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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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精选,不同的人看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感受,在书籍的世界中徜徉,思维的跳跃性是最适合这本书的阅读的,足不出户也能尽知天下事,现在为大家提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精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1
错误的世界,错误的时代,一切错误的开端,导致了人性的崩坏,若想知道一切的答案,请进入许三观的人生,了解血红色的悲哀。
《许三观卖血记》,余华作品,被译为多国语言广布出版,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该书讲述了改革开放前新中国的丝厂工人许三观用一生追求平等的血红色故事。为什么叫“血红色故事”?因为许三观这一生都是通过卖血来解决各种灾难,即使他显得庸俗、荒诞,卖血也不会使人同情。可是真心是可以融入血肉之中的,不信,请看下面的血红色故事。
当许三观快要步入老年时,家里又出现了灾难:许三观的长子一乐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中积劳成疾。不过这个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但许三观最终坦然接受了他。既然已经坦然接受了,就应该想想救自己儿子的命啊。许三观最终还是选择去卖了血,可一卖就卖得不要命了,一路卖血的坎坷他全部忍受,即使差点将自己卖死,也不甘心将自己至亲至爱的人交给阎王爷!终于!终于!一乐,他醒来了!但是已经年迈的许三观他害怕了,他的血老到没人要了,如果家里再碰上什么麻烦该怎么办啊?即使家里的人告诉他现在家里有的是钱,可说到底他们终究不了解他呀……
也许在作者幽默文笔的欺骗下,你们觉得这类似原始煽情故事并不值得人同情。可是透过本质来看问题啊!一乐为什么会病,他真的热衷于农业生产吗?请结合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这一背景啊!这肯定是他无可奈何,他回城要看上司的脸色呀!只能这么累死累活的干啊!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为什么求别人买血?因为在那个病态的世界,你个低等人有什么理由抬头啊!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啊!
“人”啊!就是两块石板碰在一起的汉字,谁的资本更硬,就可以将其他人的希望粉碎,利用他们的空壳来突显自己,毫不留情的践踏一切!卑微的人便像复读机一样传递者优秀人物的名言警句,人的本质呀!也许有时错误的不是自己,而是这个世界!但是破坏所有的阶层和关系,真的就能创造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吗?到头来,不还是什么都没有吗?所以我只希望用融入真情的血水冲洗罪恶,将错误的现实爆裂,将错误的精神粉碎,而且并将这个错误的世界放逐之后,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就应该完成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2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文化 大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3
步入高中生活的第一周,我便读了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用一种朴实无华的文字向我们叙述了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而去卖血的生涯,不仅写出了他苦难的一生,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的腐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冷暖。读完了它,使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在这里我就不说书中悲剧的一些片段了,我说的是其中感人的篇目。
夫妻篇
也许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但他却用卖血得来的钱,“儿戏”般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这使我不禁想: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长时间呢?但接下来的故事令我大吃一惊。许三观在得知许玉兰被何小勇强 奸后,他并没有像如今这些家暴的男人一样暴打许玉兰,拿刀追杀何小勇,反倒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背叛了自己的许玉兰做了很多事。
到来时,许玉兰不幸被成“妓女”,还剃了阴阳头,被拉着到处游街。连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可只有许三观来给她送饭,费尽心机地藏了美味红烧肉。三观这样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是啊,只有三观了,这才是他的爱情,虽然没有古人的相敬如宾,也没有现代人的浪漫情调,只有“拌嘴,埋怨,吵架”,但他们经过了多年的历练,在潜移默化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这才是夫妻。
兄弟篇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用这句话来描述故事中三人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一乐在下乡过程中不幸得了肝炎,是二乐在大雪纷飞的夜晚,一步一个脚印背着一乐回了家,而自己却得了重感冒。读着这段文字,我仿佛已经看到,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个只穿秋衣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背着盖满衣服的人一步一步走在铺满大雪的路上。即使一乐是二乐同母异父的哥哥,但二乐依然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兄弟”。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小时候,我到处乱跑,姐姐顶着大太阳到处去找我,当她因找不到我哭着回家时,发现我已经回家了,一气之下,拿着衣架,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后背,我哭了,她也哭了。
父子篇
整个故事是围绕许三观11次卖血来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为筹集一乐的药费,更加频繁地卖血。为了一乐,她在寒冷的冬天,吃盐粒儿,喝河水,频繁卖血挣钱,以至于他变得骨瘦如柴,身体僵硬,面如土色······但他依然想着一乐,尽管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从他在一乐离家出走,在路上找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在一乐哭着不喊何小勇的魂时,就已经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这才是伟大的父爱,不是亲父子,胜似亲父子。唉,也许会有人说:“许三观傻,傻得被人戴了绿帽子还去帮私生子筹钱。”我只想说他不傻,他也曾经为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不甘心过,对一乐失望过,但他最疼的还是一乐,就像那句话:“你们中间有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当我读到第251页时,我哭了,因为这一段文字几乎概括了许三观苦难的一生,悲哀,可怜,也概括了许三观伟大的爱。反映了社会基层人性的伟大。
爱,胜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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