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護理措施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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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護理措施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針對性:護理措施是針對護理目標的。一般來說,一個謹慎的目標必須採取多種措施。

2、可行性:護理措施應切實可行。諸如病人的心身問題,護士的可用性和專業技能,理論知識和應用,以及適當的醫療設備等因素都應該被考慮。

3、安全:爲了確保患者的安全,措施必須以安全爲基礎。

4、協調:一些措施需要與醫生、營養學家和患者討論,實現合作。

5、科學性:以護理學及相關學科的理論基礎爲基礎,具有科學依據。

6、確定護理的優先級(也就是確定護理的優先級):在進行計劃時,根據其重要性和緊迫性來確定最具威脅性的問題的優先級。其他的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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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愛護和尊重原則

患病後人的角色發生改變,把注意力從社會生活轉向自身與疾病,加之活動減少,環境的改變,自我感受性增強,很易產生自卑、敏感(對周圍環境不滿意,有“多事”疑心現象)、依賴性和情緒不穩(希望得到醫護人員和親友的更多關懷)等心理活動。

2、滿足心理需要原則

患病後大多有不同程度的消極情緒,如悲傷、抑鬱、緊張、憤怒等。這些往往與患者心理需要得不到滿足有關。生病以後生理需要層次發生變化,總的來說是高層次需要減弱,低層次需要增加。

3、針對性原則

心理護理不能千篇一律,對不同的個體(文化層次、思想水平、性格氣質、年齡狀況、心理反映特徵)、疾病(疾病種類、患病的長短、病程進展、療效狀況)和環境,要採取不同的方法。

4、治療性原則

通過對患者心理資料的觀察、收集、整理、分析、實驗與研究,制訂心理護理計劃,實施心理護理措施,都必須符合患者對治療疾病恢復健康的迫切要求,必須與治療措施緊密配合,絕不允許出現任何有損於患者身心健康和有悖於治療原則與目的的`心理護理措施。

5、抓主要矛盾原則

在醫護過程中如果不分先後主次,儘管處理了許多臨牀表現,但最根本的發病原因卻沒有消除,患者仍然不會痊癒和康復。祖國醫學也強調:“急則治其標”, “緩則治其本”, 是指在疾病的不同階段,其矛盾的主次也有所不同。

六、共同參與原則

患者是社會的一員,因此,心理護理不僅是護理人員、醫生的工作,而且家庭所有成員,包括同事和朋友,都要積極參與,才能臨到良好效果。

注意事項:

在疾病的急性期,其症狀和體徵雖然爲“標”, 卻是主要矛盾,應首先採取恰當有力的醫護措施緩解症狀爭取治療護理時間;

而在疾病的緩解期,症狀體徵這個“標”已經下降爲次要矛盾,其主要矛盾是解除病因和消除病理變化。所以,醫護人員應根據患者患病的不同階段及其具體情況靈活掌握,恰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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