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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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勞動仲裁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一個法律制度,仲裁受理是需要根據很多的條件來決定的,一些人會遇到仲裁不受理的情況,那麼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呢?

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1

勞動仲裁不受理可以申請上訴

一、對於勞動仲裁裁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是不一樣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47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

第48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述兩條的含義是指勞動者可以起訴,而用人單位不可以。

只要勞動者對裁決滿意不提起訴訟,那麼裁決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在收到裁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法院申請撤銷該裁決(前提是該裁決適用法律錯誤或者有程序性錯誤,條件是十分嚴格的)。裁決如被撤銷雙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第50條當事人對本法第47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本條是指雙方均可起訴的情況。

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2

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怎麼辦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仲裁裁決首先要靠當事人自覺履行,如不執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人民法院也可以自己決定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的方法很多,如查封、扣押、劃撥、變賣、強制拆遷等。如果當事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人執行職務,或者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刑法》規定,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雖然我國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數量沒有人民法院的數量多,但實踐中,同一個地區也有可能存在多個仲裁委的情況,此時就要勞動爭議的當事人首先搞清楚該怎麼確定勞動爭議仲裁管轄了,因爲不是所有的仲裁委對你的爭議都能有權進行處理。

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 第2張

勞動仲裁不執行怎麼辦

勞動仲裁勝訴後,勞動者可以攜帶生效的裁決書到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2、執行費,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後再返還給申請人);

3、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信息,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儘快執行;

4、需要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有樣本,到那抄寫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的複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

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3

勞動仲裁怎麼申請

勞動仲裁申請的流程:

1、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法》有明確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3、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對於仲裁申請書不規範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併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仲裁不立案該怎麼辦 第3張

法院勞動仲裁已經同時立案怎麼辦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爲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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