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散文随笔
本文已影响2.44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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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一夜之间,镇上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无数“现刻瓦片”的小摊,摊旁挤满了喧闹吵嚷讨价还价的游人,摊后站立着油嘴滑舌却又分心刻瓦的摊主。我站在街头,脚下依旧是那条麻石板路,却似乎很多东西都走远了。
一抬头,镇口石门上是陶二爷十多年前雕刻的巨型“福”字,“田”中藏“寿”,“口”中藏“禄”,“喜”依“示”边,团团喜气,却又因瓦的灰色显得肃穆起来。“福”下是喜鹊登梅、貔貅招财、麒麟送子、三阳开泰四副吉祥图案,极为传神。穿过石门沿着石板路走,两侧屋顶上青瓦鳞鳞千瓣,古朴素雅,沉稳宁静,纹路古拙若桑间鸡鸣,桃源犬吠,淳朴可爱。
十多年前,小镇尚未被开发成为景区,未被冠以古镇之名。幼年的我热衷于观赏陶二爷雕瓦刻砖。他好两口小酒,颊上微酡,使描样上线条飘逸圆润,下刀时力道匀适,打磨时凹凸有致,上药后浑然天成。一抬腕,是丹凤朝阳,一低头,是鱼跃龙门。凿削铲旋,如写书法,抑扬顿挫间光影流动。陶家一排“福”字瓦简单而各异,掩映着后院小叶黄杨密密匝匝的叶子,流淌着时光静好。
可现在,那些生意红火的摊主并不描样,遑论上药——现刻嘛,效率第一。彼时的认真与虔诚呢,精雕细琢与岁月安稳呢,难道都随着这十余载光阴渐行渐远了吗?我听着耳边高高的鞋跟叩击着石板路,望着尖尖的伞顶划过起伏的墙垣,心下一丝迷惘。
七拐八弯进深巷,熟悉的木门,斑驳的低槛,陶二爷竟一直没搬家。推开半掩的门,一声旧旧的“吱呀”声还是昔年音客。他正刻一条鱼,砖石中心只寥寥几笔,一条极生动的灰鲫,然觉满砖江湖,烟波无尽。抬头见是我,一怔神,旋即爽朗一笑:“丫头还记得我这老头子?”我可处江湖之远啦!”复又低头。有细密的雨丝飘舞,屋瓦上浮漾着湿湿的流光。
跨出门槛的那一刹那,我恍然意识到,那些我以为走远的,其实都在这儿,从未走远。也许在深巷里,也许在职业掩映下,陶二爷始终如此,怀着雕刻的信仰刀刀笔笔,岁岁年年。
那宁静空灵的檐雨滴声,从未走远。
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哭,它也对你哭,如果你想要它对你微笑,你只有一种办法,就是对它——微笑。微笑是最美好最迷人的一种表情。诚、温馨、快乐。
人生中有成功就有失败,失败不意味着你是一个失败者,失败表明你尚未成功;失败不意味着你没有努力,失败表明你的努力还不够;失败不意味着你必须忏悔,失败表明你还要吸取教训;失败不意味着你一事无成,失败表明你得到了经验;失败不意味着你无法成功,失败表明你还需要一些时间;失败不意味着你会被打倒,失败表明你要微笑面对。
微笑面对你身边的一切。
失败是一道菜,一道难以下咽的苦菜,但你要把它吃下去。当朋友离你而去,当苦苦追求的梦想屡受挫折,你便知道了人间的苦涩。你徘徊,你失落,甚至想死,但你还是不想放弃,很不甘心。同时,你也会意识到,失败不过是酸甜苦辣的人生中的一碟小菜。
凡真正大的智慧,往往源于失败的教训。古今中外,大多数成功者都经历过失败,可贵的是他们的勇气。马克。吐温经商失意,弃商从文,结果一举成名。
因为他曾经微笑面对过失败。
巴尔扎克说:“世界上的事情永远不是绝对的,结果因人而异,苦难对于天才是一块垫脚石,对能干的人是一笔财富,对于弱者是一个万丈深渊。”我们要在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体会方法,思考原因,这样,我们才会变地成熟,才会成功。
我们不能单单停留在失败上,要微笑着面对失败,迎接新一次的挑战,正如拿破仑所说的“避免失败的最好方法,就是决心获得下一次成功。”
如何面对失败?微笑着面对失败,失败并不意味着什么,失败只表明你需更加努力。
泰国商人施利华,是商界上拥有亿万资产的风云人物。1997年的一次金融危机使他破产了,面对失败,他只说了一句:“好哇!又可以从头再来了!”他从容地走进街头小贩的行列叫卖三明治。一年后,他东山再起。
然而他微笑面对了失败,他重生了。
失败是人生的熔炉。它可以把人烤死,也可以使人变得坚强、自信。如果我们曾经微笑面对过失败,那在我们年迈时,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子孙后代说:“我们曾笑对失败。”
失败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是经受夭折的玫瑰。遭受台风的果园虽令人无奈,但它却有无限的幽香。失败是枫叶,虽然被秋风扫落,却被热血渲染。失败是成功路上层层的山峦,汹涌的浪涛,你只有走过沟坎,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抱怨生活给予太多的磨难,不必抱怨生命中有太多的曲折。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仅去求得两点一线的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魅力。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把尘封的心胸敞开,让狭隘自私淡去;把自由的心灵放飞,让豁达宽容回归。这样,一个豁然开朗的世界就会在你的眼前层层叠叠地打开:蓝天,白云,小桥,流水……潇洒快活地一路过去,鲜花的芳香就会在你的鼻翼醉人地萦绕,华丽的彩蝶就会在你身边曼妙地起舞。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把每一次的失败都归结为一次尝试,不去自卑;把每一次成功都想象成一种幸运,不去自傲。就这样,微笑着,弹奏从容的弦乐,去面对挫折,去接受幸福,去品味孤独,去沐浴忧伤。
微笑的我们,要用微笑的力量,去关照周围,去感化周围,去影响周围,直到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挂起一片不落的灿烂。
是的,我们微笑着面对生活带给我们的一切。
微笑面对一切,那一切的一切都将会变的美丽,因为你曾经微笑面对过。
读过一篇《一位母亲对孩子撒的8个谎》的文章,感觉文中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类似的“谎言”我母亲也说过。
小时候,我家的生活非常贫困,吃不饱、穿不暖是经常的事。这天桌上多了一盘炖鸡蛋,浓浓的鸡蛋香,惹得我不住的咽口水。只见妈妈端起鸡蛋碗,用勺子把炖鸡蛋,全部拨拉到我们姊妹几个的饭碗里。哥哥说:“妈,留点给你和爸啊。”妈妈说:“我和你爸不喜欢吃鸡蛋,你们吃吧。”
还有一次,记得我家大半年没有见过荤了。中午吃饭时,爸爸变戏法似的端上来一大盘红烧鱼。一见那美味,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就连鱼骨头都想吃了。看孩子们吃得那么香,爸爸妈妈高兴地说:“孩子们,慢点吃,当心鱼刺。”我说:“爸爸妈妈,红烧鱼太好吃了,你们一起吃啊。”“我和你爸不喜欢吃鱼。”爸爸妈妈只是开心地看着我们吃,却始终没有吃一口鱼。
有一天带孩子回老家看望年迈的父母,中午吃饭时,老爸烧了一盘大白菜烧牛肉。老妈用筷子夹了好几块牛肉,放在我的碗里。边夹边说:“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多吃点。”我连忙把牛肉回夹到老妈的碗里,“妈,我现在减肥,不喜欢吃牛肉了,你吃吧。”“你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老妈我不知道吗,怎么学会撒谎了,跟谁学的。”我笑呵呵地说:“老妈,我是跟你学的,我们姊妹几个,被你的谎言从小骗到大。”老妈用筷子在我头上轻轻地敲了一下。
周末,老婆说:“今天儿子回来,你去买一只啤酒鸭吧,儿子最喜欢吃了。”吃饭时,我从微波炉里把啤酒鸭端到桌上,“儿子,你的最爱。老规矩,你管饱,我管了。”“爸,啤酒鸭太油了,我现在不喜欢吃了,你和妈妈吃吧。”老婆接过话:“儿子你说什么呢,明明最喜欢吃啤酒鸭,每个星期都会给你买一只,现在怎么又说不喜欢了,你的谎话是跟谁学的。”儿子弱弱地说:“我是跟我爸学的。”
看样子,我们家的传家宝,就是“谎言”了。
天空换了背景,夜幕被黑色拉的紧紧的,不露一丝缝隙。
天空上的大幕,或是很有些年头了吧,被陈旧撕咬得有些不堪,透出了星星点点的光!
我的souler住在那栋楼,舟车劳顿下,终于铺好了床被。她是医学院的学生,将来是一位医生!
这时23:30(昨晚3月4号),整栋楼也迎合着这片令人敬畏的天空,进入静谧,旷野,无垠!大地与天空一片寂静,花鸟鱼虫本该在此刻奏响天籁,定是看到我的souler在为我举灯寻找“温暖”,怕惊扰到她吧!
我的“温暖”丢了很长时间,有几百个日日夜夜了吧。它本该有光的,或是被这几百个日夜里的阴雨天浇的潮湿失去光度。这段时日,我内心空洞的那种感觉,或许只有我的souler能懂!
在灯下,我souler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终在我的视线里模糊、消失。我开始有些着急,又有些担心,在这片孤旷的夜里,就此一米灯光……我害怕,我不敢上前找她,我怕在这淼茫的黑夜里失去寻她的方向,我怕在那无垠的旷野无数的擦肩也没能回眸相拥……我要在原地等她……
是她,她回来了,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了。看着她倦意的身子,我不忍的把她捧在手心,她用“微弱”的声音对我说了四个字:“我没找到”。我不知道她走了多少“路”,翻过几座“山”,看到她回来,微弱得被我捧在手心,我无比温暖!
我才知道,那个夜晚23:30,我的souler举这那盏灯去了哪里--她举着灯走进了我的心里,走进了我的内心深处,她用那孱弱的灯光,拖着疲惫的身子烘干了“温暖”的湿潮,温暖了我的“温暖”,发散出了光芒。
她是我的souler,我的soulmate,亦是我的医生。此刻黑夜的万籁俱寂是一片自然之声,自然之律,自然之音韵!
我抬头仰望天空的大幕,夜色依然被拉得紧紧的,空中那星星点点的光,原来是无数souler在为其寻找丢失已久的温暖的光!
盛夏的骄阳热烈地炙烤着大地,被一条条地埂分割开的红土地中渐渐迷漫起淡淡的青烟。大片的玉米和高粱卷起了长长的叶片,无力地躲避着阳光的青睐。向日葵也不再高高仰起漂亮的脸庞,只有稻田中的秧苗依然散发着刺目的绿色,在炽热的阳光下孕育着稻谷,散发出阵阵清香。闷热的空气被紧紧地捂在这田野的上空,没有一丝风能游离到其间,好似要将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一切生物都蒸熟一般。
夏日的正午,四处撒野的狗儿们被热浪赶回了家中,伸长了舌头在叹惜这阳光的毒辣。壮实的水牛也暂停了对嫩草的搜寻与咀嚼,泡在泥水塘中,静静地驱除满身的热气。唯有恼人的苍蝇不知疲倦地围在牛儿四周,不让它们有片刻的闲暇静享一下清凉的塘水。惹得牛儿不时地用鼻孔使劲吹着气,摇晃着脑袋,甩打着尾巴,不断地驱赶着它们。那些一天老咕咕叫的母鸡也暂停了鸣叫,带着一群可爱的鸡仔寻一棵大树,静静地睡在树阴下,不时将头警觉地抬起来看看。
在那绿色的稻海中,隐约有一点藏青色在移动。那移动的速度近乎于蜗牛在爬,假如不是过上一会再朝那个方向望去,你根本感觉不到它在移动。在这炎炎的正午,由于大家都躲避这热烈的阳光而使这片田野迎来了除夜晚之外还有的寂静。可是谁依然不顾炎热仍在劳作呢?是什么活非要顶着烈日去做呢?原来那是村里的赵奶奶在割草,因为腿脚不太灵便,而且她每天要往返村子与稻田三次,割三篮子草,因此她得抓紧时间,也顾不得阳光的毒辣了。
可能是腿脚太不灵便了,赵奶奶直接坐在田埂上,身前的篮子里装了半篮子割下的草。由于坐在地上,根本不好用力,更不好割。她扭动着已年老僵硬的腰板,左手抓起身边的一小撮草,右手挥动着已经有些钝的镰刀,吃力地将之割下,然后放到前面的篮子里。然后又抓起身边的一小撮草,拿起镰刀,割下,放进篮子。等身边可以割的草都割完了,她又怅怅巍巍地站起身,用手拍打下酸痛的腰杆,拉扯一下早已被汗水湿透的自己纺织、浸染的藏青色衣服,然后又往前挪一小段距离。那同样是藏青颜色的头巾边角不时渗出的汗水总是将她布满了老年斑与皱纹的脸庞打湿,使她不得不拉起袖口不时地擦着。
赵奶奶明年就七十五岁了,为什么还要如此辛苦的到田埂上来割草呢?村里像她这样年纪的老人,一般都在家看看门,带带儿孙而已。可赵奶奶如今还饲养着4头猪,11只鸡,6只鸭和2只鹅。她只是想能多割点草喂它们,就可以少喂点粮食,这样又可以节省一点点开销。儿子、儿媳也心痛她,让她不要再去割草了。可她心里有自己的主意和想为家里做点事的心愿呢!
去年,她最小的孙女出息了,考上了省外的一所大学,到一个大城市去读书了。接到通知,家里人和邻居们整整高兴了一个秋天,因为她是村里目前为止的第一个能考上大学的孩子。可这样一来,家里的开销可就大了,在县城上高中的时候每周还可以回来,花销也还能应付,可现在要到大城市去上学可怎么办,这可愁坏了一家人。没有文化的儿子、儿媳只好每天往返近20公里到城里去扫大街,勉强供孩子上学。所以赵奶奶想多养点猪、鸡、鸭的换点钱,能为家里帮补点。而且这孙女从小就懂事,而且孝顺。在她还小的时候,奶奶做饭,她帮着烧火;奶奶喂猪,她就拿根鞭子看着不让它们乱跑;奶奶剁菜叶喂鸡鸭,她把菜叶理齐后递给她;奶奶洗衣服,她就帮奶奶洗小样的东西;奶奶去干活,她也要背上个小篮子给奶奶帮上一把。奶奶也心痛她,有什么好吃的留给她,每年再困难也要给她缝新衣服,晚上还要搂着她睡,怕她冻着。在孙女上学的问题上,也是奶奶的坚持,儿子、儿媳才没向村里其他人一样把孩子喊回来干活。因此,赵奶奶更是觉得她割点草,养点猪、鸡,能为孙女上学做点事,值!
上个假期,孙女回来,还给她买了架老花镜,让她的眼前又亮堂了起来,又可以让她在剁菜叶的时候,可以看得稍微清楚点,不必再摸索着费劲。又可以让她在喂鸡的时候能够看清还有哪只贪玩的小鸡还没回家。戴上眼镜后的模样一度被同伴们笑说实在是太“难看”了,可赵奶奶的心里甜着呢!还有就是上次孙女回家,为了省点钱,足足坐了三天的火车,那小腿肿得跟门前的大竹子般粗,回家后两天多了才恢复利索,于时,赵奶奶养猪、鸡,让孩子们多种点甜菜、白菜,并去割草来喂的事看来还不能停下来。
前几天,孙女来信说:“这个假期就不回家了,准备去打点工,看能不能挣点生活费。问全家好之后还特别强调别让奶奶再去割草了,这么大的年纪,就在家看看门吧!”还说:“等她毕业工作了,一定要给全家人买新衣服,还要带他们到城里的公园去逛一逛!”听完邻家正上初中的小妹读完信后,赵奶奶甜蜜的心里甚至觉得应该再多养几只鸡鸭,多换几个钱,好让孙女在外面少受点苦!于是,在稻谷还未收完之前,那些猪、牛还未糟蹋之前,赵奶奶每天都会慢慢挪动不再灵动的双脚到田埂上去割草。她会一直重复着抓起小草,挥动镰刀,装入篮子,用袖口擦着汗水的动作,直到她孙女毕业那一天……
不管愿不愿意、想不想,总会遇到该遇到的人,不管是擦肩而过,还是相伴而行。当微妙的缘分出现时就会遇上该遇到的人,无论是相处一秒、一天、一个月、一年还是一生,“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总有分离之时。
人根据自己所要去的目的地,选择在某个站点等着公交车,大多数情况都会有很多人在那里等着,相同目的地的叫“同道中人”,不同下车地点的叫“人各有志”。
当坐上了车以后,车厢内还会有其他的人,缘分会把人们绑在一起,识或不识,最起码你们会经过一段路程,或远,或近。有的只是路人,有的成为朋友,有的甚至成为彼此一生的挚爱,将共同感受车厢里温度的冷暖,一起欣赏车窗外风景的美丑,也许从人情世故谈到人生哲理……
公交车里的报站器会时常发出提醒,就算你们没有在中途下车,但也总有到达终点的时候,也就是说人们总会分离。
普遍认为世间最动人的情话莫过于“我爱你”三个字,但这却不是最深情的告白。
“该下车了”。
“你先下吧,我看着你……”
然后一个依依不舍,一个强颜欢笑!其实,留下来的人才是痛苦的,因为离开了的人还有外面的白云清风为伴,而留下来的却只能与车厢里的冰冷孤独为伍!
这是最深情的宠溺和爱护,也是当初最美好并最深沉的承诺与约定——你陪我到最后,而留你一人终老。
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的绝大部分人来说,农村是他出生和生长的地方,是他放飞梦想、追逐希望开始的地方。农村的田野、河流、破院、断墙,乃至一草一木都给他留下了太多的记忆、太深的印象。从此,故乡便成了他心目中永远魂牵梦萦的地方。既使他在城市生活了十年、二十年,抑或更久,故乡都是他的最爱。故乡的荣辱都会左右着他的视线,故乡的兴衰都能引起他无限的感慨。
我的故乡坐落在黄河大坝以北,滨孤公路以南,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以户数命名的名字——十六户。说是十六户,但这只是个广义上的名字,她包括东、西、南、北、中五个自然村落,仅我们十南村就有700户人家2500口人,号称利津县人口最多的自然村。一条乡村主路曲曲折折地将五个自然村庄依次连接起来,村挨村、村靠村,村与村之间没有明显的地理界线,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一年的一天早上,一个到我们村去卖小鸡的外地人从黄河大坝下去后沿着村中的主路一直向北卖小鸡,边卖边问村民村子叫什么名字,尽管他一直问到太阳落山,回答他的人仍说是十六户。卖小鸡的人不高兴了,说这哪是十六户,一千六百户也不止啊,骗人也没有这个骗法的。村民见他莫名其妙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村子的四周,有一横两纵的三条干沟,沟内的黄河水几乎常年不断,旱时引水灌溉,涝时用来排水。沟边,一排排排列整齐的参天白杨像一队队威武雄壮的哨兵,守护着村庄的沃野良田。村内,湾崖边、屋头上遍植树木。远远望去,村庄似乎隐在一片巨大的绿荫里;院子里,一棵杏树或一株枣树或一棵石榴树、三两只觅食的鸡、一头卧在夕阳里反刍的老牛、几声清脆的幼儿笑声就足以把人们朴实的生活装点得热热闹闹、红红火火。一茬又一茬的故乡人按着季节的变换和农作物的生长规律,勤劳地耕种着赖以生存的土地,自得其乐,颐养天年。
早些年,土地还没有实行承包责任制时,一到冬闲时机,大队领导便组织起村内喜好唱戏的人排练一些经典的吕剧或扬琴节目,以待春节时演出,活跃一下村民们枯燥的文化生活。故乡的村戏从年二十八就开始演出,一直一天不停、哪天也不重样地唱到正月十五。热情的村民也一直陪伴到正月十五,直到最后一场演出结束时,人们仍嫌没看过瘾,恋恋不舍地提着小马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演出的场地,直期盼来年的演出更红火、更精彩。
这些年,故乡也盖起了塑料大棚,种起了大棚菜。据说那反季节的时鲜蔬菜竟供应着远近闻名的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再从那里销往全国各地。已经尝到种蔬菜甜头的故乡人一天到晚忙碌在大棚里,一年四季根本就没有个清闲的时候。村戏自然就没人顾得上去唱了。就是有唱的,人们再也没工夫去听。
清楚地记得,改革开放的初期,当故乡的人们刚刚脱离了贫穷、解决了温饱、有了些许闲钱后,人们争先恐后地去盖大房子、置办大院子。一时间,一些漂亮、宽敞的砖瓦房如雨后春笋般茁壮地在幅员辽阔的故乡土地上拔地而起。原来的宅基地不够用了,就在村庄的外围、甚至是占用农田盖房子,再后来,土地部门管理严格,无法再占用农田了,就将村中一些比较小的池塘填起来后盖房子。村庄在猛增的房子中一下子扩容了不少、气派了不少。之后,在村委会的统一规划下,原本比较窄的泥土街道变宽了,并且还罩上了一层沥青路面。乡亲们再也不用担心下雨后出行难的问题了。学校的土屋扒了,拔地而起的是一排排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教室。琅琅的读书声便在每天的清晨从学校那高大的围墙内飞出,滋润着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心田,一拨拨的学子就是从这里开始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印象里,故乡是孩子们的乐园。故乡人多,小孩子便也多。那时像我这个年纪的孩子,随处就能看到一大群。无论是夜晚捉迷藏还是打群仗,孩子们都是人多为患。大街上、胡同里似乎到处都是乱跑乱窜的几乎一般高的孩子,仿佛一不小心就能碰倒一个。正月十五打灯笼时,长长的一群提着各种各样灯笼的孩子,足足可以塞满一整条街筒子。那灯火辉煌的场面真叫一个好看、一个热闹、一个壮观!每逢夏季的傍晚,不算太大的一个池塘里便挤满了前来洗澡或打水仗的顽皮儿童。那嘻嘻哈哈的笑声把村庄渲染得热闹非凡、活力四溅。傍晚,袅袅升起的炊烟里,那一声声婉转、嘹亮的唤儿回家吃饭的叫声,充满了乡村特有的浓郁的生活气息。
然而,不知从哪一天起,细心的故乡人突然发现村中的人似乎比原先少了很多。先是老师们觉得原本挤得满满当当的教室一下子空荡了不少,接下来是村委会的领导在召集村民大会时,再也没有那种人头攒动的场面了。尽管高音大喇叭里不停地广播着开会的消息,但到时去开会的根本就没几个青壮年劳力。类似的情景,我也深有感触。原先回老家时,总能在街道上碰到几个熟人或同学。现在就是回去十趟,也不一定能碰到一个。一问才知道是外出做生意或是搞工程去了。前几天,老家的一个同学的孩子结婚,喜宴上终于见到了小学或初中的同学。他们中生意做得比较好的,或自己搞的项目在外边打出了一片天地的,都已经在市里买了汽车、楼房,有的甚至买了别墅,他们的孩子自然都跟着进了城,在城里找一份临时工作干着,到了结婚的年纪再在城里买处房子就行。这部分人,虽然有农村户口,也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已经属于适应城市生活的一部分了。好不容易从农村挣脱而出,他们谁也不愿意再回到农村去生活,更不愿意将自己的后代再窝在农村。同学们说若没有什么大事,现在他们一年之中也难得回趟老家。
哦,原来如此。难怪我在故乡的街道上见到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或腿脚不好、身体有病的人。春夏两季天气晴好时,他们便在太阳地里或树荫里闲拉呱,秋冬季节便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边晒太阳,边唠着发生在村里的一些事情,两眼没有任何生机地盯着偶尔从路上经过的一、两个步履匆匆的行人。年老的人年年变老,更老的人逐年离去。在冬日斜阳映照下的故乡愈发显得安静、单调。
呜呼,昔日热闹纷繁的故乡正在一步步地走向冷清,偌大的村庄正在慢慢地向着空巢转变。如此情景,真叫人心痛。但我却顽固地认为,故乡这是在经历发展变化之中短暂的阵痛,即使会有些许衰败的景象,那也是前进里的曲折、曲折中的前进里所必不可少的。
农村实行土地种植补贴后,一些在城市里混得不怎么景气的村民,再也抵挡不住土地的诱惑,终于打消了在外边打工过日子的念头,纷纷收拾起行囊踏上了返回故乡的路。但这却丝毫改变不了故乡越来越城市化、越来越被城市理念所包围、所替代的.命运。
时代在变,在发展,故乡也在变,也在发展。
现如今的故乡再也找不到深深烙印在我记忆深处里的模样了。但每次想回故乡时,我都会忍不住地激动一阵子,内心深处陡然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脑海里也会立即浮现出一带清波环绕、几棵古树覆盖下的一片低矮的泥土房,耳畔仿佛又响起了一阵嘹亮的鸡啼、几声悠扬的牛哞、带有浓郁家乡气息的声声乡音来。
我知道,在我的脑海里始终萦绕着一种眷恋故乡的乡土情结,血液里始终流淌着一股浓浓的故土亲情。
这种情,这个结,根深蒂固,历久弥坚。
一生的浮萍漂摇,一生的来来往往。老宅成了我日日记忆中的一个点绿,夜夜梦里间的一点红。
于似水流年里,老宅渐渐落成了残垣断臂。如今,只能远远地与她守相望,面相视。生怕一不小心,就惊醒她那一枚古老的魂,那一枚岁月的梦。
然而,我伤感的情绪,难弃又纠结,只能留下淡淡的目光和遗憾的眼泪……好在,好在你曾记录下我年少时的不屈与奋取,青春时的进取和抗争!
再见,我的老宅;再见,我的梦中佳人。你的精神,你的灵魂,你的品质,将长存于我生命的长河里,成为我不断崛起的一座座里程碑……
王朝乱世,统治衰微,君主荒。唐,民不聊生,生灵涂炭,义旗四举。
有这样两位文人,他们的时代同是黑暗腐败,同是动乱不断,社会百姓隐含下的是难以名状的暴悸与疯狂,整个国家的马车犹如脱缰般咯吱咯吱,走到哪里?兴许只有悬崖。
也许枭雄举荐高呼,可以义聘天下,可以渲名青史;也许霸主功成名就,可以威策天下,可以替天行道——但终究,只是文人矣。
战火年代,儒生只是弱者。
有这样两个文人:周敦颐、王阳明,儒学思想上的巨擘。一种品性,忧国思民,痛恨时代现实。
周敦颐在官场上完全不得志,落个闲职,种片荷花,赋诗访客,如此如此,《爱莲说》就让他名传千古,留给我们的只有唏嘘与感伤。
王阳明,由于性直耿秉,被直贬到万里漠疆当一个都督参军,周敦颐方可扶栏赏莲,清流饮酒,而他,只有每天埋头苦读,裹着一块破被,灯油都没得点,条件极其艰苦。
王阳明只有读书,等待。
大奸既倾,官复原职。未至数月,又被发到镇州做刺史。人生起伏,不过至此。王阳明作为一介文儒,何来享世惊名?
不久,宁王叛乱,王阳明以拼凑之军击溃敌军三十万精兵强将,开始东征西讨。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后人甚至称他为明朝的“战神”。时代依然黑暗,王阳明自身高洁,却闯出一片火红的天,老牛又贬,却专心学术,成为集思想、学术、词文、军事、谋略于一身的全能大儒。“一生跪首拜阳明”。
我想说,时代的黑暗,其实遮掩不住你光芒的心,同样的严酷暑旱,仙人掌内敛蜷避地度过一生,大黄光彩灿烂地走完花季。同样自身高洁,决不同流合污,周敦颐隐了,王阳明忍了,一字之差,造出了隐士和另一个传奇。
两个文人、一种品格;两个文人、两种经历;两个文人,不同传奇。我羡慕赞扬周老的雅适,但更崇尚阳明的强键。将叶子上的每一滴水都流到根部,将逆境中的每一滴滋养都流到心田,充实自己、强大自己。
奸臣江充使者来“慰察”,正在带兵的王阳明正值练兵,使者有意让王阳明射箭。平日王阳明以文儒示人,没有将士能看得起他的武艺,都静下来,等待看他被弓震倒在地下——或射到十万八千里外——
一片寂静,王阳明沉稳搭箭,拉弓——
第一发红心中,第二发中,第三发——四——五——六——七——十发皆中。
全场爆发出呐喊与欢呼,使者目瞪口呆。数十年苦功,王阳明已练就绝世箭艺,从此威震全军,名扬天下。
就是这样,每一滴流到根部的水,最终会开出娇艳怒放的花朵。被贬的苦练,造就传奇。当那花绽放时,能让沙漠动容,让时代光明,让天地震撼,困境中,更要活得灿烂。
不要消沉、请像沙漠大黄一样。
村里街上,常常见到彩旗成行,虹门拱起,“一条龙”的厨艺帐篷喧喧嚷嚷,包席的酒店前车水马龙,告诉人们:红白喜事的宴会隆重昌盛。
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儿添女,金榜题名,高堂华寿,人生之中可喜可贺的大事小情接二连三。
既然是喜庆,亲朋好友当然需要到场,少不了送上薄礼,以示情分,如果是厚一层的关系,就势必多一点样法。
随礼,是人情往来,是社会风俗的现象,也体现出没有成文的契约价值。
乡间的随礼,相对于城镇的随礼,要实惠一些。往往是一个份子,几个人去吃,而且在头一天的晚上有所谓的水席,水席的菜饭相对于第二天正午的正席虽然差一些。城镇的随礼,宴席,讲究品牌的,酒店的档次,席面的酒水香烟,显示办喜事人家的经济程度。
随礼,是民间庆典聚会的自然集合,有对主人的祝贺,有对逝者的哀悼,更有对往事的惠顾,以及未来的祈祷,亲朋好友相聚说不完的话语,叙不尽的情思。
然而,事情总有不尽人意的时候,随礼日渐变了味道,礼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即使是普通的礼数也让平常人家有些承受不起了,随礼于大户人家也有些勉强的,本来是没有情分的关系也得敷衍,甚至是礼到人不到,未免有些虚假了。
青春靓丽
青春,无论小伙子还是大姑娘,是人生最充满活力的时期,是人体最展示刚劲柔美的年龄段,青春是美好的,青春是靓丽的,青春是浪漫的,青春是珍贵的。
青春,不仅是容貌漂亮而且气质优雅,小伙子心胸宽广,大姑娘羞花闭月,青春孕育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青春铸造着家庭和父母的脊梁。
年轻人,读书就业,充满了梦想,攀登着事业陡坡,冲击着环境风浪,经历着开始的沧桑。不单是偎依在爱情的温馨臂膀,也焦灼在寻觅前程的施展方向。天空未必总是那么清朗,乌云闪电可能折损着小鸟雏燕的稚嫩的翅膀;大地未必总是那么温柔,雨雪冰霜可能扼杀着花草的芳香。
青春时光,朝气蓬勃,常常爆发出奇特的想象,常常冲决出传统思维的藩篱,创造出崭新的事业与生活的朝阳。青春岁月,铤而走险,或许不甘于困顿,盲目地东奔西闯,放纵侥幸意念,陷入了后悔的断肠。
珍惜青春,不是毁灭青春去换取富贵的明天,爱护青春,就是焕发青春去创造富有的明天。要用青春的智慧才能,克服重重困难,做出骄人的业绩,美化自己的事业和生活。
当你度过美好的青春,面对着你的父母,面对着你的孩子,应当无愧地说:青春是靓丽的,青春是付出的,青春无悔。
不管时间的河流如何汹涌澎湃,你还是来到了我的面前,真好。没有计较你来还是我去,只要有时间有机会我们就见,缝插针地相聚,真好。
你还是原来的你,我还是原来的我,我们坐在一起可以什么都说,充满喜悦和欢欣,抑或互相感叹和锤炼,生命的悲喜交集,人生的风云散聚,只不过是眼前的几句,真好。有了朋友还有什么不可以面对,当然,还可以互相挨着坐,依靠着肩并肩走着,或者都是慵懒的躺在床上,好朋友真的是无拘无束啊!十几年的友情已经像亲人一样亲近了,还有什么不可以释放?真好。烈日下我们急行军,夜色里我们共相随,穿越了一条又一条街道,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村庄,和更多的朋友去见一个难得出来的朋友。
原来我一直都不孤单,这就是我们自己选择的家人。
有一把雨伞,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
有一朵花,闻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
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远,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心底保留!
简易,简而不易,我的名字。我以为我的名字给我戴上一种超凡脱俗的仙风之气。我可以飘飘然然地纵横天地,以仙容的俊秀飘飞于红尘中,我可以从容地游走在爱河里,与多少红颜有染,与多少英雄豪杰相伴。然而那只是我的梦幻,梦醒了,也破灭了,现实中的我平淡地好似不是自己,经历那些经历后,原来我还不如小丑。
就讲讲这些经历中的一段情缘吧。
我今年23岁,经历了丰富的童年、少年和花季时代,我收获了一般般的知识与生活的基本,收获了有泪光、有欢乐、有爱有些小波浪的,也留下什么都有的伤痕,感动的岁月渲染了我的萌芽幼心。在我的成人礼时我也遇见我的初恋女友,她叫马小飞,像健飞的小野马,总是能给我带来不少的惊奇,我很喜欢她。后来不知因什么而纷飞天涯了,不知到为什么,直到现在我常常回味,心中还残留着甜蜜的伤口和有故事的时光,还有…………我现在大学也毕业了,正为我的未来铺路而迷茫,正为我的梦开启未遇到的磨难做基础。有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虽然不合我的专业,不合我的心愿,但我会努力。
我的人生总算有了一小步了,我很庆幸。这不,刚工作一年就又追到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她更美,美得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烂蛤蟆,有点异想天开,我畅翔在幸福的海洋里。嗨!我偷偷地告诉你们,她,她的名字就叫“郝媚”。
郝媚她是我的同事,她是客户经理,而我的人事部的普通职工,按理说她的权利比我大,我见了她还得叫她一声郝经理。刚去时,有一次她撞见我,莫名地看着我,看得我不好意思。她说:“嗨!你是新来的吧。”我点点说:“是。”她又问:“你叫什么?是那个部门的?”我一脸茫然:“我叫简易。在人事部当杂工。”她“易!”我“是呀。”她“简而不易,名字不错。”我不好意的傻笑“是吗?”她点点头“不错,人还长得可以。”我更羞涩了。她沉思地看着我,然后很自然地伸出手“我叫郝媚,是客户部的经理。我可以关注你的。就叫我郝姐吧!”我的脸滚烫,好似烫伤的,有点眼晕,磨磨唧唧地也伸出手。她很大方地握住我的手,她的热度瞬间焚烧了我的心,我迷惑,我化为虚无。她用力地拽我的手,大声的喊叫,我都没有听见,我的眼前尽是绵绵无尽的仙境。她用力地拽着我的手挣扎着,当她的手从我的手里滑出时,我惊醒了。她有些生气地说:“你怎么了。”我不知道怎么了,慌张地说了句“再见!”就跑了,不知到哪里去。她的喊叫声淹没在我离去的背影里。那一天工作不到心里,上司又怒又关心的责备“你今天怎么了,心不在焉的。是不是生病了。”我一脸的不知。上司看我的表情,叹气说:“嗨!那你就先回去休息吧。”我木讷地点点头。我无方向感的奔回我的小屋,一头扑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又沉浸在梦幻里了。一觉睡到第二天的十点,醒来看了看天,好似不早了,又看了看表,又慌张地泡在上班的路上。头发乱哄哄的,脸也没洗,狼狈地去了公司。刚一开门就看见所有的同事和经理都瞪着我看,只有一个人在猜想着。我被所有的同事嘲笑着,所有的老板经理都狠狠地批了我,然后一致决定让我走人。我失魂落魄,行尸走肉地离开,脑海里还翻涌着那个温暖的画面……只有一个人默默地跟在我的后面,就在一个十字路口快要被车流撞上时,一只温暖的手牵起我的手快速地去了一个安静的地方。郝媚无奈地看着我黯淡无光的脸,叹气又关心地责备“你怎么了,那个样子,真搞不懂你。”我沉默无语,一副顺其自然的样子,江边的风吹着我的乱发,吹拂着我的脸。郝媚看看我“嗨!我和老板跟你说来说情,但,但很遗憾没有帮到你。”我被江风吹醒了,冷冷地又有点抚慰心防地漠然。“郝姐,我知道,你能为我说话,我已经没事了。只是给你担忧了。谢谢你,郝姐。”郝媚不想看到我这个样子,又有点不解,又有点,有点莫名的触感。她用手抚顺被江风吹乱的长发,依然关心地说:“那,那你有什么打算?”我叹气地回应“再找工作吧。”郝媚也沉默了,我喃喃地说:“我想了想,我还是不找了。”郝媚“不找了。”我“嗯!我想自己做点事,这样就不用辜负别人的期望和用意。也是一种想要自由点,这样不管我是失败还是成功,我都能一笑而过,就算留下伤疤和遗憾,也都是自己的,不用牵连别人。这就是我现在的心意和决解。”我看着郝媚“失去工作我并没有伤心、后悔和不开心。只是有一个人,就在昨天,是的就是昨天,那个温暖的举动拨弄了我的心弦,因此今天我才会这么落魄。”郝媚好奇地问“一个人?那是个女孩?”我淡定地回“是的。”郝媚“那是谁啊?能说给我听吗?”我转过头看着郝媚,平静地说:“那只是我一个人的感觉和遐想。我还没想说……再说……”郝媚用那温暖地手抚摸我的脸,用放电的眼看着我“好,祝福你。有什么事就跟我说。我会尽力帮你的。”我有点太被宠的感觉,心里翻着心海,激动地问:“郝姐,你为什么这么对我?”她“不要说了。记住。我是你的郝姐。你这个小弟我收了。”我彻底被郝媚征服了,我无话可说了,心里可坚决了。郝媚潇洒地远走了,我望着郝媚的背影,我好想期待这个梦是真的,我
会与郝媚就是我的那个红颜,我心里这样想着,我的眼睛这样看着,我的脑海里满满的她,还有她潇洒妩媚的秀色,还有那温暖的手,放电的眼,迷惑的唇,还有……最后只剩下孤单的我在江边吹着江风,看着江流,心里平静又莫名的躁动,还有好多……
就这样简单地说一小段吧!时间有点紧张,因此就讲到这里。
这就是我的那段情缘。
“姐姐”,每当看到姐姐这个字眼我会就无语凝噎。“姐姐”就像一个还没长成熟就随风坠落的梅子,每当嚼起来,便嚼出许多苦、酸、涩的回味。
我的家在老远老远的大山里,唯一的水源是村口的一眼老井,井边长满了绿苔。娘体弱多病,姐姐从小就脚勤手快,好多家务都落在她身上。姐姐从十来岁就一个人到井边去担水,纤瘦的身影晃晃悠悠。山道很细,我跟在姐姐后面吓得一句话不敢说,好担心来一阵风把姐姐给卷走。爹总说等娘身体好些了就送姐姐上学。姐姐等呀等,一等就是好几年,我七岁那年,背起娘亲手给我做的编织布书包上学了,可是姐姐她仍然没有上学。
记得我上学的那一天,天例外得下了一场大雨。姐姐那天起的很早,给我做好早饭,就拿着破了半拉得瓢舀淌进屋里得水。我吃早饭的时候,她拿着娘给我缝得新书包,正过来反过去的看。那种渴望,我现在也找不出一个字眼来形容。每每想起姐姐那沉重而渴望的面容,我心里就隐隐作痛。匆匆吃完早饭。娘便牵着我的手送我去上学,姐姐跟到大门口,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淋着雨,一双痛苦而羡慕的眼睛盯着我,我知道姐姐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
娘有痨病,身体一直不好。夜晚,月亮挂在门前枝头旁,皎洁的月光像水一样洒落在窗沿上。我便在闪动的煤油灯下做功课,灯光忽明忽暗,错错落落。姐姐拿着需要缝补地衣服坐在我旁边,一边缝补一边听我读书,“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姐姐脸上挂着苦涩的微笑,若有所思,问我这些字怎么写,我拿着课本一笔一画地写给她。那以后的几天她没事的时候就在地上,反反复复得练习这些字。那想上学的欲望,自然得就写在她苦涩的脸上。我心里在说:姐姐你好可怜。
有一次我对爹说:“爹爹,为什么不让姐姐读书。”姐姐在一旁说:“姐姐笨,学不好的。”我知道是姐姐故意这么说的,她小小年纪就要照顾这个家,不容易啊!姐姐经常给我说,你看爹,累得那么瘦。说完这话姐姐的眼泪就会禁不住得往下落。
姐姐是第一个在雨中等我回家的女孩,山前的那道水洼,下雨的时候会变得很深,姐姐就会挽起裤脚背我过去,我披着雨衣,雨水流在姐姐的脖颈上,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多么幸福,拥有多么好的姐姐。
姐姐没读过书,但她通过我学会了很多字,我背不下来的唐诗,她一两遍就能记住了。她还会算数,我算术学不好,她会扳着手指头教我算。姐姐要是上学,成绩一定很好很好。我上二年级时,姐姐终于上了乡里的夜学。她白天到田里干活,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还坚持每晚上夜学;放学回家,夜已很深了,我在姐姐回家之前总也睡不着,当听到门的响声,姐姐到家的脚步声,我才能入睡。姐姐回来还要做作业,写生字,读课文。第二天,天不亮她就早早起床,做饭、挑水、洗衣服。
有一次,爹在村前井边当着很多人半是夸奖半是嫌的说:“这死妮子,干什么都吃得苦。想考状元也用不着这样拼命。”说心里话,爹还是疼爱姐姐的,只是家里穷,缺乏劳动力,把姐姐当男人使唤,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有一晚,只有姐姐一人上夜学。夜学的语文老师是我二年级的班主任,是一个年轻老师。他常常在我们班上讲我姐姐认真学习的事。于是,我为姐姐感到光荣,同学们也羡慕我有这样一个好姐姐。
一年后,这位老师要调走了,姐姐很伤心,回到家里不吃不喝,也不跟家里人说话,一个人关在房里生闷气。第二天老师到我家辞行,姐姐拉着我冒着雨站在屋檐下目送着老师在雨中的背影。老师叫我们别送了。姐姐望着他的背影呆呆地好一会儿,低头对我说:“小弟,快喊老师,有空就来看我们。”我看见姐姐满脸是泪。
姐姐常一个人去山里去割草,有一年秋天,山上的两垛野草着火了,姐姐听到两个孩子的哭声,想也没有想,就冲了进去,还好,姐姐救出了这对小姐妹,人未受伤。村里的人都夸奖姐姐,他们知道我家生活不好,姐姐干活吃不饱,谁家吃好吃的就会端一碗送到我们家。姐姐总会省下来,给我吃。那时候我又好像特别能吃。家里缺米,姐姐煮稀饭总是煮得很稀,她把较稠的让给我们吃,而她自已吃的稀得找不到几颗饭粒,可她从不喊饿。当时我不懂事,以为姐姐不饿,自已总嚷着肚子饿,有东西吃就放开肚皮大吃。姐姐笑我:“小弟肚皮比母猪还大,总填不满。”
我10岁那年,到田间割牛草,把村前大婶地里一个木瓜摘下来,藏在牛草筐里。我心里又高兴又不安。高兴的是回家让姐姐煮木瓜汤吃,不安的是自已做了贼。回到家,我从筐里摸出木瓜,喊姐姐来煮木爪汤。姐姐问:“木瓜从哪里来的?”我支支吾吾:“在……路上捡的。”姐姐看了看木瓜,又看了看我,板着脸说:“你骗人,路上怎么会有木瓜呢?跟姐姐说实话。”
我说了实话。姐姐听了非常生气,抬起她从未打过我的那只手,扇了我一巴掌:“你这没出息的东西,学会做贼了。你说,今后还敢不敢偷人家东西?快说!不说,就打死你!”我当时非常恨姐姐,倔着性子,硬是不说“不敢”那两个字,干脆跑掉了。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后,姐姐在我家地里找到了我,当时我正睡得熟。姐姐见我睡着了,没有打搅我,她在一旁坐着,硬是等着醒了才拉着我回家。
想不到她把木瓜汤煮了,舀给我吃,她说:“我把木瓜送到婶家去,婶说你肚子饿,让我把木瓜煮给你吃。你要答应姐姐,今后再不要偷人家东西了。做人要有志气,饿死也不能偷。”我看见姐姐眼里含着泪。我也掉着泪哭着说道:“姐姐,我再也不偷了。”
我在村里读完小学,考上了几十里远的镇上去读初中,要寄宿,初中的费用不比小学,学费、书费、伙食费、住宿费加起来每学期要几十几。这对本来就穷得叮当响的我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爸爸本来不怎么支持我再读初中了,可姐姐坚持要我继续上学。她说她来负责我的费用,就这样姐姐除了干繁重的农活和家务以外,每天还要上山去割草,晒干,赶集挑到镇上去卖,一百斤卖二三元。就这样我初中整整三年的学费浸透了姐姐的血和汗。有一次,姐姐挑草上街卖完后,到学校看望我,带我去饭店开开荤,要了一碗肉片面,逼我一个人吃完,她说她不饿,在一旁等我,看着我吃,脸上挂满了幸福的笑容。可是这时我才发现姐姐瘦多了,整个人显得既憔悴又苍老。
我读初三那年,一天,我接到消息,说姐姐病重,想见我一眼,叫我赶快回去。当我赶了五十里山路,回到家里时,姐姐己带着遗憾离开了我。我哭闹着责怪爸爸,为什么不送医院给姐姐看病。爸爸和妈妈只是伤心地哭泣,没有回答我。后来我听大人们说,我可怜的姐姐积劳成疾,因家里拿不出钱给她治病,所以才离开了我们。姐姐病重被村里人拉回来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一群放学的孩子。姐姐从地排车上,挣扎起来死死的盯着他们看,所有的学生都呆着不敢动了。我知道姐姐的那种遗憾是不语言表的!
姐姐己经去逝很多年了,现在想起来,我都不堪描述我痛失姐姐那时那刻的心情。我知道姐姐的死与我有关,要是我不上中学,要是我能干,能自己养活自己,姐姐也就不会那么辛苦的、积劳成疾累死在穷山沟里了。
姐姐,我永远记得你弱小的身体担起了一个家,我永远记得在风雨中第一个等我的女孩是你。
五月长沙的天气,就是你不知道何时大雨倾盆何时细雨连连。我的心情可能是受天气影响,阴晴不定。倒不是遇上特别烦心的事,只是一个人在外漂泊内心难免会有一阵阵的孤寂。
泡上一杯普洱,滚烫的水打的茶叶旋转起来,然后慢慢沉淀,最后慢慢浸出茶色。普洱茶清淡,汤色却很浓烈,入口谈不上清香却也不苦涩。
日常的生活过得像平淡的普洱茶,虽不至于无味却也没有过多的激情令人向往。人心一旦闲的慌,必定是坐立不安,心绪不宁。
罗曼-罗兰,曾经写道:“有些人二十岁就死了,等到八十岁才被埋葬”当我看见这句话时,那种内心被“”震撼的疼痛泛遍了我的全身,从发梢直到脚踝。先是回忆过去的生活,不断痛苦、自责;然后精神不振,周边的人与事时常处理不得当,麻烦不断;最后假以时日,变得麻痹不知疼痛再回到死亡。最大的痛苦与不幸也就恰恰是这种对痛苦产生抗体的情况,因为即使再多的人想挽救也无能为力于自身灵魂的孱弱。
A有一发小儿B,小学初中两人都是同班同学,当时住的也不远。这样好几年一起上学放学,也能称的上一声哥么。他两在学校也对的起那一声哥么,两人虽然不至于一起欺负别人,但也没有让人欺负他们。
小学时,他们还都是成优异的尖子生,当时进入了当地的重点初中。只是上了初中以后,不知是竞争大了还是进入叛逆期。他俩时不时翘课,网吧、游戏厅成了他们的根据地,功课自然也就一落千丈。每次同级联考,两人都位居末位,两人成了名副其实的难兄难弟了。
那时他俩还不知到什么是社会,却总以社会人标榜自己。同学们这见到这俩人有几分畏惧和嫌弃,老师们见到这俩人有几分嫌弃和惋惜。直到学校里已经无人待见时,两人觉得学校已经索然无味,便纷纷辍学。
辍学以后,两个失足的少年的命运开始发生了不同。
A去了南方,他的父亲在南方从事建筑行业。A很少见到父亲,却极其渴望父爱,当父亲给他重新安排学业时,A竟也欣然接受。这一年,A的父母离异了,而A因为有了满满的父爱,在期中考试时发挥超常博得了同级第一的好成绩。
B辍学以后继续混迹在小镇上,终日沉浸在网吧、游戏厅、溜冰场等场所。平日花销也是靠剥削同学,小偷小盗所得。B的父母对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挣脱自己的束缚,离家人越来越远。
日复一日,经此一年之后。A、B俩个难兄难弟通过网络又聚在了一起,他两在A所在的南方碰头,一起在A父的建筑行业里混得一份薪水。建筑行业,很辛苦。两个17岁的少年倒也能凭这一腔热血坚持了好几个月,虽然赚的不多但是也自给自足,两人也是相当的有成就感,毕竟在同龄人还在念书的时候,他们已经在闯荡江湖了。
两人之所以又斯混在一起了,全然是因为A又一次的辍学了。尽管成绩不错,可是他始终渴望校园外的生活,总觉得出了校园便自由自在了。少年啊,无畏的无知将他推上了一条人生的不归路,在家人多次劝导无效后也就默许了A的辍学,因为你永远不知道现在的小孩用什么样的方式逃离。
两人在建筑工地抛头颅撒热血,赚的钱竟不够两人在附近麻将馆,两人每天装着几百元去,空溜溜的回。时间一久,本就浮躁的难兄难弟便生出了撂挑子的念头。A父一切都看在眼里,他没有过多的批评,几番告诫之后便将A安排去了其他城市做实习生。B则留在A父的身边,没过多久B也被安排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做实习生。
A和B不知未来在哪里,觉得目前的实习工资根本满足不了自己的需求。所以在几个月后双双的辞职了。这一次他们没有在一起,A继续不断的尝试各种新工作,B回到了小镇成为了职业游民。
一别便是数载,A、B重逢在长沙。长沙的雨助长了两人的兄弟情,两人在站台回忆过去种种,浑然不知要等的车几番从眼前驶过。这一次相逢的契机是B因为小镇风声紧,出来避避风头,于是他想到了A。
AB两人都觉得彼此变了,两人的爱好也不相同了。A听B说他在小镇的各种事迹,初听觉得新鲜实际后来A觉得B不应该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下去,可是却也无法帮助B。A觉得很伤感,他不愿见到昔日的好友在未来锒铛入狱。 B见A戴着一副眼镜,文文弱弱的样子全然一副书呆子气息,B觉得A和自己已经走在了不同的道路上,分离将是早晚的事,他感叹世事多变,昔日吃一碗面的两个人竟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
再后来,AB也就没有过多的联系了。而他们的人生便也死在了双双辍学的踏出校园的那一刻,将来当他们入葬的时候也许会明白,岁月留给我们的是不可磨灭的教训,足以用一生去改正也可能无法挽留青春时随意抛弃的自由。
A后来的生活很平淡,虽然没有很有成就感的事情发生,但是却也没有太大的过错,就像他在工作中那样很安静、很安稳。
B的生命在30岁就戛然而止,他到死都没有使自己成为那种很有派头的人,倒是当他深陷乱刀之中时围观的群众多过他的小弟。他在离开人世的那一瞬间,依旧是带着不甘怀着恨意。
当我去参加B的葬礼时,心中浓浓的悲意使我泪下。他的葬礼,比我婚礼时的人要多,可是那些人却比参加我婚礼时的人开心。
当我在归途的火车上,我恐惧那死亡来的太快,十五六岁的少年转眼就年过三十,这种速度让我恐惧,何须八十岁,我感觉我会葬在五六十岁。因为我受不了那平庸带来的煎熬,那种煎熬不瘟不火,根生蒂固。
“”砰”来不及反应,前一秒还在恐惧死亡的我,被动车相撞带来的冲击狠狠的抛出窗外,落在了高架桥下,变成了一摊肉酱,包括后期的救援人员也没有发现我,我辈大雨冲走了,准确的说是肉酱被大雨冲走了。
“嗡”~~~电话铃声响起,我从梦中醒来惊出了一身冷汗,忙抓起桌上变凉的普洱茶,一饮而尽。
朋友是什么?什么才算是真正的朋友?是性格相似,是有共同的爱好,还是仅仅互相认识就算是朋友?
我有一个朋友,是从小玩到大的。或许,朋友二字可以用另外两个字来代替——发小。我和她是何时认识的,怎么认识的,在哪里认识的连我自己也早已记不清了。或许是在步入幼儿园的时候吧,又或许更早。我们在对方的陪伴中长大,我们上过房,下过河,爬过树,掏过鸟窝。总之,童年那些能干的不能干的,我们都干了。
我有一个朋友,是无话不说的。或许,朋友二字可以用另外两个字来代替——闺蜜。我们可以算是最了解对方的人。然而,我和她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甚至说是两种极端。我性格平淡,如水。她性格热烈,似火。可我们之间的关系却并不是冰火两重天,水火不相容,而是相处融洽,亲密无间,没有任何隔阂。
我有一个朋友,总是能够在我最需要帮助之时,伸出她的援助之手,正所谓,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难。我有一个朋友,总是在我最伤心失落的时候,给予我鼓励,使我拥有大步向前的勇气。我有一个朋友,我们一同吹过风,我们一起淋过雨,一同见证过日出日落,一起共赏过皎皎银河。
在我看来,朋友是发小,朋友是闺蜜。发小和闺蜜都是一个人,都是一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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