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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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工傷一般指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的傷害,工傷認定申請報告不需要寫,直接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那麼,以下了解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1

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傷者居民身份證或死者居民身份證

2、傷者或死者家屬委託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

(1)委託律師代理的,律師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律師事務所函和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託書,隨身攜帶律師證備驗;

(2)委託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2、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是認定工傷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個人自然信息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屬於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或者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提交事故的相關證據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應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其他證明;

(5)由於機動車引事故起的傷亡提出工傷認定的,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證明;不屬於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

(6)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當由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

(7)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應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應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有效證明;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應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4、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職工受傷害或者被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明。職工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包括工資條、工資卡或其他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或工卡、單位出入證、單位同事的證明等等。

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係。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5、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的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機構(或鑑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6、受傷害職工就醫醫院出具的病歷

另外,在工傷認定程序中,有些傷亡者有兩個以上的姓名,病歷、診斷證明、勞動合同上的姓名與居民身份證上姓名不一致的,應提交相關公安部門證明系同一人的結論。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

二、工傷認定後,主要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一般工傷: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3)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4)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5)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7)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8)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工傷傷殘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①享受條件

因工受傷或確診爲職業病,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一級至十級的'工傷職工,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人員舊傷復發的以及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不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②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相當於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的6至24個月。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

(2)傷殘津貼

①享受條件

工傷職工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 第2張

②待遇標準

傷殘津貼的標準爲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的90%至75%。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爲傷殘撫卹金的計發基數;

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爲傷殘津貼的計發基數。

(3)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問題

①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

被鑑定爲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②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

被鑑定爲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傷醫療待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2

勞務派遣人員工傷的處理程序

一、勞務派遣工工傷處理程序如下:

1、勞動派遣員工出現工傷首先由用工單位第一時間送到醫院給予急救。

2、由用工單位或勞務派遣工本人及時通知勞務公司

3、勞務公司負責工傷的申報,審批,的鑑定等一系列的工傷程序的處理。

4、工傷的賠償根據工傷鑑定的標準,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賠償。

5、賠償結果達不到一致,派遣員工可通過進行調解或法院宣判。

二、勞務派遣工工傷誰負責。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派遣公司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動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動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用工單位)訂立勞動派遣協議。

由此可以理解爲,人才派遣實際上涉及三方主體,即勞務公司、派遣員工、用工企業。派遣人員實際上是與人力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再由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工與勞動派遣單位存在的是勞動關係,派遣公司與用工企業又存在着合同關係。

因勞務公司與勞務派遣工存在勞動關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應是派遣單位,而非用工單位。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內出現事故受到傷害,應該可以認定爲工傷。如勞動派遣單位依法已爲勞務工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應從國家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如果派遣單位未依法爲其繳納工傷保險,那麼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由勞務公司與用工單位來承擔,由勞務公司與用工單位按照勞動派遣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 第3張

三、勞務派遣工工傷賠償金計算。

1、按照合同履行地的標準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4條規定,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務派遣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標準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派遣工約定按照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3、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第標準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勞務派遣公司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3

一、認定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3、患職業病的。

4、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5、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 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爲工傷。

6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因工作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 亡的。

7、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並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視同爲工傷。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其他。

二、工傷認定的期限

1、視同工傷(48小時):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可視同工傷。

2、認定時效(30日/1年):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診斷爲職業病日起1年內申請。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資料 第4張

3、認定決定(60日):區縣人社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工傷認定決定。

4、鑑定結論(60日/30日):鑑定委員會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時限可以延長30日。

5、停工留薪期(12個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據定點醫療結構出具體的傷病情況診斷意見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

6、住院康復(30日):工傷康復人員應當自收到確認意見之日起30日內,持確認意見及相關材料到工傷康復定點機構辦理住院工傷康復手續。工傷康復人員未在30日內辦理住院工傷康復手續的,確認意見自然失效。

由於工傷認定影響着職工申請工傷賠償,所以不少職工對看重工傷認定期限, 生怕自己一個不留意就錯過了。通過在本文了解到工傷認定期限的天數後,更有助於受工傷職工合理安排處理工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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