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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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當我們與他人發生糾紛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打官司也是有條件、需要走一定流程的,下面爲大家分享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

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1

打官司不是必須要到被告所在地,我國法律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可以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

法院起訴必須到當地嗎

提起一般民事訴訟,必須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但是有其他的如合同糾紛,就必須以合同約定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合同發生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一般地域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2

一、起訴必須去被告戶口所在地嗎

不是,也有例外情況,具體內容如下: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二、起訴法院有地域限制嗎

一般是有地域限制的。比如你起訴某公司。要麼到案件發生地的法院起訴。要麼到對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訴。

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 第2張

三、起訴怎麼確定在哪個法院

對一般的民事案件,應該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應向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是數個,而且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區域內,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區域的法院起訴。下列三種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1、對不在我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正在被勞動教養和被監禁人提起的訴訟。

下列三種案件應向專屬法院起訴:

1、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應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2、對港口作業中發生的訴訟,應向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訴;

3、對繼承遺產的訴訟,應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已經向兩個法院起訴了,應該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訴後,該法院發現不應由本院受理,應將此案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受理。對一起案件的受理,如果幾個法院發生了爭議,又不能協商解決的,由它們的共同上級法院指定某一法院受理。

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3

打官司要到什麼法院纔可以呢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選擇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打官司就可以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同,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不過並不是所有的法律糾紛都適用這一原則,法律上還有一些特殊的情況,要按照特殊的規定選擇法院打官司才行。比如:合同糾紛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打官司;

保險合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打官司;借貸糾紛可以在原告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打官司;侵權糾紛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侵權行爲地法院打官司。

比較典型的還有離婚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打官司。但是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打官司。要是夫妻雙雙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就在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打官司,如果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時,就在原告起訴被告時的居住地法院打官司。

打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嗎 第3張

當然,找哪個法院打官司並不是法律強制要求的規定。法律之所以規定到哪裏打官司,主要是考慮到打官司的雙方事先沒有約定在哪打官司的時候,避免管轄糾紛才準備的。也就是說,法律糾紛的當事人在發生糾紛之前也可以約定發生糾紛好上哪裏打官司。

比如:合同或者其他財產糾紛的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協議,任意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約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與糾紛有實際聯繫地點的法院打官司。但是在約定法院時,不能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比如:普通的民事糾紛,不能直接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打官司等等。

根據前面講的內容,如果可以在兩個以上的法院都可以打官司,那就任意選擇其中之一就行。要是因一個糾紛在兩個以上法院同時打了官司,由最先立案的法院來管轄。

今天給大家講的是關於我國民事訴訟中的管轄知識。雖然在大多數情況下,直接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就可以打官司,但這僅僅只是大多數而已,並不是所有的糾紛都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打官司。

所以在打官司之前,首先要確定自己打的是什麼樣的官司,然後在通過法律查詢、律師諮詢等方法確定管轄法院之後再打官司。這樣就不會浪費時間和精力,同時也不會降低被對方抓住把柄駁回訴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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