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5篇)

本文已影響1.34W人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5篇)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

檔案庫房應貫徹“以防爲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限制和克服不利於檔案安全的因素做到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壽命,便於檔案的提供利用。

一、 檔案專用庫房箱櫃、設施、裝具及防護措施腰腹和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庫房內箱櫃的擺放、案卷的存放要從左至右,規範有序,有固定位置,存取方便,並有箱櫃、檔案示意圖。

二、 庫房設有保險裝置:做到八防: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潮、防塵、防曬、防污染。滅火器要放在顯著位置,易取易放。根據需要配備加溼器、去溼器、吸塵器、空調設備和計算機等設備。

三、 每日堅持庫房溫溼度記錄,並採取必要措施調節庫房內溫溼度。溫度和溼度分別控制在14-25度和45-60%,利於提高各類檔案的保管質量和壽命。

四、 每年檢查箱櫃內防蟲藥品,及時置放,每週進行衛生掃除,保持整潔。

五、 庫房內外要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誌,任何人不準在庫房內吸菸。

六、 庫房內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如工作需要進入時,必須有檔案管理人員一同前往。

七、 每日下班時做好安全檢查,關窗、斷電、鎖門,節假日貼好封條。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2

一、學校檔案管理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檔案管理人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迅速準確地收繳並把各類信息、資料、文件歸檔保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學管理、教學活動的真實面貌,凡是具有憑證和信息查找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必須要妥善保管。

三、歸檔範圍。

1、上級機關頒發的與本單位直接有關係的學年或學期指導性文件。

2、每學期師生花名冊。

3、各年級組、班主任、教研組、個人的學年或學期工作計劃、總結、論文、獲獎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種統計資料、班主任工作手冊等。

5、學校各部門制度。

6、學校教育教學的剪報、簡報、錄象、錄音、圖片等。

7、其他與教學活動有關的重要資料。

四、學校各部門上交教務處的教學資料必須充分、準確、完整。須歸檔的必須用碳素墨水或檔案墨水,以利檔案永久保存,計劃、總結、方案、統計表等材料必須打印。

五、對檔案材料要分門別類,歸檔立卷,分類編號,以利保管查閱。立卷時要做到標題明確,格式正確、字跡工整清楚,頁碼準確,目錄與卷內文相符。

六、重要文件、祕密文件除規定可以翻印或學校主管部門同意翻印外一律不准翻印和載抄、借閱。

七、借用檔案時,重要文件必須校長同意,一般性資料如學生學籍,家長情況、成績統計等可由借閱人直接與教務員聯繫,但要寫好借條登記按時歸還。

八、借閱人不得將其文件資料轉借、拆散損壞、塗改、遺失。否則追究責任。

九、外單位人員不得查閱有關資料,經學校同意方可借閱。

十、有關人事檔案的內容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泄露。

十一、採取保護措施,定時投放樟腦丸等以保證檔案材料無蟲蛀、黴變。

十二、所有檔案資料必須擺放整齊,按類整理,注意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室內吸菸。

十三、檔案材料要進行編目登記,便於使用時查找。

十四、學校教學用書、教學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師使用時一定也要及時發放、回收,不得遺失。

十五、若教務員變動,必須將全部文件材料及有關業務事宜交代清楚,嚴格辦好交接手續。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3

一、學校檔案實行統一領導、綜合管理、專人負責的管理辦法,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將檔案據爲已有。

二、檔案室做到專室、專櫃、專夾,配備必需的工作設施,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挪措檔案室設備。

三、按照《檔案法》和檔案工作程序,嚴格做好檔案的鑑定、立卷、登記、歸檔、移交、銷燬等工作。

四、學校幹部職工查閱檔案要認真履行借閱登記手續,不得損壞,散開漏頁,劃圈塗抹,並按期歸還。

五、學校檔案不向外人借閱,特殊情況需經學校檔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辦理,但必須在閱文室內並在專職檔案人員的監督下抄錄有關內容或出具有關證明。

六、定期做好檔案的統計、分析和編研工作,要圍繞工作的需要和針對本校各處室工作的特點,編制出有使用價值的資料彙集及檢索工具,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綜合效益。

七、經常性地做好庫房管理工作,嚴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蟲、防塵和防止有害氣體及微生物對檔案的侵蝕,學校檔案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

八、做好安全保衛、防特、防盜工作。嚴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丟失或毀壞的,要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4

檔案資料管理是學校常規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是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財務工作的歷史紀錄,又是全校教職工工作成績的客觀見證,是學校常規管理的重要基礎工程。爲此,制訂制度如下:

1、成立檔案資料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長分管、校長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教導處、總務處、教研組有關人員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籤批、承辦,保證文件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祕檔案包括行政會議記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會議學習記錄。羣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職能部門收集,交行政和校長辦公室整理,交檔案資料員,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教學檔案包括教務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衛生檔案等由教導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總務處檔案包括總務處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覈檔案、基建檔案等。由事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7、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四平時”(收集、整理、鑑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8、檔案資料室堅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蟲、防光、防盜,確保檔案安全。

9、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借閱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查閱檔案須憑介紹信和本單位領導同意,並在本室查閱。查閱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塗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保密工作,嚴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努力創建合格檔案資料室和先進檔案資料室。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5

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細則》,加強學校檔案的科學管理,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爲學校教學及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屬歸檔的各種文字材料,必須要求字跡、圖像清楚,書寫工整,禁用圓珠筆、鉛筆或純藍墨水書寫。

2.立卷時應將材料收集齊全,覈對準確,按文件自然形成規律,系統整理,並在封面上填寫檔案名稱,編寫卷內目錄,確定密級。

3.檔案室的庫房應堅固安全,並加強防光、防塵、防蟲、防火、防盜工作。

4.案卷多櫃存放的應繪製案卷存放示意圖,建立健全案卷,以積累案卷的立卷說明方案,鑑定報告,交接憑證,檢查記錄等材料。

5.定期對檔案保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6.建立檔案借閱制度,根據檔案的機密程度,確定利用範圍,規定不同的審批手續,“借閱檔案證明單”,經領導同意簽字後,方可借閱,借閱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複製卷內文字材料,借閱人不得泄密遺失、塗改或污損,違反規定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檔案的鑑定工作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檔案鑑定小組定期實施鑑定工作,確定保管期限和密級,編制銷燬清冊。

8.鑑定工作結束後,鑑定小組應寫出“檔案鑑定工作報告”。

9.在學校形成的各類永久性檔案,保管二十年後,連同“案卷目錄”(一式三份)和有關檢索工具一併向上級檔案部門移交。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6

一、查閱利用本館開放檔案、資料者,須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同時填寫查閱登記表;受他人委託者,還須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證件(含複印、傳真件)及委託查閱申請書。

二、查閱重要的或密級檔案,按《檔案保密制度》辦理;查閱本職範圍外的重要檔案,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准;查閱珍貴檔案時,以複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單位證明外,()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或學校分管領導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限5天內歸還);若續借,需辦續借手續。

四、提供利用檔案時,按學校有關規定收費。

五、外國組織和人員利用開放檔案、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查閱利用檔案時不得隨意塗改、拆卷或損毀。本室工作人員對違規者,有權給予勸告、責令賠償或其它處置,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未經主管校領導批准或辦公室授權,任何單位、個人無權公佈檔案內容。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高等學校的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科研、黨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校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高校檔案工作是辦好學校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各高等學校必須把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二章 領導體制和機構設置

第四條 高校檔案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領導,同時接受國家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與檢查。

第五條 各高等學校應在校(院)長統一領導下做好檔案工作,確定一名校(院)長分管,並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建立綜合檔案室或檔案館。

綜合檔案室的建制應按學校規模確定。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三千人以上爲副處級,三千人以下爲正科級,由校(院)長辦公室領導。

檔案館爲系處級建制,由校(院)長直接領導。

高等學校設立檔案館須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報所在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校歷史悠久,一般應在五十年以上;

(二)學校規模大,全日制在校生規模爲五千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三萬卷(長度三百米)以上;

(四)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設備。

第六條 高等學校檔案館屬事業單位檔案館。它既是學校檔案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檔案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

第七條 高校檔案部門的基本任務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規定,規劃全校檔案工作;

(二)制訂本校關於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接收(徵集)、整理、分類、鑑定、統計、保管全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開展檔案的開放或利用工作;

(五)負責編輯檔案參考資料,編制檢索工具,積極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六)參加檔案信息工作的整體化建設,開展多方面協作,進行檔案信息交流;

(七)負責對全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開展檔案宣傳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動;

(九)開展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第八條 對於某些需特殊條件保管或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檔案,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管理。分室是檔案部門的分支機構,受檔案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雙重領導。

高校附屬單位(如附屬醫院、校辦工廠等)的檔案工作受學校檔案部門和附屬單位雙重領導。其檔案機構的設立和檔案管理、移交等,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九條 高等學校各部、處、院、系、所等部門,必須有一名負責人分工主管該部門的檔案工作,並視情況配備一至二名專(兼)職人員,負責本部門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

第十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熱愛檔案事業,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

第十一條 高等學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並視需要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可由校長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一名。

館長、副館長、綜合檔案室主任人選由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熱心檔案事業、有館員(或相當館員)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有組織管理能力,身體健康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規模及館藏檔案數量等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 高校檔案工作人員(包括檔案部門和各部門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以及以做檔案工作爲主的兼職人員)屬檔案專業技術人員,按《檔案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39號),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

第四章 經費、庫房和設備

第十四條 高校檔案工作所需經費,應單獨立項,列入學校預算,統籌解決。學校各職能部門應對用於保存本部門歸檔文件所需的檔案裝具等設備,在其經費中給予支持。

第十五條 高等學校必須爲檔案部門提供專用的、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檔案庫房。存放聲像等特殊載體檔案,應設有專門庫房並配置恆溫、恆溼設施。

凡設置檔案館的高校,應充分考慮學校的發展規模,館藏檔案的增加數量,適應現代化管理的需要,合理安排檔案館庫房建設。有條件的學校可單獨建設館庫,檔案庫房建設要符合《檔案館建築設計規範》的.要求。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應有計劃地爲檔案部門配置複印、錄音、照相、錄像等設備,逐步實現電子計算機管理與檔案縮微化。

第五章 文件材料的歸檔、移交和接收工作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應建立和完善歸檔制度,並納入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的職責範圍內,做到每項重要的教學、科研、黨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文件材料歸檔保存。

第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做到各項工作與檔案工作實行"四同步"管理,即佈置、檢查、總結、驗收各項工作時,要同時佈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

第十九條 高等學校對科研成果、產品規劃與試製、基建工程等進行鑑定、驗收時必須有檔案部門的人員參加。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應會同檔案部門對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加以審查,簽署意見。沒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文件材料的項目,不予驗收,不予上報成果。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實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門、課題組立卷的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加以系統整理組卷,編排頁號或件號,填寫卷內目錄,交本部門檔案工作人員檢查、裝訂後向學校檔案部門移交。檔案部門應派人指導立卷工作。

第二十一條 高等學校文件材料的歸檔範圍:

(一)黨政管理類

主要包括高等學校黨委、行政、工會、團委、民主黨派等組織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記錄;各黨政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上級機關與本校關於人事管理、行政管理、黨務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教學類

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文件材料。按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發佈的《高等學校教學文件材料歸檔範圍》((87)教辦字016號)執行。

(三)科研類

按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發佈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7]6號)執行。

(四)基本建設類

按國家檔案局、國家計委發佈的《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執行。

(五)儀器設備類

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價值在五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文件材料。

(六)產品生產類

主要包括學校自行研製、試製產品的文件材料及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樣品或樣品照片、錄像等。

(七)出版物類

主要包括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八)外事類

主要包括學校有關人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含在國內舉辦的)、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進修及學校聘請的外籍、港澳專家與教師在教學、科研及其他有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學者、著名社會活動家名譽職務的有關材料等。

(九)財會類

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預字(84)第85號)執行。

以上各類係指歸檔範圍。歸檔的文件材料包括紙質、照(膠)片、錄像(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二十二條 歸檔的文件材料應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範和標準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 歸檔時間應按以下要求:

(一)學校各黨政部門和能按年度歸檔的部門,應在次年六月底前歸檔;

(二)各教學部門和能按學年度歸檔的部門,應在次學年度寒假前歸檔;

(三)科研、基建等部門,應在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歸檔。

第二十四條 凡由本校與其他單位分工協作完成的項目,由主辦單位保存一整套檔案,協作單位除保存與自己承擔任務有關的檔案正本以外,應將複製件送交主辦單位保存。

第二十五條 高校檔案原則上由各校檔案部門永久保管。在國家需要時,或學校所存部分檔案列入有關國家檔案館接收範圍時,應向有關國家檔案館提供所需部分檔案原件或複製件。

對因學校分立或合併,其分設或合併前的檔案,應本着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經協議由一校或合併後的學校檔案部門統一保存。有關學校在利用這部分檔案時,應予優先照顧,並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條 高等學校中的個人在其從事教學、科研、黨政管理等職務活動中形成的各種載體形式的文件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向本校檔案部門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爲己有。

對於個人在其非職務活動中形式的重要文件材料,高校檔案部門可通過徵集、代管等多種形式進行管理。對個人向本校檔案部門捐贈檔案的,學校應予以獎勵。

第二十七條 高校檔案部門要注意向國內外徵集與本校有關的各種檔案和資料。

第六章 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 高校檔案部門要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和排列。

高校檔案的分類方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九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鑑定。對已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應在徵得有關部門同意,並造冊報經校領導批准後,予以銷燬。未經鑑定和批准,不得銷燬任何檔案。

第三十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進行下列統計工作:

(一)對檔案的收進和移出、全宗和案卷數量、檔案的利用等情況進行統計:

(二)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統計報表。

第三十一條 檔案庫房技術管理工作,應有專人負責,建立和健全有關規章制度。

第三十二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研究和改進檔案保護技術。對已破損和字跡褪色的檔案,應及時修復或複製。

第三十三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對所存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遇有特殊情況,應立即向校領導報告,及時處理。

第七章 檔案的利用與開放

第三十四條 高校檔案館應按照規定向全校和社會開放檔案。

高校檔案館開放檔案,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個人,在說明利用檔案的目的和範圍後,均可查閱利用屬開放範圍的檔案,並可以摘錄或複製;

(二)利用者要求複製檔案,一般由檔案館負責辦理,並按規定合理收費;

(三)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華僑要求利用檔案,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介紹;

(四)外國機關或個人要求利用檔案,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五)未經學校授權或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任何組織或個人無權公佈檔案。

第三十五條 高校檔案館應設立專門的閱覽室,並提供檔案目錄(屬開放範圍的)、全宗指南、檔案館指南等。

第三十六條 館藏檔案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開放;

(一)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的;

(二)涉及專利或技術祕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檔案形成部門規定限制利用的。

第三十七條 對於要求查閱、摘錄、複製屬尚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檔案館長同意;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須經科研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必要時要報請校領導審查批准。

第三十八條 高校綜合檔案室所保存的檔案,主要供本校利用。如其他單位或個人需查閱時,應持介紹信,經綜合檔案室主任或校(院)長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查閱。如需利用的檔案涉及重大問題或黨和國家祕密,須經校領導批准。

第三十九條 高校檔案部門必須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著錄標準按國家標準3792.5~85《檔案著錄規則》執行。

第四十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工作。出版和公佈檔案,須經檔案形成部門同意,並報請校領導批准。

第四十一條 對於重要的、珍貴的檔案和資料,一般不得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需要,須經檔案部門領導批准。

第四十二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採取多種形式,如舉辦檔案展覽、陳列等,積極開展檔案宣傳工作。有條件的高校,應在高年級開設有關檔案管理的選修課。

第八章 考覈、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三條 高校檔案部門應建立檢查、考覈和評估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對優秀的工作人員和突出的服務成果、研究成果給予獎勵。

第四十四條 對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行爲,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處理方法予以處罰,並按有關規定建立備案制度。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普通高等學校。其他高等學校可參照執行。

第四十六條 高等學校根據本辦法可制訂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所發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檔案工作辦法》[(82)教辦字254號]、《關於高等學校文書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84)教辦字210號]同時廢止。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8

一、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實行專人管理,管理嚴格保管檔案箱、櫥鑰匙,不得帶至辦公室外,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隨便開啓檔案箱、櫥。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錄、擅自爲他人查閱檔案,不得向外傳播和介紹檔案、資料內容及存放位置等情況。

3、科學管理檔案,檔案查閱完畢,隨時歸還原處;檔案按保管期結合年代排列存放,資料按類別排列存放。

4、檔案箱、櫥進行統一編號,自門口開始從左至右,自上而下編號,並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維護檔案安全,每個箱櫥必須保持整潔,並放置防黴去蟲劑。

6、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應在離職前辦理交接手續。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保守祕密,不得擅自擴大檔案利用範圍,不得泄露檔案內容。

2、嚴格檔案借閱制度,健全手續,做到萬無一失。

3、不利於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機密文件和資料。

4、不得擅自摘錄、複製檔案內容,不得私自將機密文件和檔案帶回家中和公共場所查閱。

5、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通信中涉及檔案機密。

三、檔案借閱制度

1、外單位查、借檔案,必須持單位介紹信,審明查檔案原因,經本單位分管檔案領導批准後可准予查閱。

2、本單位人員查閱涉入本單位機密的有關檔案,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

3、查、借檔案者必須認真填寫借閱登記簿。

4、查借檔案者要愛護檔案,不準在卷內塗改、勾畫、撕拆、抽取檔案。

5、查閱檔案一律在本單位內查閱,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況需外借者,須經領導批准,限十天內歸還,並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6、檔案歸還時,檔案工作人員應清點無誤後簽收,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報領導處理。

四、檔案鑑定制度:

1、按期對檔案保管滿15年的短期檔案進行鑑定工作。

2、鑑定工作要在分管領導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領導、業務人員、檔案人員組成鑑定小組,逐捲進行鑑定,鑑定後要寫出鑑定報告並註明鑑定日期。

3、對鑑定後繼續保存的檔案要調整保管期限,並在備考表中註明鑑定時間、意見,由小組負責人簽字。

4、對鑑定後需要銷燬的檔案,必須辦理批准手續,寫出書面報告,編制銷燬清冊,報有關領導批准。

5、銷燬檔案時要有2個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蓋章,填上日期。

五、檔案移交制度:

1、檔案室應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檔案館移交檔案。

2、應移交的檔案包括文書檔案、教學檔案、會議檔案等各門類、載體的具有永久、長期保存價值的全部檔案。

3、檔案移交時應將目錄卡片等檢索工具及編制的組織沿革、全宗介紹、文件彙編、參考資料等隨同一起移交。

4、交接雙方必須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在交接文據上簽字蓋章。

5、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也必須辦理上述移交手續,並經分管領導繁體字認證後方可離開崗位。

六、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1、本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種有保存價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關材料、錄章錄像帶、照片、文電等應立卷歸檔。

2、必須按本部門立卷歸檔分類方案,將各種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完整,由檔案人員和各室分別立卷。

3、每年將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機構——問題”和文件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繫,分類準確,合理組卷。

4、立卷要做到書面材料規範,排列順序正確,目錄、頁碼清楚,標量確切簡明,保管期限劃分準確,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5、文書檔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歸檔,其它門類檔案按有關規定按期歸檔。文書檔案應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檔案室,其它門類檔案的移交按有關規定執行。

6、各處室歸檔的案卷必須編制移交目錄,向檔案室移交,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履行簽字手續。檔案室對接帳的案卷要進行質量檢查,及時登記,編目上架。

7、檔案室對文書檔案和其它門類檔案的立卷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與指導幫助。

七、檔案統計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學的檔案統計工作,準確地反映本單位檔案數量質量及其管理狀況。

2、建立檔案、資料、設備等實物統計工作和登記臺帳,做到數字準確。

3、堅持做好檔案資料統計的基礎工作,做好平時原始數據登記工作,注意積累統計資料。

4、每年對全部檔案資料進行全面檢查,並做詳細記錄。

5、逐步實現統計工作完整性,統計分類標準化,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

八、檔案的開發利用

1、充分利用檔案爲教育教學服務。

2、查閱檔案時必須保持案卷整潔,嚴禁塗改。

3、對檔案的利用要及時登記。

九、檢查與考覈

1、檔案工作應列入學校和各部門工作計劃,並列入有關人員的職責範圍及工作標準。

2、本標準由學校校長室每學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作爲考覈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的依據。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9

一、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貫徹“以防爲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做好檔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實防盜、防火、防光、防高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

二、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值日值班制度,堅持每天下班前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開關是否關閉。對所保管的案卷,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年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禁在檔案室抽菸、吐痰。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檔案室。

三、新接收的檔案資料,必須經過嚴格覈查和消毒處理後才能進庫上架

四、值班人員必須做好檔案室內外溫溼度記錄,做好溫溼度的調節工作(標準溫度爲攝氏14—24℃,相對溼度爲45%—60%)。

五、檔案室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壞了要及時報告或維修,保證各項設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堅持做到每週一小掃,每月一大掃。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0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覈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摺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封籤處簽名或蓋章。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該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後,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冊,並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准,並詳細登記調閱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複製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爲永久、定期二類。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彙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保存15年,現金、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燬清冊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保存5年。

10、銷燬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燬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鑑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准後,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同時在銷燬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永久保存的資料,在銷燬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強會計檔案科學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黴、防爛。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1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爲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專職(或兼職)管理,按《小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建立檔案。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爲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保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爲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爲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覈、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

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祕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大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覈對並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閱,並要辦理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菸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2

爲規範學校的檔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檔案,特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

1、辦公室在學年之後裝訂好文件、通知檔案;年度考覈之後的資料存檔;其它資料的存檔。

2、教導處每期工作計劃和總結存檔;“六認真”檢查資料的歸檔;普九資料的歸檔;教研活動資料的歸檔;其它有關資料的歸檔;

3、德育處每期的紀律衛生檢查資料歸檔;班級評比、評優選好的資料歸檔;德育活動歸檔;班主任工作筆記、計劃的歸檔;其它相關資料的歸檔。

4、後勤處相關資料按時分類存檔。

5、團總支每期的活動資料歸檔;組織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資料歸檔;組織建設歸檔;其它相關資料的歸檔。

6、每部門的檔案應做到條理清晰、分類明確、裝訂規範。

7、各類通知、文件應先送到辦公室,然後分發到各部門。

8、部門的各種資料聘及時歸類裝訂存檔。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3

1、嚴格執行檔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宣傳檔案工作的重要意義,讓檔案工作更好地爲社區教育服務。

2、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要遵守文檔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做好學校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編目、立卷、歸檔等工作。

3、逐步實現科學管理。檔案要求做到內容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範、管理完善,查找方便,不斷提高檔案使用價值。

4、檔案室要經常保持清潔,通風,乾燥,定期施放藥物,防止黴變。檔案室內禁止吸菸,確保庫房資料的安全。

5、嚴格檔案借閱手續。內部人員借閱檔案要填寫借閱單;外單位借閱檔案須經主要領導批准;所借檔案應如期歸還。借閱後的案卷要及時清點入庫,發現缺少當即追查,防止散失,若有損毀,及時補救。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4

一、學校的各種教育教學、管理檔案都要分別有專人管理。

二、檔案管理人員對檔案資料分類存放,在存放中要做到防火、防潮、防黴變、防盜、防鼠防蛀。

三、檔案的調閱要嚴格執行制度,辦理必要的借閱手續。不經有關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

四、根據檔案保密程度進行保密,對有關泄露檔案機密的情況酌情追究其責任。

五、對檔案資料根據保存期的不同,進行定期整理。對過期已無存檔價值的資料進行清除時,必須經領導同意,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檔案管理不當造成損失的,進行必要處罰。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5

檔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忠於職守,遵守紀律,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檔案業務培訓,並經考覈取得崗位資格證書。

二、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和《湖北省檔案工作條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本系統(行業)有關檔案工作的法規及規章,認真履行本單位各項檔案管理規章制度。對造成檔案損毀、丟失、泄密、擅自複製等瀆職行爲的,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根據《檔案法》及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熟悉本單位和本系統業務工作,瞭解本單位各類文件材料的形成過程,掌握分類方法、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

四、切實做好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工作,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提高案卷質量,力爭達到標準化、規範化的要求,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五、同鑑定小組其他人員一同定期對室藏檔案進行鑑定,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檔案資料認真鑑定分析,對已失去保管價值的檔案提出銷燬意見,造具銷燬清冊,寫出鑑定分析報告,經領導批准後和有關人員一起進行認真負責的銷燬。

六、保持庫房的整潔衛生,檔案框架排列有序。認真做好檔案“八防”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經常覈對檔案資料,做好記錄,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保護方面的事故,保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壽命。

七、編制科學的檢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況,積極做好諮詢服務工作和檔案利用工作,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堅持做好查借閱登記和利用效果登記,編制利用效果實例和檔案信息。

八、積極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利用室藏檔案編寫一些有價值的檔案資料,以滿足單位領導和各項業務工作的需要。

九、積極參加本單位組織的科研課題鑑定會、設備開箱驗收會、基建工程竣工驗收會等活動,認真接收上述活動形成的應該歸檔的文件材料,並在有關文件上簽名蓋章。

十、做好檔案的統計工作,建立統計臺帳,及時、準確地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及教育主管部門填報機關檔案工作統計年報及其他調查統計表。

檔案保管制度

一、庫房內檔案要根據不同門類和載體,區分不同價值分別編好序號,科學地系統地排列上架,認真地保管。

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較寬裕的檔案庫房,配備了標準的能滿足需要的檔案櫃架,案卷裝具符合國家標準。

三、保持庫房整潔衛生,檔案櫃架排列整齊,檔案存放位置正確,索引規範。室內嚴禁吸菸、點燈、用電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庫內無黴、蟲及雜物堆放現象。

四、嚴格按照“八防”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檔案保管條件。添置必要的設施設備,並充分發揮其作用,堅持做好室內溫溼度調控,按照通風降溫四原則隨時開窗通風或開機降溫去溼。在檔案櫃內要存放防蟲、防黴藥品,定期更換。

五、要定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保證各種設備的完好無損,若發現設備損壞或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和排除。

六、庫房和檔案櫃架的鑰匙必須專人保管,不得丟失和亂放,更不能隨便轉借他人。檔案人員每天下班時要堅持檢查電燈、電路和門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各種門類的檔案進入或移出檔案室,必須造具清冊,履行交接手續。每半年對室藏檔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清理覈對,做到目錄和庫存相符,確保檔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檔案損壞或丟失,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

九、按照《全宗卷規範》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續全宗卷內容,使全宗卷內容全面、規範、完善。

檔案保密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應嚴格貫徹執行國家保密法規,遵守保密紀律,明確保密職責,維護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檔案的密級劃分、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制度和規定辦理。保密檔案及文件材料,要妥爲保管,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三、檔案庫房設施應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裝鐵門(防盜門)鐵窗,凡遇重大節假日應提前對庫房的安全保密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不該說的國家祕密不說,不該知道的國家祕密不問,不該看的國家祕密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祕密不記錄。

五、不準私自或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複製、使用、存放、銷燬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不準將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作爲廢品出售。

六、不準借閱祕密檔案資料,查閱祕密檔案或文件,應履行審批手續,並限於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閱覽,不得抄錄和帶出,不得向別人透露祕密文件的內容。

七、不準攜帶屬於國家祕密的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外出開會、參觀、學習、遊覽、探親、訪友和辦私事,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密部門審查批准,同時指定專人保管。

八、不準向家屬、子女、親友及其他不應知悉者談論國家祕密。

九、定期進行保密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不誰隱瞞泄密事件,對於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員或事件要及時報告,並視其情節依法追究責任。

檔案鑑定銷燬制度

一、成立檔案鑑定小組,鑑定小組由本單位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檔案人員及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

二、鑑定小組以專業主管部門確定的檔案價值鑑定原則和標準爲準繩,以檔案的保管期限爲依據,及時組織對到期檔案進行鑑定。

三、鑑定工作結束後,要寫出鑑定報告,在保管單位備考表中註明鑑定意見,由鑑定小組負責人簽名並註明日期,對無保存價值需要銷燬的檔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具清冊,提出銷燬報告,經分管領導批准,並報送有關檔案部門備案,然後方可銷燬。

四、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鑑定後,確有保管利用價值需延長保管期限的,應重新規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從第一次鑑定的年限算起

五、經過鑑定,對延長保管期限的檔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組卷,要達到劃定保管期限準確,保管單位質量達到標準規定,鑑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要及時向領導彙報,責成有關責任人負責修改、補充。

六、銷燬檔案時,監銷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由檔案室和有關業務部門派員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