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

本文已影響9.98K人 

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如今社會中離婚的家庭越來越多,對於一個家庭來說,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對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都是很積極爭取的,以下了解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

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1

一、孩子一直跟着媽媽離婚會判給誰?

孩子一直是媽媽帶,離婚孩子一般會判給媽媽。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二、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綜上所述,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並不因孩子經常跟誰定,但也是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考慮的因素之一,如果男方能收集到相關證據證明女方符合不適宜獲得撫養權的情況,也是會影響法院最終對孩子撫養權的判決的。

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2

子女撫養費怎麼給付?

1、撫養費的支付標準。

子女的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在實踐中,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還要參考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並不上純粹地依照工資收入比例來認定數額。

2、撫養費的給付方式。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應向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給付方式一般有兩種:按月給付和一次性給付。按月給付主要是考慮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結算的,所以按月給付撫養費比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週期給付有利於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給付是在非撫養方的收入不穩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長期拖欠撫養費的情況下使用的一種支付方法。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也是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及態度。

一般來講,如果對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是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當然,離婚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決定撫養費給付方式,可以選擇除上述兩種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給付撫養費,如按年、季度給付,或按收入情況給付等。

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 第2張

3、撫養費的給付期間。

一般情況下,撫養費的給付期限,至子女滿十八週歲止;超出十八週歲的,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例外情況下,父母可以延長或縮短給付期限。延長撫養費給付期間的情況是指,子女雖然已經成年但仍不能獨立生活的情況,如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縮短撫養費給付期間的情況是指,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4、撫養費數額的變更。

決定撫養費數額的客觀因素可能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所以,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時,法律允許雙方協議變更撫養費數額。就變更撫養費數額不能達成協議的,子女可以提起變更撫養費數額之訴。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①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③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如果離婚後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收入沒有明顯增加,而對方收入增加較多的情況下,撫養孩子一方追加撫養費的要求,在孩子的實際需要沒有增加情況下,一般是不會支持的。

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3

還得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針對獨生子女,如果孩子不滿2週歲,一般會判給母親一方,除非母親有非常明顯的不適合撫養小孩的情況,比如重大疾病、酗酒、賣淫等惡習。

對於8週歲以上的孩子,法院一般會徵求孩子自己的意願,再結合其他因素,以尊重孩子的意願爲主。

而對於2至8週歲之間的孩子,最爲複雜。但法院一般會以對孩子以後的成長最有利爲基本原則作出判決。

那麼在哪些條件下,法院最有可能將孩子判決給其中一方呢?

一般法院會考慮以下因素或優先條件:

1、一方因爲各種原因,比如節育、生病等以後不再可能再有孩子,會判給這一方。

2、如果一方離婚以後對孩子的生活、成長環境改變不大,是有利於爭取撫養權的。

3、如果一方離婚後再結婚,結婚的對方也沒有孩子,有利於爭取撫養權。也就是說,對於另一方來說,有繼子就不能再要求親子的撫養權了。

4、無不利於孩子成長的重大疾病,主要是一些遺傳性的或傳染性的疾病。

5、如果一方家裏有老人可以幫助帶管孩子,也是有利於爭取撫養權的。

如果雙方以上條件或因素不能明確確定孩子歸誰,法院還會考慮以下這些因素:

第一、看誰陪伴孩子時間比較長久,包括以前或以後的時間。記住,對孩子的陪伴很重要。

第二、看雙方的文化程度差異大小,如果文化程度有質的差異,文化程度高的更有利於爭取撫養權。

第三、看雙方的收入水平或能力。

第四、看雙方的居住條件和未來對孩子教育等的影響因素。

孩子一直媽媽帶離婚歸誰 第3張

當然,爲了證明以上各種因素,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準備大量的證據材料,這些材料的準備最好是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進行。

這裏,我們需要再次強調,撫養權一旦確定,再想變更會非常的困難,所以需要慎而又慎!

以上是針對獨生子女的情況,如果是兩個孩子,法院一般會判決雙方一方一個孩子,特殊情況,我們不再細說。

下面我們再說一下大家比較關心的有關子女撫養費的問題

子女的撫養費沒有統一的標準,一般會參考以下三個因素:

第一,是需要支付撫養費一方現有階段的收入水平和收入穩定性,第二,孩子

日常正常的生活、教育花費,第三,孩子所在地城市正常的生活標準等。

對於需要支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標準,如果有固定的收入,一般是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對於沒有固定收入的,建議雙方進行協商確定一個每月需要支付具體金額。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孩子的日常生活花費一般是指其基本的生活、教育、醫療等花費,不包含孩子超過正常人生活、教育的花費,比如買高檔小區、上貴族學校等花費。如果孩子以後發生意外或重大疾病的花費,雙方還需要另行共同承擔。

大家還需要知道的是,子女的撫養費一般按月支付到子女成年,也就是滿18週歲。有的也約定到子女大學畢業爲止。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