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並非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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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並非天性,小朋友們都會爲玩玩具而爭執和吵鬧,如果父母過分護短,極可能將孩童間的小吵小鬧上升到雙方家長的矛盾層面。下面是自私並非天性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自私並非天性1

當一羣寶寶們在一起玩時,爭搶玩具的情景實在太令人熟悉了。事實上,這幾乎是很多寶寶都會有的一段經歷。如何糾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爸爸媽媽如何看待、如何引導、如何從平常的生活點滴當中,灌輸給寶寶客觀的理念,並建立行爲意識。

以自我爲中心:分析行爲背後的緣由

首先,父母需要了解在寶寶幼小的心靈裏,也會萌生出以他自己爲中心的性格,這幾乎是一種天性使然。寶寶會本能得渴望獲得大家的愛護,那些謙讓的品德,未必來自於先天。

自我爲中心的思維模式,通常在寶寶無意識間發生,做出一系列以自我爲中心的本能舉動,包括爭搶玩具。有些家長將此理解爲孩子自私的原因,其實並不盡然。更深一步說,如果爸爸媽媽認爲孩子自私,並在此定義之下教育孩子,其效果未必很理想。因爲,在寶寶的概念當中,“分享”這個詞絕非與生俱來。

那麼,針對於寶寶“搶”玩具這件事,父母該抱持怎樣的態度、採取哪些措施呢?

以身作則,傳授分享理念

父母通過實際的言行,更多是行動,向寶寶灌輸,並引導他們理解分享的概念,讓小傢伙對此形成意識:分享是什麼。與此同時,父母應營造分享而產生的`愉悅感,讓寶寶從中感受到快樂,這一點非常關鍵。漸漸的,寶寶會試着挑戰自我,這是培養能力的必要環節。

從家裏開始培養

有的家長認爲,孩子在外面表現的如何很重要,至於在家裏面就無所謂了。其實這種想法大錯特錯。孩子對習慣的養成不分地點,如果在家、在最親的人面前他們都如此“蠻橫”,那麼在旁人面前,如何指望一個幼小的孩子極好得調節自我情緒和行爲舉止呢?

所以,從在家開始,培養孩子正確的人際交往,這會慢慢滲透進他們幼小的思維,影響着他們與別的小朋友的相處方式。

自私並非天性

避免過分呵護

小朋友們都會爲玩玩具而爭執和吵鬧,如果父母過分護短,極可能將孩童間的小吵小鬧上升到雙方家長的矛盾層面。這對孩子不但沒有積極的教育意義,反而會導致尷尬。

爸爸媽媽爲何不想一想:鼓勵寶寶面對並解決爭奪玩具這件事本身,也是培養孩子發展人際關係的一個契機。

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

父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並且採取通俗易懂的語言表達,讓孩子形成一種意識,即: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搶,凡事應該學會商量,學習尊重其他小朋友。事實上,這是鼓勵孩子培養換位思考、建立並遵守規則的一詞機會。

自私並非天性2

幾十年來,社會學家一直爭論人類慷慨或自私的品質來自遺傳還是成型於社會塑造。最新研究發現,平等觀念和分享行爲是先天與後天共同作用的產物。基因與社會文化均對平等觀念和分享行爲的形成發揮作用。另外,實驗還顯示,沒有兄弟姐妹的兒童更加慷慨。

據新華社電人類並非生來就懂得分享。瑞士一項最新研究顯示,人在幼年時期通常表現自私,直到七八歲才懂得與人分享。專家認爲,這一突然轉變是人類基因和社會文化共同作用的結果。

自私並非天性 第2張

3至4歲兒童最“自私”

瑞士蘇黎世大學恩斯特·費爾主持的實驗中,229名3至8歲瑞士兒童應邀參與3輪不同實驗。

各輪實驗中,每名兒童面臨兩種選擇。研究人員向每名兒童分別展示一張其他兒童的照片,要求這名兒童在3輪實驗中分別就如何與照片上的兒童分配所得糖果做出選擇。

第一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得一份糖果並需做出選擇,把糖果全留給自己還是平分給另一名兒童。

第二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三份糖果,繼而選擇把兩份糖果分給另一名兒童、自己留一份,還是與另一名兒童平分。

第三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兩份糖果,選擇全部留給自己還是與他人各得一份。

面對“利益”考驗,不同年齡段兒童做出不同選擇。

費爾在最新一期英國《自然》雜誌發表論文說,3至4歲兒童普遍顯現“利己”傾向,不考慮其他兒童的利益。5至6歲兒童的表現相差無幾。7至8歲兒童則有完全不同的表現。

實驗結果顯示,第一輪實驗中,近80%7至8歲兒童選擇與另一名兒童平分一份糖果,而非吃“獨食”。第三輪實驗中,儘管面對獲得雙份糖果的誘惑,仍有多於40%的7至8歲兒童選擇與另一名兒童平分兩份糖果。相反,3至4歲兒童中不足9%選擇平分。第二輪實驗中,多數7至8歲兒童不願意讓另一名兒童獲兩份糖果,而自己僅得一份。

自私並非天性 第3張

獨生子女更慷慨

幾十年來,行爲學家和社會學家一直爭論人類慷慨或自私的品質來自遺傳還是成型於社會塑造。

費爾說,“平等觀念與分享行爲也可以由生物學和基因造成。”

另外,實驗還顯示,沒有兄弟姐妹的兒童更加慷慨。這一結果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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