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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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管理制度(15篇)

有關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五)“三同時”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產考覈和獎懲制度;

(七)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八)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九)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十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十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十五)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制度;

(十六)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有關管理制度2

總則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爲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爲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4.安全疏散指5.示標6.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10.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覈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爲,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0一x年6月3日

有關管理制度3

第一條:本制度是對銷售部門主管級別(含)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客觀的評價,並運用評價結果,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一項目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條:績效考覈的目的是通過對管理人員的定期績效評價,爲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等認識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條:績效考覈採用絕對標準方式,既考評人按照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考覈。

第四條:績效考覈的程序和內容、要素和標準等運用做了規定。

第五條:跟制度適用於公司總經理下,銷售人員和部門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崗人員。

第六條:績效考覈程序參考行政工作運行程序。

第七條:考覈依據基準主要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企業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考覈的內容主要分爲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兩方面。

(1) 任務績效是指個人和部門任務完成情況。

本職工作質量:常規工作合格率、“客戶”滿意率,責任行爲到位率。

本職工作數量:單位時間內完成的工作總量(有效負荷、超額或提前。)

本職責任事故:一般性責任事故出現頻率。(舉例:丟失客戶)

額外工作任務:上級領導領事交辦的工作任務。

(2) 管理績效 (管理人員角色行爲到位制度)

紀律性:服從領導指揮、遵規守紀、有效管理控制。

組織意識:橫向溝通、妥協、合作。

團隊建設:部署團隊和諧、進取。

忠誠性:維護(不非法侵佔)企業利益,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

工作創新:爲提高部門或組織未來績效所做的工作貢獻。

第九條:對績效考覈每個因素的評價標準採用四等級記分,記分含義如下:

4分:良好,明顯超出崗位要求;

3分:較好,總體滿足崗位要求;

2分:尚可,與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達到崗位要求

考覈總評結果採用五級制,評價含義分爲:

A, 卓越

B, 良好

C, 達到要求

D, 有待改進

E, 不能勝任

第十條:績效考覈分爲年度考覈和日常考覈。年度考覈每年一次,日常考覈每季度一次。

績效考覈方法。

第十一條:各崗位人員績效考覈的直接責任人爲其上級,人力資源部爲其提供基礎支持和服務。

第十二條:個人崗位描述要由上級提前制定,在工作實踐中根據具體情況要不斷修正,修正條款附在原件後,雙方簽字並抱人力資源部被案。

第十三條:考覈對象在直接上級的領導下,根據崗位目標和上級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擬訂《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爲崗位年度績

效考覈的重要依據。《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四條:考覈對象按照《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根據不同時期加工重點和工作任務變化情況擬訂《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爲日常考覈的重要依據。《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五條:在考覈期內,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標變化,考覈對象須及時將變更情況記錄在計劃書內。

第十六條:日常考覈由由直接上級根據考覈對象的工作表現定期對其進行簡要的評估,並記錄在案。考覈者有義務將日常觀察的評估印象與考覈對象進行溝通,指導其改進工作。

第十七條:考覈期末,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人員實施年度績效考覈。績效考覈評估依據由四方面構成。

(1) 個人年度總結。被考覈者預先提交《個人年度工作總結書》,並在人力資源部安排的雙邊述職會議上進行述職。

(2) 直接上級日常考覈評估記錄和年度綜合評估意見。

(3) 橫向部門主管人員評估意見。

(4) 隔級上級和企業外部客戶評估意見。

第十八條:部門內各級主管人員績效評估結果應與部門工作人員成效一致性。如出現太大偏差,部門主管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解釋。

第十九條:最終績效考覈結果依據數據彙總的得出。直接上級評定、部門間接評定、隔級上級評定,數據的標準合成關係爲4:3:3,具體權重係數依據部門績效標準的清晰性、部門間工作關聯性和部門工作環境條件的可控性進行確定。

第二十條:績效考覈結果的彙總和使用。

(1) 績效考覈數據應在考覈結束後以部門爲單位送達人力資源部。

(2) 人力資源部依據規程對所考覈數據的質量進行審查彙總分析,形成管理人員

績效考覈報告呈報總經理。

(3) 考覈數據和報告作爲重要管理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及時存檔,妥善保管。

(4) 主要考覈結果反饋給考覈對象的直接上級和隔級上級存用。

第二十一條:年度績效考覈工作完成後,由總經理在公司年度工作總結會上通報最終績效

考覈結果。

第二十二條:本規章由總經理( )批准實施。

有關管理制度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治安保衛工作的條例精神,參照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機關、團體、企事

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確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車站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

根據車站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車站領導是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車站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一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車站站長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工作,對車站的防火及各級防火組織人員、制度、落實、貫徹,提出具體計劃和要求,並對全車站的防火工作進行領導和支持。站長可委託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2、組織制定和審批各項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經費開支。

三、二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並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辦公室通報。

四、三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全車站員工要認真落實做好車站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以重大隱患及時報告車站消防職能部門。

3、對車站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刻撥打119電話,災後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五、安全辦職責

安全辦作爲車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門,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主要職責有:

1、在車站辦公室的領導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監督、檢查本車站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對站長負責。

2、組織車站管理人員、職工開展以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爲主題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3每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一次,對查出的問題及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並及時向站長彙報。每季召開安全例會一次。

4、制訂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性對各部門進行督促落實,對事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排除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賬。

5、監督各部門落實做好新上崗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考覈工作。落實部門對違章操作人員的處理,如發生火警和火災後,輕者將追究其責任,並賠償全部經濟損失;重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例,根據情節追究其刑事責任。

6、制定本車站防火預案。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防火、滅火訓練。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24小時值班電話81xx110。

7、負責滅火器材的有計劃購置,分配和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8、負責本車站重點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有關管理制度5

1、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2、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每人。

3、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4、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衛生知識教育,定期考覈,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覈合格後上崗。

5、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有關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機關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公務車輛使用效益,節約經費,確保運轉有序和行車安全,按照市紀委關於公車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對原有制度進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機關公務車輛,是指機關從事公務活動的用車。

第三條車輛管理的內容包括車輛日常管理、調度與使用、維修與保養、車輛費用管理、駕駛員管理等。

第四條機關車輛管理堅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統一調度,注重節約,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五條局辦公室是機關公務車輛管理的職能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局監察室對機關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條嚴格車輛管理。固定車輛駕駛人員,不得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自行承擔,車輛行駛必需的相關隨車證照(資料)由駕駛員負責妥善保管。

第七條嚴格控制車輛運行費用。切實加強車輛用油管理,嚴格執行“一車一卡”加油辦法。駕駛員持本車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記錄,與駕駛員提供的數據進行覈對,準確掌握每臺車的耗油情況。駕駛員要隨時掌握加油卡的資金餘額,需要補充時提前向車管人員報告。一般情況下不得用現金加油,否則不予報銷。

第八條嚴格執行公車使用登記制度。局辦公室統一印製<機關公務車輛出車登記表>(以下簡稱<出車登記表>),每臺車輛均要建立出行記錄臺賬。駕駛員根據安排的出車任務如實填寫<出車登記表>(出車事由、地點、里程等),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駕駛員要妥善保管<出車登記表>,不得遺失。車管人員每月負責對<出車登記表>進行審覈,審覈車輛行駛里程、油耗等情況,次月10日前彙總成冊送相關領導。

第九條嚴格執行車輛回單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時間,未外派公出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單位;週一至週四的中午、下午及週五的中午下班後,機關所有公務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單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單位停放的,需經因工作需要使用該車的局領導同意,但必須確保車輛的安全,如出現車輛損壞、丟失等情況,一切經濟損失由駕車人員自負,同意該車在外停放的局領導承擔相應責任;週五下午下班後至星期日,機關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回單位停放(局領導因工作需要用車時,駕駛員到單位開車,用完後立即將車開回單位停放);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除值班車輛和應急執法車輛外,其他車輛須封存停駛。

第十條嚴禁公車私用私駕。禁止將公車用於婚喪喜慶、休閒度假、探親訪友等非公務活動。機關駕駛員不得公車私用,一經發現並證實,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所有費用,並作爲聘用人員次年是否續聘的依據之一。駕駛員公車私用兩次以上(含兩次),是正式職工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並扣發年終考覈獎200元/次;是聘用人員的,直接解聘。機關幹部職工(含離退休職工)確因生病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後由車管人員靈活掌握。領導幹部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駕駛公車,嚴格執行<攀枝花市嚴禁公車私用私駕暫行規定>。

第三章調度與使用

第十一條正常作息時間,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調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領導的工作用車,相對固定班子成員工作用車。機關各處室市內(不含三區兩縣)工作用車原則上與分管領導工作用車相對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機關所有公務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

第十二條規範車輛使用,有效管理機關公務用車

1、日常辦公用車管理

節約公務車輛運行成本,儘量減少車輛外出次數,相對固定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在市內(不含三區兩縣)辦事的車輛安排時間,一般情況下爲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餘時間原則上不安排車輛外出。

2、長途用車管理

長途用車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轄三區兩縣)的用車。

爲減少長途行車安全隱患,節約能耗和費用,嚴格控制長途用車。因特殊情況確需長途用車的,由用車人填寫<長途用車申請單>,經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審批同意後,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車輛。

局領導(含局主要領導、班子成員、保留或享受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職務待遇的人員,下同)需要長途用車時,出行人員應達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時間在5天以內(含5天)。特別特殊情況,須經局主要領導同意。

機關其他幹部職工需長途用車時,出行人員要達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時間在4天以內(含4天)。特別特殊情況,須經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同意。

3、應急(執法)用車管理

應急用車主要是指因處置突發事件、開展緊急行政執法行動以及發生其他應急狀況時的用車。

爲保障應急工作用車,正常作息時間的應急用車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節假日及正常作息時間以外的應急用車實行機關車輛輪流值班制度。每輛車的值班週期爲7天,值班時間爲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節假日值班時間爲全天。值班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編制<機關應急用車安排表>,及時送至相關執法處室。

值班期間,駕駛員要如實填寫<應急用車值班情況登記表>,不得擅自脫離崗位、與其他駕駛員調換值班時間,若因特殊情況確需變動值班時間的,應提前告知車管人員,由車管人員進行調換,調換情況要及時告知相關執法處室;值班駕駛員統一住在指定地點,保證車輛及時到位。辦公室每月對應急用車情況進行彙總統計。

4、辦事處車輛管理

辦事處車輛主要保證局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的公務用車。車輛安排按照局領導、調研員、副調研員、其他工作人員的順序安排。除局領導外,其餘人員用車只負責因公出差車站、機場來往接送(特殊情況除外),由辦事處負責人安排,不得與駕駛員直接聯繫。

第四章維修與保養

第十三條駕駛員對自己駕駛的車輛應當勤檢查、勤維護,按時進行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第十四條機關車輛由財政承擔費用的維修、保養,須在市財政指定的廠家進行;由單位自行承擔費用的維修、保養等,只能在本單位指定的廠家進行(因公出差離攀等特殊情況除外);指定廠家無法完成的維修項目,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車輛管理人員、辦公室負責人、局分管領導同意後,可到其他廠家維修;需要到市外進行維修的,還需要局主要領導同意。

辦事處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由辦事處負責人審批,每季度憑正規票據在單位報銷;車輛年審及費用在10

00元以上的維修,由辦事處負責人向局辦公室說明情況,經分管辦公室和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商定後辦理。

第十五條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項目和質量進行監督,統一負責全局所有車輛年審。

第五章車輛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車輛相關費用報銷必須實事求是,一經發現並證實亂報費用、將加油卡交與他人或其他車輛使用等違反規定的行爲,一律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車輛維修、保養,必須按規定填寫<車輛維修申報表>,經車輛管理人員、辦公室負責人同時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進行;車輛維修、保養費用定期結算,駕駛員不直接結賬,只在維修廠家簽字確認,由車輛管理人員每季度或每半年統一結算一次;費用報銷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辦理,經駕駛員、車輛管理人員、辦公室負責人、財審處負責人、局領導簽字後報銷。

第十八條機關公務車輛因工作需要產生的停車費、過路費等應由單位承擔的費用,由駕駛員填制費用報銷單,經車輛管理人員、辦公室負責人、財審處負責人、局領導審覈簽字後報銷。嚴禁大手大腳,損公肥私,經覈實屬弄虛作假從中謀利的,從嚴從重處理。

第十九條局辦公室、財務審計處負責每季度統計每臺車輛行駛的行駛公里數及耗油量,在一定範圍內公開。

第六章駕駛員管理

第二十條對駕駛員的要求

1、加強學習,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和駕駛技能。

2、愛崗敬業,任勞任怨,聽從統一調度,服從工作安排。無出車任務時,應堅守工作崗位,自覺遵守單位作息時間。

3、禁止在工作時間內或公務接待活動中飲酒或酒後駕駛公車。

4、遵章守紀,文明行車,嚴格執行交通安全法規。

5、注重形象,做好服務。注重個人儀表和言行,維護單位形象和利益。

6、厲行節約,力戒浪費。車輛清洗費用實行包乾管理辦法(越野車、麪包車、e車每月每輛100元,其他車輛每月每輛80元);嚴禁將加油卡交與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嚴肅紀律處理和經濟處罰,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7、車輛管理人員、駕駛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8、駕駛員須嚴格執行單位的請銷假制度。休假期間,須將車鑰匙交車輛管理人員保管。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的出差補貼嚴格執行單位的統一規定。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因公出車,如發生交通事故,依據交警部門的鑑定結果,按照責任的劃分及形成的後果等情況,承擔相應責任(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駕駛員承擔保險賠付後餘額的5%―10%的經濟責任,承擔次要責任的,駕駛員承擔保險賠付後餘額的1%―5%的經濟責任);駕駛員因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等原因受到處罰的,一切責任自負;未經安排私自出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規定第十條進行處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的,享受全額安全獎;發生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事故的,取消安全獎。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不服從管理,多次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正式員工依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理;臨時聘用人員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給予誡勉談話直至辭退處理。

第二十五條單位每年對駕駛員進行考覈,確定考覈等次,並將考覈結果作爲是否適合崗位要求、次年是否續聘的直接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有關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總則

1.爲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職能分工

1.公司各部門設一名兼職考勤管理員,負責本部門考勤記錄、統計、報送工作,對部門考勤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2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公司員工請休假、出差的備案登記,月末進行相關單據和各部門考勤報表覈對彙總,編制考勤報表,發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後呈常務副總審批;

第三條 考勤週期

每月考勤週期爲上月26日-本月25日。

第四條 考勤要求

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定的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第五條 作息時間

1.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17:00 ;

2.週六、週日正常休息,如需加班上下班時間同正常工作日;

3.因工作性質不能按照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的部門、人員可作適當調整,但須報總經理覈准後到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遲到(早退)

1.超出正常規定上班時間30分鐘以內到達視爲遲到;員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視爲早退,遲到早退扣款50元/次;超過30分鐘(含 30分鐘)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論;

2.因公務關係而遲到(早退)者,須提前請示所屬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告知部門考勤管理員按照正常出勤處理,未經請示者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七條 曠工

1.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爲曠工;

2.員工無故曠工1天,扣除3天固定工資,並處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50%;

3.員工一個月內曠工3日以上(含),屬嚴重違反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除按第七條第2款扣除相應工資外,公司還可予以立即辭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給予補償。

第八條 出差考勤

1.出差是指因公需要離開公司外出辦理公務;

2.員工因公出差須填寫出差單,由部門經理審批後報分管領導審批,於出差前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3.出差期間休假需在考勤中如實反映。

第九條 請假、休假管理

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爲休假、法定節假日、調休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陪護假、年假。所請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補假。

第十條 請假規則

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按規定審批權限呈報,批准後在請假日(或時間段)前報綜合管理部備案。特殊情況,應先用電話申請等形式得到有審批權限領導的批准,並於三日之內補辦請休假審批手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未辦理請休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假期已滿未準續假仍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所有請假期滿須到綜合管理部銷假。

第十一條 請假審批權限如下:

1.員工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的可由部門經理批准;三天以內(含三天)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須由總經理審批;

2.部門經理請假必須經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須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 休假

休假是指公司統一安排的休息日。

第十三條 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 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

部分公民休假日:三八婦女節,女性員工休假半天;

具體以國家發佈的爲準。

第十四條 事假

1.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扣除當日崗位工資;

2.事假可用加班充抵;

3.月累計事假超過3個工作日,並處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0%;月累計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事假未經批准,以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 病假

1.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爲3個月;5年以上的爲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爲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爲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爲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爲18 個月;20年以上的爲24個月。

2.醫療期計算: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病假期間工資:

(1)非全月病假,按照月固定工資的70%來確定,當天工資=固定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70%;月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予發放當月績效工資:

(2)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爲本人工資的60%; 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爲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爲本人工資的80%;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爲90%;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爲本人工資的100%;

(3)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爲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爲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爲本人工資的60%;

(4)病假工資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如果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3.病假須有醫院病歷及醫生開具的休息證明(必須是二級(含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並在病假結束時,向綜合管理部提供病歷、醫生診斷證明、用藥明細等相關材料;

4.通過假證明、假病歷等手段獲取假期者,視爲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除扣除病假期間已支付的工資外,還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5.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康復,但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作換崗處理;員工醫療期滿,仍不能痊癒的,公司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6.員工工傷的參照國家勞動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 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進入本公司後登記結婚的,可享受一定時間的婚假。婚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的,不另補假;

男職工年齡

女職工年齡

婚假天數

小於25週歲

小於23週歲

3天

大於或等於25週歲

大於或等於23週歲

18天

說明: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天數的計算以領取結婚證時的年齡爲準;

3.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的,方可在本公司申請婚假,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後半年內一次休完;

4.員工申請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所在部門負責人,並做好交接工作。同時必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綜合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結婚證明。

5.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婚假期間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第十七條 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公司將給予員工5天的喪假,如果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給予職工2天路途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途假期間,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第十八條 產假

1.懷孕的女職工,由開始妊娠第3個月至第6月末,每月享有一天產檢假;由第7個月初至第8個月末,每月享有兩天產檢假;第9個月開始至產前每週享有一天產檢假。產檢假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

2.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可增加產假30天,並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 憑醫院證明,給予15 天帶薪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帶薪產假;

4.產假期包含正常休息日、其他所有假期;

5..休產假必須於預產期前四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並出示醫院出具的證明;

6.休產假期間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第十九條 哺乳假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個嬰兒,增加哺乳時間1小時。

第二十條 加班及調休

1.員工加班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2.除工程現場因值班需要外,其它部門應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非特殊原因不提倡加班;

3.對加班員工,應儘可能安排同等時間調休,且應於加班後一個月內調休完成,對確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調休的,予以計算加班工資,加班申請單作爲加班計酬的唯一憑證;

4.週末加班的,加班費150元/天;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230元/天;

5.員工調休也須辦理請休假手續,並於請假事由中註明加班的時間。

第二十一條 年假

1.職工在公司內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帶薪年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工作時間確定,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爲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爲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爲15天。休年假10天和15 天的需出具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年限以社保繳納爲準。

4.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5.年休假按自然年度計算,有效期爲一年,不累計到下個年度。

6.出現以下情形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 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7.如果職工已享受當年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8.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一條 銷假

員工如因工作需要,提前結束休假,要到公司人事崗辦理銷假,否則出勤視爲無效。

有關管理制度8

文件編號

執行部門監督部門考證部門

第1章總則

第1條爲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範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於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爲。

第2章銷售格式合同編制與審批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採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覈批准後統一印製。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範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3章銷售合同審批、變更與解除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範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範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後,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後,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覈後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後,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4章銷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並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並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並存檔。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准後作銷燬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編制日期審覈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有關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學生住宿管理,優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爲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牀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範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並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提供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爲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爲規範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範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傢俱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並按照“學管辦”提供的學生住宿信息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後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設備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絡和無線網絡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絡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製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並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x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x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牀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牀位或佔用其它牀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審覈同意後,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佔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範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牀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牀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並按《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准後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況,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爲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後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保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設備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覈批准後,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爲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返回,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係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並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並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學生填寫《x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並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覈實情況並簽署意見後,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後,將《x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複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後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後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範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彙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牀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爲其提供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況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准後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牀。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後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並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後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准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爲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並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校園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通過後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校園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園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並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爲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徵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並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並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後,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爲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並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並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設備,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爲。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捲髮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於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符合質量規範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於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檯燈、筆記本電腦直接放在牀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提供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約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二十二條宿舍傢俱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設備、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於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於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助聯繫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設備、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繫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提供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佈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傢俱等設備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責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爲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傢俱。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設備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於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於人爲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杆等危險行爲。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保持牀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淨。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客廳、衛生間、洗漱間、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牆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污水、污損牆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傢俱、門窗、牆壁上亂塗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傢俱任意挪位。

(五)爲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譁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爲。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遊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爲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信息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准。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傢俱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菸、亂扔菸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爲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生活習慣,樹立美好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爲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宿舍文明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幹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x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並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特別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議,被採納後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爲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文明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粘貼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亂接、使用明火、亂扔菸頭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爲;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爲;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絡信息,傳播迷信思想及僞科學。

(十一)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爲。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有關管理制度10

一、加強安全教育。體育教師在體育課、課間操、課外活動和運動競賽中,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和預防措施,要求學生在體育活動時遵守紀律、思想集中、嚴肅認真、掌握科學鍛鍊方法。

二、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要使學生知道每一項運動動作的技術要領,懂得鍛鍊和保護的方法以及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和應該注意的事項。教師應耐心地指導學生練習,並多做示範動作。要加強運動安全保護,並逐步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和互相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學組織。嚴格活動紀律,嚴格規定運動程序,克服體育活動中打鬧、渙散的現象。

四、體育教師要與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學生體格檢查制度。對於有病與體弱的學生,指導他們進行適當的體育活動。

五、體育場地和器木纔等設施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與學生年齡、特點相適應。體育教師和體育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合理劃分運動場地和設置警戒標誌,並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運動秩序和規則。場地、設備應注意經常檢查,及時修理,消除隱患。

六、進行鉛球、壘球等投擲運動時,特別要加強組織、嚴格紀律、認真保護。

七、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衣着應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衣服要寬鬆,不應穿帶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八、課內外體育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紀律。體育設施必須安裝牢固。學生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如:藍球架等。

有關管理制度11

1住宿申報和審批

1.1申請條件:

確因工作需要,本人及配偶在西昌城區均無住房,須在公司南院單身樓臨時居住的員工。

根據xx(公司)與保安公司、物業公司簽署的合同約定,需辦公和值班的單位及相關人員。

1.2單身宿舍的分配審批程序:由申請人呈交申請書,經部門領導審覈同意後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後送xx(公司)領導審批。

1.3辦公室與被批准住宿的員工簽訂住宿安全環保協議,告知安全、環境注意事項。

2房租費、水電、垃圾清運費的繳納2.1房租費根據國家有關房改標準,結合xx(公司)實際情況和市場價格,按照50元/月/間的標準收取。

2.2電費按照西昌市居民生活用電的標準,根據實際發生用電數計費,水費按照10元/人/月收費,垃圾清運費按照10元/人/月收取。

2.3有線電視收視費由個人自理。

2.4屬合同約定的相關方辦公或值班用房的房租及相關費用按合同約定辦理。

3單身宿舍樓的維修

3.1單身宿舍樓需進行維修時,由使用者向辦公室申請維修,辦公室工作人員經現場調查,確需維修的,經辦公室主任審覈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工作人員擬定維修計劃。

3.2辦公室根據維修計劃,進行現場瞭解,徵集意見後,提出改建、維修方案。列出維修概算,經辦公室主任審覈並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後實施。工程竣工後由辦公室主持,各職能科室參加配合申報部門負責工程驗收工作。

3.3xx(公司)辦公室負責宿舍樓內公用設施的維修,其費用由xx(公司)承擔;宿舍房間內的修繕維護及費用由個人承擔。

3.4在不影響建築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個人對房間進行裝修、改造,事前須以書面報告經xx(公司)辦公室、投資科、安保科同意,方能施工;否則承擔引起的一切後果。

3.5退房時,xx(公司)不負擔個人私自裝修的費用,但裝修人可拆除裝修部分,同時並恢復房間最初狀態後辦理退房手續。

4單身宿舍樓住宿規定4.1單身宿舍只限本人使用,使用者無權轉租他人,嚴禁一切形式的向外單位人員轉租使用。

4.2按照每位職工只能享受一次優惠房改政策的精神,在西昌城區已有公司分配的房改房、集資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職工,均不能佔用單身宿舍。

4.3居住在單身宿舍的職工必須遵守xx(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重安全、講文明、愛衛生。樹立環保意識,愛護公用設施,按照《污水、廢氣、噪聲、與廢棄物管理實施細則》分類處理垃圾。

4.4居住者按照《安全用電管理細則》、《消防安全管理細則》,嚴禁違章用電,不得私自改動房屋建築結構和電氣線路,否則後果自負,同時有責任保護好宿舍內配置的現有設施,以確保住宿環境安全。

4.5不屬於單身宿舍安排對象,但佔有單身宿舍的職工,必需配合xx(公司)辦公室辦理退房手續,如拒不退房,xx(公司)將取消其享受水電福利補貼資格,每月房租及相關費用按5倍計扣。

4.6嚴禁私自轉租宿舍牟利,若發現轉租宿舍的行爲,xx(公司)將取消其享受水電福利補貼資格,按5倍房租及相關費用進行計扣,並收回房屋的使用權。

4.7嚴禁私自撬門強行占房,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4.8辦公室會同住戶擬定應急預案,進行防災演練,確保將地震、火災、水災等可能發生的災害事件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5單身宿舍樓的安全環境檢查辦公室對單身宿舍樓的居住情況、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季度檢查,發現問題,告知住宿人予以整改。

6員工就餐規定6.1食堂每日供應三餐的時間爲:早餐8:00-9:00,午餐12:00-13:00,晚餐17:10-18:30,所有員工應按時、打卡就餐。非員工在食堂就餐時,按員工配菜價格收取費用。

6.2辦公室每月首個工作日將當月就餐金額充值到員工就餐卡中,上月節餘金額在當月充值後自動清零。每位員工早餐和午餐每月分別最多打卡60次(特殊情況除外),每天分別只能打卡5次,當月超支後自負。

6.3員工就餐時只能使用食堂統一餐具,不得自帶進入食堂。

6.4員工進入食堂後,必須遵守秩序,盛飯、菜、水果時要自覺排隊,服從食堂人員管理和勸告,不得爭先恐後,不敲盆喧譁。

6.5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菜、湯等,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6.6午餐供應酸奶,每人每次只能提取一袋(不得幫帶)。

6.7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許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帶回辦公室佔爲已有。

6.8員工用餐後,將剩餘食物殘渣及餐巾紙等雜物,分類投入到相應的垃圾桶內。

6.9員工要愛護食堂的公物和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

6.10員工因就餐發生食物中毒時,應配合安保科、辦公室、餐廳及時啓動的應急預案,將突發事件造成的傷害減小到最低程度。

有關管理制度12

一、食堂工作人員管理規定

1、上崗要求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持證上崗,廚師必須持《廚師證》上崗。

(2)食堂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衛生習慣,愛崗敬業。

(3)嚴禁穿拖鞋、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爲。

2、衛生要求

(1)食堂工作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體檢。

(2)上崗工作人員必須衣冠整齊,外表整潔。

(3)上崗工作人員嚴禁戴首飾及相關飾品,嚴禁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及化妝品的殘留物;嚴禁留長指甲,同時保證指甲的健康和清潔衛生。

3、工作要求

(1)食堂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時間爲7:00至14:00。

(2)食堂工作人員在提供服務時應文明、禮貌。

(3)食堂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若要離職,應提前30天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離職申請表》,辦理工作交接,公物交回等手續,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離職。

(4)食堂工作人員應遵守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及本規定要求,如有違反交由公司處理。

(5)食堂工作人員應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飯菜的色、香、味及營養搭配等。

二、食物管理規定

1、採購要求

(1)由專人按需採購,貨比三家,原則上做到質優價廉,根據用量適當採購,保持新鮮。

(2)由專人驗收,對食堂採購的食物進行檢驗並做記錄,主要檢驗食物的新鮮度,對於檢驗中發現不合格的食品嚴禁入庫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3)每天採購的食品必須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定期將採購記錄及票據上交公司綜合部。

2、食品衛生及安全要求

(1)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產品、肉類、食用油、調味品等)必須保證乾淨、新鮮、衛生,符合食用標準。

(2)食物均在保質期內使用,嚴禁過期使用。

(3)分菜、擇菜必須在工作臺上進行,洗菜要認真,確保將菜清洗乾淨。

(4)調味品應單獨存放,防止污染及變質。

3、餐具衛生要求

(1)每餐開飯前一小時必須開啓消毒櫃對餐具進行消毒;廚具應用開水浸泡消毒。

(2)廚具應用專用的托盤存放,不準隨意放置在竈臺、工作臺。

(3)所有餐具、竈具必須經過“一洗、二涮、三衝、四消毒、五保潔”。

4、環境衛生要求

(1)每次就餐完畢,食堂工作人員應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竈具、水池,擦拭餐桌、餐椅、竈臺和工作臺,打掃地面殘渣,注意廚房、餐廳的門窗玻璃及牆面的衛生。

(2)冰箱、冰櫃、消毒櫃等上面不得擺放無關雜物。冰櫃內食物應分區存放,防止串味。

(3)食物垃圾、殘渣應每天清理,保持周圍環境衛生。

(4)下班前要切斷電源、煤氣閥、自來水閥等,杜絕火災及其他意外事故的發生。

有關企業用車管理制度範本最新

有關企業用車管理制度範本最新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1)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行政部備案。

(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①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並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②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並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③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④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

⑤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覈,審覈無誤後存檔。

⑥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①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後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②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③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④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路況、路名。

⑤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⑥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⑦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

⑧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⑨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後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准後方可。

⑩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並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3)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覈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數據統計。

(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①月初餘額爲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餘額。

②本月充值爲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③月末餘額爲油卡最後一次加油後的金額。

④本月用油=月初餘額+本月充值-月末餘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⑤起始公里數爲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⑥中止公里數爲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⑦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爲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覈。

(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並在小票背面註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覈。

(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覈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覈。

(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覈通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並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後一週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

(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覈。

(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①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②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③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④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⑤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⑦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⑧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定期保養

①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②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③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覈實後,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④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

⑤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賬中心借款---對審批後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覈------通過報賬中心沖銷借款。

(3)故障排除

①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②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③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鑑定、審覈。

④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鑑定、審覈----部門經理簽字----走報賬中心報銷。

(4)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於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2)公司爲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4)車輛保養、維修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後,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客運車載貨罰款

①此類罰款爲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②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覈後,可用其它發票衝抵報銷。

(2)車輛停車罰款

①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②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瞭解罰款原因,屬於駕駛員出於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覈。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於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鑑於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繫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鑑定,出具鑑定報告。

(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儘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爾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賬號。

(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衝賬手續。

(7)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衝賬,否則不予辦理。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爲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予以沒收;屬租與他人冒用的,沒收票證。

有關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爲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爲,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爲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覈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覈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覈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覈。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覈。

4、負責公司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覈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覈。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覈,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覈、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覈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覈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覈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覈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覈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覈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爲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佔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爲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彙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並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並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傢俱(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覈准後,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複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覈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註明人數與明細並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准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註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覈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後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範本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覈准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准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報銷審覈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後,出納方可付款。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後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日。

3、爲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覈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覈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覈。

三、財務部門審覈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覈。

四、審覈權限

同審批權限。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目週一週二週三週四週五

款項借支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

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

費用報銷9:00-12:009:00-12:009:00-12:00

對外結帳9:00-12:009:00-12:009:00-12:00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並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註明並留複印件,原件給客戶。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覈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覈對無誤後付款。

2、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覈實無誤後,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覈無誤後付款。

3、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覈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後(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後報銷。

4、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覈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並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差旅費:於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覈票據的合理性並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後至財務覈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後到財務覈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於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並註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註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註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註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並說明原因。

8、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爲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範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註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後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報批手續:

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後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詳見後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餘歸己、超支不補。

3、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爲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准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准予單獨憑票報銷;對於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並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爲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並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爲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費用覈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4、其它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籤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後將加倍扣還。

附件: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一般地區費用標準(元/天)特殊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總經理280380

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240320

部門經理220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員160200

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業務人員在公司爲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後,應及時把廣告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並及時催收款項。

2、收款時間:次月13日前。(注:數據入網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爲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並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嚴禁市場員墊付業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市場員所墊款項,並通報批評。

4、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等,部門經理必須監督其業務款項的回收及移交,必須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四份(一

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並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覈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覈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於業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於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於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務成本。

2、未回款從個人收入中按比例覈減,待回款後按以下方法返還:

1)未回款額分三個月核扣,當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個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隨工資補發,三個月內全部收回,補發全部扣款額,提成按5%;

3)若第3個月仍未回收該款項,該市場員停止業務,專職收款.在3個月之後回款,待回款後只補發扣款額,不予提成。

3、未回款項不計入業績。

4、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扣除該業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印刷成本,並處以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經理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5、若市場員連續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績均在部門任務額(任務額低於8000元的以8000元計)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市場員申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覈後在工資中發放。

6、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裁。

7、對預收款,按1%的比例對市場員給予獎勵。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並建議採取措施。

2、業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並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準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務員,一旦發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後執行;

2、印刷費、版面費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後第二日報財務);

3、購置固定資產款項於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後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3、實物或廣告,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

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審覈後開具。

2、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至2-3個字。

5、若業務實際發生與合同不符,業務員需持有企業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丟失發票一切後果由業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標明發票號及金額並加蓋公章)後,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複印件,業務人員因丟失發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票時,需有書面申請並由各部門經理人員簽字,財務人員對於借出發票應進行登記,並及時取回。

7、發票複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經理人員、公司總裁批准,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並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准後,才能開具發票。

(二)具體規定

1、已提供勞務並簽訂合同的,業務員憑運營中心蓋章認可的合同及零星開票通知單或有企業蓋章認可的廣告認定單,以財務人員覈對無誤後開具發票。

2、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但又未收款的,業務員根據部門經理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由部門經理或以上級管理人員簽字,方可開具發票。若此項合同終止又收不回原發票視同未回款處理。

3、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且已收款的,業務員可憑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4、已提供勞務,但未簽訂合同且已收回款的,業務員根據運營中心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5、未提供勞務且未簽訂合同的,禁止開發票。特殊情況如預收款項等,須部門經理專門說明。

(三)回收

1、當天領出發票,已收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款項交到公司出納處,否則作挪用公款處理;當天未能收回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所領發票交還公司財務統一保管;客戶因特殊原因需先將發票留下後再結款項的,所開發票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領票人必須要求客戶簽收條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回公司財務。所開發票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領票人必須持客戶簽收並加蓋客戶公司公章的收條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回公司財務。違反此項,每次扣款200元直至開除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範本財務管理。

2、若是抵貨業務,當天領出發票,必須要求客戶開具同樣金額的銷售發票交還財務,否則必須將公司發票退回。違反此項,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將所開發票重新更改、退票(換名稱或換金額),必須寫明原因並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退換。

(四)填寫

公司統計(或會計)應根據審覈無誤的《零星開票申請單》按照發票順序認真填寫,保證真實、準確、完整,並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不得塗改、挖補或撕毀,如有填錯,應整套(存根聯、發票聯、記帳聯)保存,並註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

(五)監督

會計(統計、業務部門)應根據當天的“支票回收單”覈對每張發票(每筆業務發生額)的回款情況,對所開出發票(所發生業務)進行監督。

(六)內容不符時的處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稱與市場員所報客戶名稱或所申請發票名稱不符時,市場員必須同時上交由付款方加蓋財務章的付款說明交財務備案。如無說明,財務先扣留支票,要求業務人員補交說明,如到截止日期仍無說明,按未回款處理。

二、收據管理

1、收據視同發票管理。

2、收據、發票不得重複開具,若已開出收據需換開發票,必須要求客戶先將收據退回後再補開發票。

3、以上規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執行,如不按規定執行出現問題由財務部負全責。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加蓋有“支票收訖”章的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單》,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計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四、票據管理原則

1、加強票據管理,杜絕單據遺失現象。誰遺失誰負責,罰遺失者每張單據金額的10%,直接從報銷金額中扣除(即實報金額爲應報金額的90%)。

2、財務有權拒絕持非正式票據報銷。

工資及相應級別報銷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於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審覈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工資單經財務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7、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並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並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爲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備案原則

1、對於利潤中心的業務人員與錄入人員的收入標準,可在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原則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做調整,但必須在年度經營計劃中明確說明,並經公司批准後報運營中心備案,方可執行;

2、所有利潤中心、職能部門的人員工資等級必須在財務或運營中心備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結構

1、薪酬結構種類

1)年薪制加期權股;

2)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期權股;

3)基本工資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資加計件工資加績效獎勵。

2、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構成。

3、對應於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範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覈情況予以調整。

4、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5、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6、實行薪酬結構(3)(4)類的人員,其佣金(提成)提取標準以及計件工資的計算標準必須在?

有關管理制度14

通過學習集團《制度彙編20xx版》,我學習並和同事們積極的討論,使我對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認識,意識到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時工作中對於制度方面做的不全面的地方,通過這次的培訓學習讓我對規章制度的意識得到加強,達到了學習的預期目的。下面是我對這次學習活動的體會:自開展制度學習以來,我能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會上認真聽取並做好筆記,通過學習,是我認識到加強規章制度的執行,是自己與公司快速成長的保證,瞭解到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制度是我們每一位員工的重大責任。通過學習讓我意識到自己在以後的工作中應嚴格要求自己,把學習規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從而不斷提高自己實際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

責任是一個人的工作宣言。每個人所從事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小事構成的,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對工作中的小事敷衍應付或輕視責任。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自己的工作,把每一件小事做好,樹立對事業追求的標杆,用自己的特長和學到的理論指導自己的工作實踐,以高度的責任感去服從服務於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去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一個人無論在什麼工作崗位上,無論從事什麼工作,最關鍵的一點就在於有沒有責任感,是否認真履行了自己的責任。

喜歡自己的崗位不是一句空話,是需要每個人用實際行動去踐行的職業操守,更是一種人生態度,它決定了你是不是一個值得信賴可以勇於承擔責任的人。喜歡自己的崗位就是要熱愛本職工作,工作無小事,要幹一行愛一行。如果一個人沒有責任心,對工作就不會有激情和動力,那麼在工作中獲得的不是快樂,而是痛苦。

只要有責任心,纔會很認真地對待自己的工作,並懷着深切的興趣,把自己的工作當成畢生追求去愛它。有了責任心,將會一心一意撲在工作上,才能充分享受工作帶來的樂趣。通過這次學習,對照所學的制度,意識到自己在平時的學習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方面的內容理解的不夠深刻細緻,平時不是很重視。二是在工作中不善於自我創新。在以後的工作中應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平時應加強對公司相關的業務與規章制度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定要求。二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並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勤總結,爭取在以後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時間內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爲集團盡到自己最大的力量,爲集團爭取最大的利益。

有關管理制度15

一、幼兒園應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兒園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幼兒園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和方案,落實校長負責制及各部門相應職責,規範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確保傳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內實施。

二、嚴格執行傳染病報告制度1、規定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程序,保證傳染病發病信息獲取渠道通暢、及時。

2、幼兒園班主任老師承擔疫情責任報告人,主要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收集、覈實、登記、報告和分析工作。

3、幼兒園發生的各類傳染病應及時填寫報告,在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內上報靖安鄉中心學校、甘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教育局。

4、建立幼兒園傳染病登記專冊,做好傳染病病例的登記工作。

5、禁止瞞報、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三、加強幼兒健康情況檢查工作1、開展每日幼兒晨午檢工作,掌握幼兒傳染病發病信息,及時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檢工作登記專冊,做好每日晨午檢記錄並執行相關工作制度。

2、每週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兒健康情況向全校師生進行通報,並做好記錄。

四、落實消毒隔離措施(1)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採取及時、有效的隔離措施,並嚴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兒傳染病的隔離期限,同時對密切接觸者加強醫學觀察和必要的干預措施,嚴格控制傳染病在校內傳播。

(2)按照上級要求,健全和執行幼兒園消毒管理制度,實施預防性消毒和傳染病終末消毒工作。

五、教師通過各種途徑對幼兒開展衛生健康教育,普及傳染病預防知識。

六、嚴格幼兒預防接種憑證入學制度,積極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要求,配合衛生院保證幼兒完成各類疫苗預防接種,提高幼兒免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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