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不還錢法院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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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不還錢法院會怎麼處理,正所謂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對於債務的追償,法律規定了訴訟時效。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那麼這筆債就很難拿回來了。下面看老賴不還錢法院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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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對對欠錢賴賬不還怎麼辦?

1、老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2、查封、凍結老賴支付賬戶。

3、可凍結老賴財產。

4、老賴不得擔任高層職位。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5、禁止高消費。有消費能力的老賴出門最好帶信用好的人,不然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地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

6、養老金可直接劃扣。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爲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7、老賴最高可判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老賴不還錢法院會怎麼處理

二、老賴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總之,債務糾紛中如果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書的話,人民法院可以採取的強制措施還是比較多的,比如說可以將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話個人日常生活都會受到較爲嚴重的影響。

老賴不還錢法院會怎麼處理2

老賴不還錢的處理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申請法院將對方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並且向社會公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老賴不還錢法院會怎麼處理 第2張

一、欠款不還強制執行的後果

1、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4、《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款不還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複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爲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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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賴不還錢會如何處理

1、可以申請法院將對方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並且向社會公佈。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4、依據《關於公告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出國、出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規定如下:

第二條 公告被執行人名單的方式如下:(一)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上發佈公告;(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三)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通報。以上公告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採用在媒體上發佈公告的方式公告被執行人名單的,應徵得申請執行人同意。

老賴不還錢法院會怎麼處理 第3張

二、法院已判決債務人還債,若還不肯還債,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1、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給法院提供債務人相應的財產線索,例如房產信息,和銀行卡號,法院可以依法查封、凍結相應的財產,用以清償債務。

2、要求法院將債務人列爲黑名單,限制債務人高消費。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的解釋: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工作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3、如果債務人有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的情況、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拒不執行行爲,經採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債務人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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