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協議書
本文已影響2.24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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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責任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 [ ]
乙方: [ ]
分包項目:
第一條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於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範、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誌,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並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後,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後,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後,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爲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後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菸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範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並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爲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設備,爲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僱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設備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設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責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設備安拆、使用的場地(如附近有高壓線、障礙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基礎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3在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拆過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如拉警戒線、警示標語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負責。
1.4設備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5設備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證上崗而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6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安裝後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並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的而承租方強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7承租方在工作時間外安排使用或變更設備操作人員、指揮人員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安全責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施工設備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負責。
2.2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裝後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並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而使用的,或未經過承租方進行聯合驗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3由於施工設備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4提供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拆方案、安拆應急預案未經承租方審覈及項目監理單位同意而進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5未能提供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的生產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產品合格證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6未提供有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的安拆資質單位進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7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設備在安拆過程中由於安拆人員的失誤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責任人及出租方負責。
2.8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設備在安拆過程中未執行安拆方案、操作規程、工藝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9使用施工設備過程中未按規定進行檢查、緊固、保養、維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0施工設備的安全裝置未齊全、靈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1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2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不嚴格執行施工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3配置的安拆人員、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4配置的指揮人員違章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揮人員負責。
2.15施工設備安拆單位或出租方未對安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6出租方未對其所配置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訓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7出租方派來的設備維護人員在對設備進行維護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8出租方對施工設備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操作人員狀態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出租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規定所列所屬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違約責任
3.1凡遇上級或業主罰款,承租方將按上級或業主罰款額的雙倍給予罰款。
3.2在安全檢查中的罰款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3.3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承擔,承租方不付任何責任。
3.4凡違反有關規定的,按本協議書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施工設備退場結束時有效。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出租、承租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書作爲施工設備租賃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油田集團路橋公司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部
乙方:
爲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2、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3、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爲兩眼插頭。
4、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5、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6、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7、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8、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僞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5、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爲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7、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啓式照明器;
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啓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爲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搞好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沛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爲工程項目合同(合同編號:)的附件。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
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闡明,其內容是:項目標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爲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標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峻遵循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導,不佈置未經安全教導人員進入作業場合。
(三)需應用業主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業主或甲方批准,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導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合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把持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整個責任。
(五)對該工程項目標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應用的整個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後上班。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生產的整個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產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整個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峻遵循本合同條款,執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爲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爲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僞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爲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啓式照明器;
3.5.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啓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爲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3.6.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範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範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爲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爲兩眼插頭。
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僞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爲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2專業人員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啓式照明器;
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啓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爲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爲了搞好房屋建築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讓甲方今後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孫興旺。因此,杜絕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爲私人房屋建築施工。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前甲方須對乙方代表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將該房屋建築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即砌磚,搭架,升架,打樓面及進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講清楚。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代表爲安全責任人,負責該房屋建築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建房注意事項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建築場地。
(3)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鬥毆、酗酒。嚴禁酒後上班。
(4)乙方負責此項房屋建築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建築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房屋建築施工。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證實人:
20xx年 月 日
爲了確保學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輔導站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爲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輔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教師有過錯的,按教師過錯的大小確定教師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
7、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後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10、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邊、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注:家長若不履行以上協議,學生可不參加輔導班學習。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輔導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學校輔導教師(簽字):___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爲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切實加強成品油經營企業的安全監管,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企業健康穩定發展,縣商務局決定與各加油站(點)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加油站法人代表是該企業的第一責任人,對該加油站(點)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其他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工作人員爲直接責任人。
二、任務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有各項政策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加大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2、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製度,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設施和應急救援器材。
3、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規範、規程等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督促員工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及時糾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爲,杜絕事故隱患。
4、新進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培訓並取得安全培訓證,方能上崗,嚴禁違章和冒險作業。
5、落實消防措施,嚴格操作規程,嚴禁摩托車進站加油,每季開展一次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確保全年無安全事故。
三、責任追究
1、對存在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安全責任不落實的,將依據法律法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嚴格遵守安全責任狀的條款,對違反責任狀條款者,年檢“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不予辦理,發生事故,提請上級發證機關給予吊銷相關證書。
保證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編號: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強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定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範圍:甲方委託乙方對
3、工程地點:
二、乙方全體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六大紀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規定》,熟知、掌握本工種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範。
三、乙方及其各班組要建立安全施工領導小組,設立專職安全員與甲方保持聯繫,並定期對其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特別是班前教育檢查),且和職工個人要簽定安全責任書,不籤者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爲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乙方項目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五、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施工的人員,年滿十八週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孕、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一切後果均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必須確保所有職工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措施,不得濫用或不用;保證進入施工現場帶好安全帽,嚴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易透鞋及赤膊上班;特殊工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嚴禁使用無證、不懂機電、設備操作技術的人員。若有違反,全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非現場施工人員禁止進入施工規劃區域內,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個人自負。
八、乙方在施工期內各班組及個人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好自身安全保護,出現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注:本條適用於由乙方自身各種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嚴而對第三方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與其他承包隊發生打架行爲,各承包隊責任自負,並且甲方將按〈〈工地文明施工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乙方施工人員外出發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做爲工程承包協議附件。 十三、若有新增內容條款,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結束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辦人: 聯繫電話: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事故原因:20xx年月日甲方駕駛致乙方大腿骨折,甲方當即把乙方送往醫院觀察治療,20 年 月日乙方經治療觀察無大礙出院,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現依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具體的賠償事項和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如下,雙方須謹遵恪守:
一、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賠償金元(大寫: ),包括先前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元(大寫: 人民幣)
二、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不得以賠償項目缺失、身體傷害嚴重、後續治療發生其它併發症等等理由,向甲方繼續索要賠償或者提起訴訟索取賠償。
三、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立即成立生效,雙方均承諾且確認本協議是合法、真實、不可解除、不可撤銷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護,是一次性解決雙方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法定各項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文書,雙方在協議中的承諾不能違背,如有違背,則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四、本協議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均對此表示理解並尊重本協議所達成目的,甲乙雙方對此處理結果完全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
乙方: [ ]
分包項目:
第一條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於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範、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誌,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並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並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後,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後,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後,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爲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後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並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菸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範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並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爲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xx心種子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決定於2017年x月x日———x月x日,在xx省青州市泰和山風景區舉辦“讓愛流動與快樂同行”青少年心靈成長夏令營活動。爲保證活動的成功舉行和營員的身心健康,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責任:
1。甲方總教練對活動的整體情況負領導責任,所有的教練員及青年志願者負分管責任。甲方須對各教練員、志願者、服務人員有嚴格而明確的職責要求。各教練員、志願者和服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
2。甲方負責爲所有營員辦理 每人 10萬元(16週歲以下),20萬元(16週歲以上)平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二萬元醫療保險。
3.甲方所有人員在一切情況下,都要以安全第一爲最高目標來進行活動和訓練。要愛護學生的一切,全心全意爲學生服務。
4.各教練嚴格按安全規範和心理學倫理原則,對學生的身心健康進行保護,使自己分管的活動做到安全、有效、生動活潑。 。
5.志願者及生活指導要積極配合心理教練進行各種活動,各負其責。凡事早做準備。
6.餐飲人員要嚴格把住食品的質量關,爲學生提供科學、營養、安全、衛生的食物。保證學生的成長和訓練需要,發生食品質量衛生問題要追究當事人主要責任。
7.隨隊和駐地醫生,對於發生的各種傷害事故要嚴格按操作規範處理。並備足各類常用藥品和器械,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8.學生中有中途退營和事故發生時,甲方須及時通知家長,協商處理。
9.甲方保證爲乙方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住所和生活學習環境。
10。甲方保證及時溝通和聯繫家長通報孩子的生活學習情況,每晚通過訓練日誌的方式在網絡上公佈一天的活動情況。
11.對於在報名時承諾的免費跟蹤服務一年(指乙方和孩子有關的學習和心理問題),甲方保證嚴格履行承諾。
12。活動結束後7日內,免費贈送乙方活動DVD光盤,營員學習及生活建議書。
乙方責任:
1。乙方按要求付給甲方足額培訓費用(以交費憑證爲準)
2.乙方學生要嚴格按照教練員和工作人員的要求完成學習和生活任務,不得違背安全規定私自外出活動,若因自身不聽安排和指揮而造成的不良後果,甲方不負責任。
3.乙方提供的體檢證明(無精神病,傳染病,重大疾病及殘疾程度)和報名表所填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否則由信息不實造成的不良後果,乙方自己負責。
4.乙方學生要愛護環境和公物,對於不聽指揮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和損毀事件,乙方負賠償責任。
5.營員們要相互尊重、想互愛護、相互謙讓,因不聽教練勸阻而發生的自身和他傷事故,乙方要自負主要責任。
6.所有營員都儘量不帶各種通訊工具,也不能攜帶任何食品和飲料,每人限帶 200 —500元零花錢,由教練統一保管,使用時須經教練批准。
7. 乙方營員若因身體不適或其他情況自己要求退營,須經家長同意,超過一半營期(10天包括10天),則不退費用,其他時間退營,則退一半費用。報名後沒有報到留500元組織費,其他費用退還乙方,退費時間在本期營期結束一週內。
8.嚴禁家長在訓練營期間進行探望。
9。 嚴禁家長在活動期間打電話(我們安排1—5次免費通話時間),有事情可以及時聯繫老師,以免削弱孩子成長的動力。
10。家長最少應保證一人蔘加和出席最後的親子互動活動閉營儀式(非常重要)。
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於乙方正常訓練所造成的不能避免的磕碰擦傷事件和感冒等輕微病情,甲方負免費治療責任,乙方不與追究其他責任。
2.如若發生意外,嚴格按保險規定和有關賠償規定進行賠償,違反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3.乙方同意甲方無償使用乙方營員的影像和文字資料進行正面宣傳,如果做學術研究、出版書籍和發表文章,甲方須隱去能辨認出乙方身份的部分。
4.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協議與招生簡章有關責任和內容互爲補充)。
5.此協議有效期自2017 年x月x日早x時開始,至 x月x日閉營爲止。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心種子教育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家長代簽)
代表: 代表: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爲做好乙方從甲方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作業及後續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爲乙方從甲方承包的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和使用安全協議。
第二條:
甲方安全責任
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
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爲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業主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業主或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後上班。
(七)乙方負責所承包項目的全部安全責任(包含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後甲方正常使用過程的所有安全事項),如果在施工和使用過程中發生因乙方原因(包含施工規範操作,材料安全係數等)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爲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學校決定與分管安全工作人員簽訂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狀: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具體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管理制度化、規範化。
3、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的安全意識。
4、聯繫和協調各部門開展安全工作。
5、對各校上報的安全隱患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6、協助校長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對一般性安全事故作出處理意見。
7、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本責任書每學年度簽訂一次,一式二份,鄉中心學校校長、分管教師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單位:__學校
責任人(簽名):
20__年__月__日
責任人(簽名):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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