方作出返工或採取其他手段再經需方檢驗合格的,需方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再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貨,如需方對不合格品作出篩選處理時,供方需付篩選的人工費。如需方要求退貨時,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貨通知後,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內、本省供方3天內,外省供方7天內應持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到需方處確認並做出處理。如超出規定時間兩天供方仍未辦理退貨,需方有權扣除該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項並代供方作出報廢處理,報廢所得收益歸需方。當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資格。
4、物料在需方進貨檢驗中判爲不合格批,經供方申請,需方爲不影響生產同意辦理讓步使用時,需方有權進行折價處罰,並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未派人員處理的,視爲接受需方的折價。
第十七條 設計、製造條件變更的聯絡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響到訂購產品質量的計劃性變動以前,應徵得需方的批准,尤其是在下列項下變更時,立即將此事書面報告需方取得需方認可。否則一旦發現將視同批量不合格進行處理,並處以1萬元以上的處罰或暫停供貨,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也一併處罰。但預先已取得需方認可,對訂購產品質量無任何不良影響的,不在此限。
(1)設計變更:給需方交貨開始後,訂購產品設計變更(含材料變更)時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製造訂購產品新造模具時,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時
(3)變更製造方法:訂購產品製造方法(工程、加工、作業和檢查的方法、使用的製造設備等)發生變更時
(4)製造場所、供方外協廠變更:製造訂購產品的供方工廠或供方外協廠變更時(更新外購時、或從外協廠轉回供方工廠時)
(5)資材的製造商和供應商有變更時
2、需方由於自身理由,有必要對訂購產品實施第1項下所列變更時,立即書面通知供方,供需雙方在協商基礎上實行變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訂購產品第1項第(1)、(2)、(3)之一變更時,供方必須提前獲取需方開發部門的正式書面文件。
3、供方對訂購產品所做的改動,包括第1項和第2項的改動,任何情況下都要取得質量證明並備好相關文件,在需方請求時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時須向需方提供供需雙方協定數量的免費樣品,由需方驗證認可後,供方纔能提供更改後的訂購產品;如果樣品沒有得到需方認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產參數提供產品。
第十八條 質量異常的聯絡
1、明顯地不可能達到已訂協議項下的例如質量特性、期限、發貨數量等要求,設計或製造工程不合格,預期或已發生了與質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質量異常時,供方立即與需方書面聯絡,供方還應在發貨後將這些已知的變化情況通知需方。爲了能迅速解決問題,供方應提供必要的數據和實際情況。
2、需方在收貨、檢驗、製造、使用中及在市場流通中,發現與質量要求不符及質量異常時,立即與供方書面聯絡。
第十九條 原因調查及防止再發生等對策
1、前條質量異常一經發現,供方立即調查其原因,並向需方提交其調查結果的書面報告,同時決定防止再發生的必要對策,得到需方認可後實施。
2、需方針對前條質量異常原因有必要進行調查及實行對策時,供方要積極配合。
第二十條 質量保證責任
1、經需方確認,質量問題確屬供方責任造成的,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即時進行整改,提高後續供應之產品質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質量事故的,需方有權視情況或在一段時間內,停止下單或取消其供應資格。
2、此條涉及損失賠償責任以雙方簽訂的基本供貨合同中的質量責任條款爲準。
第二十一條 修理備件的供應
1、需方向供方購訂購產品期間至使用訂購產品生產製造結束、中止等,或訂購產品因銷售結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訂購產品止,需方對該製品或對需要訂購產品的廠商負有供應修理零件義務期間,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費(3年之內)或有償(3年之後)供應訂購產品或零件。其詳情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需方收貨3年內若發現訂購產品有瑕疵,且累計不良達到2%的,供方須向需方完全免費提供該訂購產品或零件作爲需方備件,直到需方書面確認後可被允許停止備件的供應。
3、需方每十年須更換備件,供方有責任在常規供貨後十年內提供所述備件。供方在得到需方書面確認後可被允許停止備件的供應。
第二十二條 專家交流
供方有責任推進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標,根據現狀制定改善計劃並以此爲推進目標,供方最長不超過每季度一次派質量技術專家到需方現場,就訂購產品的質量改善目標和解決方案駐廠交流,具體派駐人員、交流頻次及駐廠時間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第二十三條 備忘錄
本協議簽訂後,供需雙方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補充應做成書面備忘錄形式,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執行。
甲方(農產品批發市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發商、經營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進入市場交易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有權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所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
第二條 甲方實行銷售准入制度,乙方進場交易應當向甲方進行登記,辦理銷售准入證,並交納農產品質量保證金。
食用農產品質量保證金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內交納。食用農產品保證金達不到約定金額的,乙方應當在______________日內補足差額。
甲、乙一方或雙方不再經營,甲方應當在30日內退還乙方名下食用農產品質量保證金的餘額。
第三條 乙方對每批進入市場交易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具有購貨憑證或者合法機構出具的合法質量檢測報告、原產地證明文件,經甲方覈對無誤的,可直接進場交易。
第四條 不能提交食用農產品應當具有購貨憑證或者合法機構出具的合法質量檢測報告、原產地證明文件,乙方堅持要在甲方市場內交易的,甲方有權指定合法檢測機構對乙方的農產品取樣檢測,樣品由乙方無償提供,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一)若抽檢合格的,准予進場交易;
(二)若抽檢乙方銷售食用農產品有害物殘留異常,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出售與轉移,並先行封存;
(三)若複檢後,確認乙方銷售食用農產品有害物殘留超標,由甲方監督乙方自行將其銷燬,所有銷燬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乙方銷售的農產品檢測出有害物殘留超標,發現首次,甲方將予以警告並公示(在場內電子顯示屏上顯示);發現第二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休業整頓,一月內連續發現三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場內經營資格並責成退市,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若對市場檢測報告及處理有異議,可以向甲方上級管理部門投訴。
第五條 乙方有義務對被檢出有毒有害物的農產品進行追根溯源,及時與產地通報檢測結果,必要時應立即停止經銷該產地的貨源。
第六條 在政府有關部門例行檢測中,一個月內連續兩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場內經營資格,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每一超標品種罰款叄仟元。
第七條 例行抽檢的費用及罰款從食用農產品質量保證金中支付,農產品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乙方經銷食用農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場內經營資格,並予以退場處理:
(一)食用農產品不具有原產地證明或檢測報告、購貨憑證,乙方不讓檢測的;
(二)不交納農產品質量保證金的或連續______________日未交納保證金差額的。
第九條 國家農產品有害物檢測標準修訂後,甲方有權修改或增補本合同書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公佈或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方有權將乙方經營信息記入檔案並對外公佈。
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被記錄的信息。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條款:
1 產品包裝(雙瓦楞外箱,中盒,內盒,塑料袋子等)必須符合出口包裝要求,產品及包裝物上的印字須嚴格按照需方的規定,不能有任何顯示供方信息或非需方要求的文字和符號,圖案。
2 產品要求:保證產品的尺寸,外觀,顏色,材料,使用功能等與確認過的樣品一致。 3 運輸要求:運費由供方負責,供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將貨物送到指定點,辦理託運,進倉時應隨附貨運單,進倉單,以便辦理中轉和入庫手續,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或帶來的費用由供方負責。
4 交貨時間: ,因延期交貨,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索賠,退貨等損失應由供方負責。
5 需方的任何熟練清點或驗貨,並不代表需方的最終確認
6 開票,付款:需方貨物出運後兩週內通知供方開票資料,需方收到發票後一個月內付款。 7 寄發票時,請隨附上發票相應的採購合同,接貨方簽字確認憑據或進倉資料。
8 對包裝零頭箱,應在此包裝物上做記號,以示區別
9 同一合同兩次檢驗均不符合合同要求,第2次及以後的檢驗費用由供方承擔。
10 與本合同有關的傳真,電報,信函都是本合同的補充及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合同法 執行;本合同簽定地點:福州;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驗貨標準:
A電子產品:
1 包裝要求:所有包裝物必須按客戶的要求,標準。
2 功能要求:必須保證產品都要通電,插頭插座能夠插又不能鬆動,燈座能旋進又不容易鬆動,開關按鍵能夠正常開關
3 安裝要求:必須保證產品的大小,長度與要求一致,安裝螺絲孔大小和中心距與要求一致 4 材料要求:必須保證產品的配件齊全,材料的材質,厚度與要求一致:塑膠類:PC,ABS,PP,PE等,金屬類:銅,鐵,鋁,鍍銅,鍍鎳,鍍銀,銅包鋼,銅包鋁等,是正料還是回收料。
5 外觀要求:比保證產品材料的顏色與要求一致,不能有色差,產品無破損,無裂痕,無毛刺。 產品顯示的參數與要求一致,如型號,額定電壓,電流,電阻,功率等
6 其他要求:
B 光源產品
C 燈具產品
D LED產品
E 瓷磚
1 包裝要求:所有包裝物必須按客戶的要求,標準。
2 外觀要求:必須無色差別,跟樣品圖案,顏色一致,產品無破損,無裂痕,無針洞,無雜點
3 材料要求:透水還是不透水,吸水率
4 規格要求:產品規格,厚度要與要求一致
5 技術參數要求:斷裂模數,破壞強度,耐磨力,耐酸鹼性,莫式硬度,彎曲度,光澤度,
耐急熱急冷。
F 密胺餐具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1、目的
爲確保甲方質量,保證體制有效運行;確保乙方供貨質量的穩定,滿足甲方用戶的最終產品需求,防止不合格品配套的發生,特簽定本協議。
2、適應範圍
本協議適應提供甲方產品配套的乙方。
3、雙方合同涉及的內容
3.1甲方向乙方下達的合同訂單應當準確無誤的標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交貨期限、交貨方式、質量保證期限。
3.2甲方如需要對已下達,但尚未執行的合同(訂單)內容進行更改,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代表確認並糾正合同(訂單)內容。
3.3甲方向乙方下達的合同訂單,應附加工、購買產品的質量技術指標、要求。如甲方不能明確提出的質量技術指標可使用國家標準或由乙方代爲提出,雙方同意後形成書面記錄。
4、質量標準的說明
4.1甲方通過圖紙、標準或指定樣件等方式,向乙方說明產品的質量標準。
4.2對甲方提出的質量標準有異議時,或者希望變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申請,進行協商確定。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合格率:
產品不得低於%,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於%,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於%,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於%,質量保證期年。
5、質量檢查確認
5.1乙方根據雙方協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出具乙方每批次的《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必要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提交乙方產品的《檢驗基準書》、《QC工程表》及其他此產品質量證明資料給甲方確認。
5.2質量檢查供貨初期在進行,正常時在進行。
5.3屬雙方協定或國家強制性檢驗的項目,甲方或乙方不能完成檢驗時,必須在甲方質量管理部門指定的國家試驗機構進行,檢驗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認爲必要的時候,可以隨時到乙方的生產現場,對配套件進行檢查,或是對乙方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監察。
5.5當乙方的生產場地發生改變或關鍵工序、設備發生改變時必須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認可。
6、乙方的賠償責任
對於配套發生的問題符合下面某一項時,乙方要負責下述7.1所約定的賠償責任。
A:未使用的乙方產品完全不符合甲方的質量技術要求;
B:乙方單方面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影響甲方產品的交貨時間;
C:配套件經乙方貨源地驗貨後,由乙方保管不善或維護不好或運輸過程造成的問題(本條款適用由乙方保管運輸的產品);
D:乙方供應產品在甲方地檢驗的零散不合格品;
E:乙方產品已驗收,甲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乙方產品超過(含)3%不符合甲方的質量要求;
F:由乙方不合格引起的甲方產品售後維修、退貨、運輸等費用;
G:甲方無法判斷,乙方出廠合格,而實際與要求質量不符合,造成的其他問題;
H: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產品合格率低於4.3項1個百分點;
J: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產品合格率低於4.3項2個百分點;
K:因甲方客戶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批次合格率低於上述J條百分點。
7、索賠
7.1當乙方產品符合本協議第6項各子項內容時,乙方應按下述第6項各子項相對應的賠償責任進行賠償:
A:是由甲方提供的配套件以外的產品缺陷造成的問題;
B:甲方不與乙方協商,改變配套件結構或變更式樣,由此引起的問題;
C:甲方產品交給最終用戶後,產品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正常的使用、保管或擅自改變結構,由此引起的問題;
D: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技術圖紙缺陷引起的問題;
E:由於甲方不適當的使用修理引起的問題;
F:由於甲方保管不周或維護不好造成的問題。
8、其他
8.1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8.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日期(蓋章):代表簽字/日期(蓋章)
爲了保證產品質量,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本着“質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爲明確乙方所供貨物(以下簡稱貨物或產品)的質量要求、質量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等,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由甲方(以下簡稱甲方)提議,並經供貨商即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同意簽訂如下質量保證協議:
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訂的《供貨合同》和《技術協議》及其他要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
第一部分:術語定義
1.1庫存期:乙方所提交產品的生產日期與該產品提交甲方檢驗的日期之間的時間間隔。
1.2生產批:在一個工作日內,乙方生產產品所用原材料、操作人員、生產設備、檢驗設備、工藝參數等未進行任何調整所生產出的同種產品。
1.3質量安全問題:產品因加工工藝不良、設計存在缺陷、材料存在缺陷等原因,導致產品具有潛在或明示的對人身、財產安全有危害的問題。
1.4讓步接收:使用不符合檢驗標準要求的物料。
1.5三包期:產品自乙方交貨被甲方判定合格之日起 3年 之內。
1.6批次質量問題:
1.6.1批量供貨的零部件產量大於100件,因同一失效機理引發質量問題,其比例大於3%時;
1.6.2在產品設計環節出現設計缺陷,經確認其設計缺陷必然導致整機質量問題發生時;
1.6.3 因產品設計或製造原因,造成車間或市場上的產品批量(大於100臺)返工時;
1.6.4以上滿足任一條件即可判定爲批次性質量問題。
第二部分: 質量要求
2.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貨物質量應符合甲方給乙方的技術質量要求(甲方的《企業標準》、《採購技術條件》、《檢驗標準》、技術條件、甲方設計圖紙等)及經甲方認可的乙方《企業標準》中相關產品的技術要求。
2.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包裝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甲方規定的或經甲方認可的乙方《企業標準》中相關產品的包裝要求。
2.3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可以作產品標識的,乙方應按甲方關於標識的要求在外包裝上標明產品名稱、型號、乙方名稱、生產序號等追溯性標識,標識應清晰並保證在有效期內保持。
2.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每一批產品,原則上應爲同一生產批的產品;同一生產批的產品數量達不到合同數量的,可使用相鄰生產批的產品,但乙方必須在送檢單及裝箱清單中,逐一列明該批提交產品中的每一生產批的批號和數量。
2.5乙方產品在生產時,對甲方圖紙或技術文件上要求的特殊特性運用控制圖進行過程控制,CPK達到甲方要求;若CPK達不到要求時,必須進行全數檢驗。
2.12乙方每次送貨時,必須提交該批產品的抽檢報告給甲方質量部。質量報告上檢驗內容應和甲方的要求一致,產品批次號和產品生產一致。若質量報告信息出現錯誤則視同產品不合格,甲方有權予以批退。
2.13乙方在產品出廠前,必須確認發出產品與甲方採購的產品一致,並確保發到甲方工廠的貨物滿足甲方採購訂單的需求。
第三部分 質量保證
3.1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3.1.1乙方有義務按國際標準ISO9000的要求建立一個質量管理體系,並且有責任維持這個體系的零缺陷目標和不斷地改進產品和服務質量。
3.1.2乙方允許甲方通過審覈手段,來檢查其質量管理是否達到甲方的要求。審覈可以是對一個體系、或一個過程、或一個產品進行。
3.1.3乙方應具備符合產品要求的檢測設備和手段並應允許甲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設備、試驗中心、倉庫及鄰近區域,並且可以檢查與質量有關的文件。在此情況下,乙方爲保證其商業祕密的安全性所要實施的適當措施將會被甲方接受。
3.1.4甲方會將審覈結果反饋給乙方。如果甲方認爲應採取一些糾正措施,乙方應即時擬訂措施計劃,在一定期限內(最多四個星期)執行,並將結果反饋甲方。
3.1.5當乙方有外包過程或其供應商對產品有重要影響時,乙方有責任讓其供應商建立和維持質量管理系統來保證乙方的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必要時,乙方應給甲方提供對乙方供應商進行審覈的機會。
3.1.6若甲方有要求時,乙方應提供合格供方清單並經甲方認可。乙方因故需變更主要原材料供應商,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認定合格後才能進行有關變更。未經甲方認可而擅自變更供應商,並使用其原材料,甲方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有權終止乙方的供貨資格。
第四部分過程監控
4.1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
4.1.1乙方應加強生產過程的控制管理,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
4.1.2乙方應建立完善的監控體系,在對最終產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生產工序上設立專人質控點,嚴格做好原始記錄和數據統計,監控過程質量。
4.1.3乙方應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過程的異常狀況,確保產品質量的一致性、穩定性,產品質量如有失控應及時查明原因採取糾正措施,若失控產品已流入甲方倉庫,應立即通知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防止誤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1.4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過程質量控制進行監督考察,並進行符合性考覈,對乙方執行有效性不符合者,應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進行有效整改,對整改結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供貨資格。
4.2(批量可追溯性管理)爲使訂貨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蹤,乙方應根據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的辦法,明確區分生產批量並能進行切實管理。
第五部分 設計、工藝更改控制
5.1乙方經甲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及生產工藝,若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實施。則一旦發現將視同批量不合格進行處理,並處以1萬元以上的處罰或暫停供貨,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也一併處罰。但預先已取得甲方認可,對訂貨物品質量無任何不良影響的,不在此限。
5.1.1需要提交甲方確認的變更有:
a) 設計變更
給甲方交貨開始後,訂貨物品設計變更(含材料變更)時
b) 新造、更新、改修模具
製造訂貨物品新造模具時,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時
c) 變更製造方法
訂貨物品製造方法(工程、加工、作業和檢查的方法、使用的製造設備等)發生變更時 d) 製造場所、乙方外協廠變更製造訂貨物品的乙方工廠或乙方外協廠變更時(更新外購時、或從外協廠轉回乙方工廠時)
e) 原材料的製造商和供應商有變更時
5.1.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更改後產品的樣品,測試數據、試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5.1.3 乙方更改後的產品,甲方需進行樣品認定、試驗認定、上機試流等驗證,合格後,甲方書面正式通知乙方批量供貨,並對本協議作相應更改。
5.2 甲方由於自身原因,進行上述5.1.1的變更時,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在協商基礎上實行變更。乙方必須提前獲取甲方開發部門的正式書面文件。
5.3乙方對訂貨物品進行變更時,任何情況下都要取得質量證明並做好文件,在甲方有要求時向甲方提交一份,同時須向甲方提供樣品,由甲方驗證認可後,乙方纔能提供更改後的訂貨物品;如果樣品沒有得到甲方認可,乙方仍需按原先生產參數提供產品。
第六部分 檢驗及不合格品處理
6.1(進貨檢驗)
6.1.1供貨批次確認:甲方檢驗部門將按照乙方送檢單上標註的批次分批進行檢測,若發現未按照要求標註批次,出現未標註、遺漏、多標、標註不清等問題,甲方將判定乙方提供的產品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該產品,並依據本協議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送貨到甲方時,應附有和進貨批次相同的檢驗報告及其它相關質量證明資料;
6.1.2甲方進行進料檢驗,驗收檢查不合格時,甲方將結果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向甲方交納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處理並依據本協議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1.3 乙方認可的甲方判定不合格的產品,應按甲方要求提供詳細的質量分析報告,採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必要時派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協商和解決。同時,針對所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並追究其違約責任。對後續乙方能否繼續供貨,由甲方決定。
6.2(不合格品的處理)
6.2.1各項檢查過程中發現
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貨款中扣除不合格訂貨物品的等值金額,如果是預付款,甲方有權要求還款。甲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貨物或選擇適用的法律所賦予的任何權利。
6.2.2 甲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間,由於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損壞或變質時,該風險由乙方承擔。
6.2.3物料在甲方進貨檢驗中判爲不合格,甲方有權作出退貨處理。乙方作出返工或採取其他手段再經甲方檢驗合格的,甲方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再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貨,如甲方對不合格品作出篩選處理時,乙方需付篩選的人工費。如甲方要求退貨時,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貨通知後,甲方所在地乙方2天內、本省乙方3天內,外省乙方7天內應持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到甲方處確認並做出處理。如超出規定時間兩天乙方仍未辦理退貨,甲方有權扣除該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項並代乙方作出報廢處理,報廢所得收益歸甲方。當月至少取消乙方一次付款資格。
6.2.4物料在甲方進貨檢驗中判爲不合格批,原則上整批退回乙方處理。如果是因爲基本性能參數以外的微缺陷,經乙方申請,甲方爲不影響生產同意辦理讓步使用時,甲方有權進行折價處罰,並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未派人員處理的,視爲接受甲方的折價。
6.2.5甲方在生產正常使用中出現的不合格品,應有乙方負責質量分析和三包,並在接到物料三天內向甲方反饋分析報告,對出現的較嚴重不合格情況,甲方按本協議質量索賠條款相關規定處理。
第七部分 有關試驗費用及質量損失賠償
7.1有關試驗費用的規定
7.1.1 新供方的型式試驗,試驗結果合格費用由甲方支付;試驗結果不合格,試驗費用由乙方支付。
7.1.2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進行的型式試驗,試驗結果合格費用由甲方支付,試驗結果不合格,費用由乙方支付。
7.1.3甲方生產中發現乙方產品出現質量異常時,甲方對乙方產品進行試驗驗證或委外試驗,費用由乙方支付。
7.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在甲方進廠檢驗過程中、生產中與市場銷售過程中、以及用戶使用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出現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的,經甲方確認爲乙方原因導致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承擔甲方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7.2.1進廠檢驗過程中
甲方對乙方供貨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應及時通知(電話、郵件、書面等)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有效憑證將不合格品取回,甲方有權選擇要求:
a)乙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
b)對不合格品進行退貨不再要求換貨。
7.2.2對於乙方產品檢驗中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除承擔甲方所有的損失外,甲方有權視不合格的具體情況做出終止與乙方合作的決定。
7.2.3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經檢驗不合格,造成甲方缺料而停產的,乙方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及承擔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貨款中扣除。甲方因停產而遭受其他損失的,如甲方遲延交貨、遲延出口等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乙方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及承擔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貨款中扣除。
7.3生產過程中
7.3.1甲方在生產現場發現乙方產品爲不良品時,甲方將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負責無償更換,並承擔處理費用和搬運費用等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維修費、效率損失費等)。如果因乙方產品不良造成甲方整機或其它相關產品的損壞、報廢等,甲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要求乙方賠償,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從乙方貨款中扣除該部分費用。
7.3.2如乙方產品同一質量問題經甲方提示後仍然重複發生,視爲乙方未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不良的發生,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該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
甲 方:深圳市________時代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廠
地 址: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甲方提供產品,雙方本着“質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爲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
和不斷提高,特簽訂本協議:
一、產品供貨交期:
1、產品交期:淡季交期 7 天, 旺季交期 15 天
2、交期延誤處理辦法:乙方接到訂單兩天內回覆交期,並嚴格按交期執行,如出現特殊問題必須提 前通知甲方,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處理,如有再三延誤交期嚴重影響甲方生產和銷售的根據實際情況 給予相應處罰
二、物料驗收規則
1. 驗收標準:以甲方提供的驗收標準或甲方確認乙方提供的技術參數、圖紙、樣品、出廠檢驗標準、國家頒佈實施的有關標準。符合即視爲合格。
2. 驗收方法:按國家標準GB2828-87標準一般檢查水平Ⅱ方案抽樣檢查,甲方根據產品質量穩定情況,可採取正常、加嚴、放寬抽樣方法。
3. 包裝要求:內包裝:標明產品名稱、產品型號、數量、檢驗員印章、物料編號或批號、生產日期。外包裝:箱體標識包括,產品名稱、型號、數量、日期、生產廠家和甲方物料編號。
4. 乙方交付時,必須提供該批物料的《出廠檢驗報告》給甲方。如果檢驗報告存在欺騙行爲,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必須保證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有發生影響生產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必須開具送貨單(必須加蓋公司章),上面必須註明物料的送貨日期、訂單號碼、物料編 碼,項目名稱,物料名稱,物料規格,交貨數量,顏色,以確保貨物的可追蹤性,否則我司有權 拒絕收貨。
三、產品檢驗
1. 甲方可根據甲方的檢驗程序對乙方的產品進行檢驗。
2. 檢驗使用儀器、儀表、設備和夾具應符合國家有關計量標準。
3. 甲方有權不定期地將乙方的有關產品委託給第三方、或去乙方現場檢驗;對權威部門檢驗結果,乙方應當接受。
四、原材料控制
1. 爲了保證產品質量一致性和穩定性,當甲方要求產品所用的原材料須認定和定點供貨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主要原材料定點供應廠家清單》並嚴格按照要求實施,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貨或拒絕付款。
2.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原材料實行嚴格的批次管理制度。嚴禁使用超保質期原材料,若甲方有周期實驗和可靠性試驗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定點採購,否則,甲方有權按本條第1款執行。
3. 乙方應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進貨檢查,應建立和保存進貨檢查的原始記錄和供應商檔案,如乙方不具 備某項材料進貨檢查條件時,應建立委託檢查制度和質量檔案。
4. 乙方應對原材料實行先進先出法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物料嚴禁使用。
5.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針對上述條款的執行情況,並進行符合性考覈,對不符合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或者根據情況單方解除合同。
五、生產控制
1. 乙方應健全完善生產過程的控制管理,必須制訂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在對最終產
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和生產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乙方 應設專人負責,嚴格做好 原始記錄和數據統計,監控工序質量和產品質量,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的異常狀況,確保產品質 量的一致性和穩定性。
2. 乙方提供的產品被甲方認可後,如在生產過程中對材料、關鍵輔料、生產工藝進行更改,或其它的更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需要事前向甲方書面報告並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和認可。整改情況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權終止供貨關係。
六、質量控制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進行監督,並進行必要的考覈,如乙方執行不符或不及時進行有效整改,對
1.乙方應對庫存三個月以上的產品按正常程序進行重新檢驗。凡有超過三個月的產品,未經甲方認可,甲方視爲不合格品處理。
2.乙方產品到達甲方後,在正常室溫貯存條件下,貯存有效期半年,在此期間,產品應保證原有的 質量、性能指標等,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貨或換貨。
3. 乙方應保證儘量不發生混料和少料事故,出現少數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補予甲方。
七、4M變更控制
1. 乙方經甲方認可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料、技術指標等。若確需進行4M變更時,必須在更改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供相應的乙方本廠或中立機構的檢驗報告和樣品 等資料交甲方確認,經甲方確認合格後,方可進行批量供貨。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供貨,由 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退貨或終止供貨合同。
2. 更改生效的方案,雙方應納入有關文件進行管理。
八、質量要求
1.乙方爲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甲方認可的樣板、《樣品承認書》的要求,同時也須符合該產品所適用的行業通用標準的要求。爲保證甲乙雙方檢驗方法、檢驗標準的統一,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檢驗 手段進行評估。
2.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要求包裝產品,包裝必須達到防振、防潮、防靜電效果,內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內容實施,否則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包裝要求的產品進行拒收。
3. 經甲方檢驗不合格批退、市場返退等須經乙方返修加工後重新使用的產品,在乙方完成返修加工,重新提交時,須單獨組批,並在外包裝箱和送貨單上註明“返工品”。《出貨檢驗報告》詳細註明 原不合格項及返工檢驗方法。
4.甲方對乙方的交貨進行來料檢驗,出現不合格批次時,甲方應出具來料檢驗報告或同不合格品反饋給乙方。
5.甲方對乙方的產品在生產使用過程中出現不良批次,甲方應發出<<質量信息反饋報告>>或同不合格品給乙方。
6.甲方對乙方產品在售後發現物料質量異常,甲方應及時將<<質量信息反饋報告>>給乙方,必要時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反饋信息後必須立即組織分析和處理,並在24小時內給出一個處理措施,同時在24小時內給出對策處理報告。
8.甲方對乙方的產品在接收檢驗時,如果出現不合格品的退貨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貨通知後的一個工作日內,應立即對不合格內容進行覈實,並應在1個工作日內將處 理方案及對策報我司,需拉回處理的物料應在1個工作日內拉走,否則,在甲方庫存存放時間超 過二個工作日,甲方將作報廢品處理,不對此批貨品進行對帳和付款。
9.甲方每年對乙方的質量狀況作綜合性質量評價意見。甲、乙雙方應有專人負責對質量信息進行處理。
九、質量監督
1. 對甲方在生產線、產品售後發現乙方供應材料有質量問題,並需要近一步確認性質時,將對貨質量進行抽樣試驗,如試驗結果證實確實有質量問題,該試驗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協商解決。
2. 甲方不定期到乙方考察質量保證體系。如甲方需要,乙方應配合有關的質量控制改進意見,乙方應儘快制定改進措施,並將實施結果提交甲方確認。
3. 甲方每半年對乙方進行一次綜合性質量考覈,考覈內容包括批次合格率、合同履約率、售後服務、開發能力等項目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將乙方分爲A、B、C三類,低於C類的供方,取消其供貨資 格。
十、不合格來料處理
1.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產品進行驗收時,如有不合格品,甲方應保存不合格實物並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一天之內立即進行覈實或提出處理意見,同時查明原因,採取相應改進措施,乙方應回 複相關意見,不回覆者乙方應無條件接受退貨處理,甲方並對此視爲乙方對問題處理能力不足、 技術質量反饋不及時需重新考覈乙方。
2. 來料中批量不合格品,原則上整批退回乙方,對於甲方需要使用的特採急用物料,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在甲方允許的地點進行特採處理加工,然後提供給甲方進行第二次交驗,特採處理原則上 應由乙方完成,乙方可委託甲方處理,甲方按實際發生的工時收取費用。
3. 對於經甲方入廠檢驗合格的物料,在正常貯存條件下的有效期內,半年在生產使用過程中判爲不合格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退貨或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週期實驗和可靠性監控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產品的週期試驗及可靠性試驗,並定期向甲方提交報告,逾期不提供報告甲方有權退貨或超差接收.
2.乙方一旦發現送交甲方的產品存在可靠性質量的任何隱患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與甲方一起制定補救措施,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在正常使用的環境條件下,質量保證期爲1年。
4. 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是易爆、易燃的危險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關的報告及貯存方法,防範措施等。
5.在保質期內,如因乙方提供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如着火、人身傷亡等),乙方應負責賠償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賠償條款
1. 由於乙方的物料原因造成甲方在產品、生產和銷售方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 賠償金額由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賠償的支付方式由甲在貨款中扣除或以現金交甲方財務部或以雙方協商其他方式。
3. 有下列情況者,乙方應承擔的損失賠償
A 、因交驗不合格,需要由甲方進行全檢篩選或補充加工,乙方承擔發生的工時費,材料費,以甲方出具用工成本及材料成本爲準。
B 、因檢驗不合格,甲方因緊急情況讓步接受的物料,每月不得超過2批次,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此批物料貨款的5~10%作爲品質違約金。
C 、配套產品因原材料變更或質量存在缺陷,造成甲方生產線停工或產品的返修,乙方應補充甲方需要的合格品,並承擔誤工費用和其它材料損失費用,並根據質量損失的嚴重程度對乙方處以
3~5倍的罰款。處罰原則爲:工人加班費爲30元/人/小時、生產線停線費=停線的總工作時間 *單位時間生產全部產品的毛利。(可以雙方協商)
E 、 因產品質量問題從市場上的返品,由乙方負責更換或雙方協商解決。
F 、本協議有約定的賠償及處罰可同時執行。
十三、交期管理
1. 交期是供應商服務質量中重要的一環,甲乙雙方商定的交期雙方應嚴格遵守,如果發生變更,應及時地通知另外一方,如超過一天交貨,甲方有權推遲付款或者每推遲一天交貨扣減此批貨物價 款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最多不高於10%.
2. 如果因乙方交期的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原則上乙方負全部責任(不可抗力除外)
十四、其他
1. 本協議從雙方代表簽訂日起生效。直到雙方同意解除此協議或重新簽訂新協議時失效。自協議生效起,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各條款的規定和要求,違約方按協議書的規定和要求做出損失賠償。
2. 本協議書爲雙方簽訂的《採購合同》的必要補充,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質量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書爲準。
3.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技有限公司 ____
乙方: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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