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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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音樂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1. 本室用於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活動,須由本室統一安排。
2. 進入音樂教室要聽從教師指揮,不準喧譁、打鬧。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位、牆壁上亂刻亂畫。
4. 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後,排隊出音樂教室。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8. 音樂教師應該發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1.凡音樂室設備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2.音樂教室教學時間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3.在音樂教室學習及活動人員須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音樂組負責人,同時上報總務部門解決.
4.音樂教室設備未經負責教師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5.任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並令其照價賠償.
6.要保持室內清潔,做到牆壁潔,門窗亮,地面淨,上課時教師學生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7.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譁.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8.授課後,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9.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任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爲其它教學或活動.
10.音樂教室爲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爲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它人,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爲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一、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三、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在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牆壁亂刻亂畫。
四、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動、打鬧。
五、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六、每週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規定時間開放。
七、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八、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放置,關好門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並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爲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爲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願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範、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爲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爲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裏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裏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裏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後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1、音樂室由音樂專職教師韓玉婷同志負責管理。
2、管理負責人要認真登記音樂教具、器材,安排好上課班級,負責好室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3、室內鋼琴固定擺放,不得隨意挪動,音樂學凳可由老師根據需要規則擺放。
4、任課教師上課前需提前帶學生入室,安排座次,充分做好準備工作。
5、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譁,隨意走動,無意打鬧。
6、保持室內衛生,不在室內吃零食,不亂拋雜物。
7、節約用電,不亂開電燈,隨手關燈。
8、使用教師認真組織學生進場、退場,小心開關門窗,謹防傷害,確保安全。
一、學校音美各項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 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要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量歸,放回原處。
三、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四、音美器材,每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五、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盜的工作。
一、音樂器材室要指派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一般音樂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貴重器材要有專櫃存放、加鎖。
三、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後才能進入器材室。
四、各種器材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經有關領導批准,報廢或更新。
七、學校音樂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一、凡音樂室設備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二、音樂教室教學時間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三、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管理員及授課教師並上報相關部門解決。
四、音樂教室設備未經管理員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五、管理員和授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並令其照價賠償。
六、保持室內清潔,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七、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譁。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八、授課後,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管理員和授課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九、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授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爲其它教學或活動。
十、音樂教室爲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爲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他人及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爲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一、愛惜音樂室的財物,不在音樂室牆壁及工作臺面上亂寫亂劃,物品或工具要輕拿輕放。
二、保持音樂室清潔衛生,每次課後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坐,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得用手機、MP3等工具聽歌
四、音樂室的多媒體使用按照多媒體管理要求執行,學生不得隨意操作。
五、對所有設備進行登記造冊,一學期一清理,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如有丟失、損壞要責任到人。
六、對所有儀器、設備使用後,要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完好率和運行情況作出說明。
七、音樂室的一切設備、鑰匙、教具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含學生),發現一次罰款30元。不得將食品帶進音樂室,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 元;室內器材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借用後要立即放回原處。器材人爲損壞的,要照原價的1—3倍賠償。
1.音樂器材由學校指派音樂教師專人負責管理。
2.認真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櫃的音樂器材應規範存放整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做好對音樂器材的維修、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4.按照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添音樂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計劃。
5.愛護音樂器材,未經管理人員的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7.注重音樂教室教學氛圍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整潔。
8.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後,管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情況,並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丟失,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9.音樂器材管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爲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後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並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爲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爲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爲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於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音樂室管理制度
1.本室用於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
活動,須由本室統一安排。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3.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
不準在座位、牆壁上亂刻亂畫。
4. 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後,排隊出音樂教室。
5.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
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
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
追究事故責任。
8.音樂教師應該發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小學音樂室管理制度音樂管理制度
1、音樂教室一切音樂專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設備按上級和學校有關公共財產保管制度,定期清點;如有損壞,及時上報。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設備添置登記,鋼琴、電子琴、琴架、樂譜、節奏樂器、cd片等專用器材擺放整齊。
3、學生進入教室,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按規定座位坐好,室內保持安靜、嚴禁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更不能帶食物飲料入內。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4、教師在使用本教室前,應首先學會操作,注意用電安全;避免造成人爲故障和損壞。
5、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使用後應切斷室內的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音樂室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如因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天活動結束,要進行大掃,搞好室內環境整潔工作、及時做好使用後物品的歸類和存放,並認真做好使用情況登記的記錄。
8、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須經本室的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使用後,雙方及時聯繫,清查設備與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樂教師應配合學校積極組織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和學生課外藝術課程。
10、室內要做好通風、防潮、防塵、防黴、防盜、防火的安全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
1、 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2、 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寬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牆壁上亂刻亂畫。
4、 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運、打鬧。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每週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按規定時間開放
7、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崗位獎或按損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小學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音樂教室。
二、音樂室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
三、音樂器材按類擺放,整齊有序。
四、愛護室內公物,音樂室內物品多數爲貴重物品,嚴禁隨意觸摸、挪動,如有損壞者,按價賠償。
五、音樂室內保持衛生、整潔,禁止隨意亂丟垃圾。
六、禁止將音樂室內的物品帶出室外,特別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七、音樂室內不準帶零食進入
八、加強管理,做好防盜、防火安全,每次學習後,最後一位離開教室者須關好電燈、門窗。
1、凡音樂室設備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2、音樂教室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3、在音樂教室學習及活動人員須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音樂組負責人,同時上報總務部門解決。
4、音樂教室設備未經負責教師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5、任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並令其照價賠償。
6、要保持室內清潔,做到牆壁潔,門窗亮,地面淨,上課時教師學生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7、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譁。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8、授課後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9、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任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爲其它教學或活動。
10、音樂教室爲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爲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他人、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爲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一、音樂教室是供音樂教學的專用教室,一般不準挪做它用,音樂教師要熱愛本職,努力管好音樂教室。
二、教室內物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貴重器材如鋼琴等要定點存放,做好防潮、防塵、保潔工作。
三、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經有關領導批准報廢和更新。
四、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五、學生必須在上課鈴響之前有秩序地進入教室,按老師指定的位置就坐,不得隨意更換座位。室內保持安靜,不準喧譁、嬉戲,隨意走動。
六、學生須按老師的規定使用音樂器材,未經同意,不得任意觸摸鋼琴及音響,無故損壞樂器者,照價賠償,情節嚴重故意損壞者將給予違紀處分。每個學生應有集體意識,要愛護公共財物。
七、進入教室,學生不得在樂器、課桌和牆壁上亂塗亂畫,發現亂塗亂畫或損壞,必須清理還原或照價賠償或處罰。離開教室時請大家自覺把凳子整齊地擺放在桌子下面。
八、注意環境衛生,不在室內吃零食,不亂扔紙屑、果殼等雜物,值日班級定期打掃室內衛生,保持室內的整潔、美觀。
音樂教室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忠於職守,嚴於律己,嚴格執行學校音樂室規章制度,負責音樂室的管理和使用。
二、按教學大綱和學校教學計劃,協助教師開齊開足音樂課,上好音樂課,充分發揮音樂設備的教學作用。
三、愛護學校財產,做好經常性的防塵、防潮、防黴等維護工作,保證音樂器材性能良好。
四、學習和鑽研音樂專業業務和技術,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技術和教學水平。
五、建立和健全業務檔案管理制度,音樂室使用情況要有記錄。
六、保持室內整潔、通風、乾燥,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
七、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注意防火、防偷盜。
音樂教室器材損壞賠償制度:
一、設立器材報廢、損壞、遺失的登記簿,記錄其器材的種類、規格和價值,事故的責任及賠償情況,每學期彙總一次。如屬自然損耗物品的在賬冊中註銷;如屬不耐用器材而一時無法修復的要辦理報廢手續。
二、器材的自然損耗、報廢要由管理員提出申請,總務主任鑑定,確認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方可作自然損耗,報廢處理。價值一千元以上的器材的報廢要寫出鑑定報告,經主管領導審批,並填好器材報損單備案。
三、在活動中損壞器材,應視不同情況,給予合理賠償。凡屬器材本身質量問題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損壞的不需賠償。凡屬非故意造成器材損壞的視其損壞程度的情節賠償,完全損壞的可按半價賠償。凡屬違反活動規則故意損壞器材的,按其原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處以罰款或報請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四、學生損壞器材的,賠償原則上當即執行,授課老師監督,管理員收款,並出具一式三聯收款發票。賠款學生、授課老師、管理員各執一聯。每學期結束前一次性覈算,將賠款彙總交會計室入賬,由學校統一結算。
五、對學校音樂器材應當妥善保管,個人或集體所借的器材,無論什麼原因造成的遺失,應照價賠償,失竊和失蹤,要查明原因,及時上報,並記錄備案。
音樂教室防火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一、音樂教師是相關音樂室安全負責人,要定期檢查音樂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要放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
二、音樂室佈局須安全、規範,定位要合理,間距要適當,用電要安全,不得超負荷用電,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三、音樂室應保持門窗的鎖、插銷完好,有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基本設施和措施。
四、音樂室鑰匙應專人妥善保管,不能轉借或私配。室內一切設備和用品,未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帶出室外。
五、工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檢查水源、電源、火源,負責關閉門窗。
六、進入音樂工作和學習的所有人員必須對人身和設備的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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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室護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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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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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護理管理制度
小學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林場管理制度
理髮店衛生管理制度7篇
盲巷管理制度
微機管理制度
公司監理管理制度
值班管理制度
垃圾管理制度
衛生管理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關於管理的素養 關於管理的統御|關於管理的溝通 關於管理的協調
理髮店衛生管理制度
父母管理有度 孩子成長才更快樂成長
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