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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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幼兒園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食品設備和科學規範的管理,爲教師演示實驗、幼兒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計劃,幼兒園審批購置,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班(小、中、大)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i型昂揚那個的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範、準確無誤”。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黴、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加強幼兒在實驗室中的安全教育,不得隨意接觸室內物品,防止幼兒受傷。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後,要及時清點、檢測、擦淨、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於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薄》、《實驗教學情況統計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薄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予報廢。單價在20xx元以下的,由園長審批;單價在20xx元以上物品,或單價在20xx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報廢批量價值超過20xx元的,報鎮、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設備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 、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淨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幼兒人身安全。
一、實驗室的技術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工作是關係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的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二、每個實驗室(研究室、貴重精密儀器室)設一名安全負責人,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於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並懸掛在明顯的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並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剩餘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並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時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誌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其它氣體。
六、電氣設備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拉接的臨時線,用畢應立即拆除。
七、未經學校審覈批准,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沒收器具,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並按有關規定罰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啓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未經保衛部門批准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菸,除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外,都需保衛部門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進行制止。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做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一、新建和擴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害氣體處理工作列入計劃一起施工。
十二、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並做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採取相應的措施並經市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後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範設施,各種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不準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借用或挪用。
爲了保證實驗室儀器設備正常運行,和工作人員、學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覈。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並指定專人負責。
7、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爲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8、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9、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10、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1、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2、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一旦發生火情,便於疏散和滅火。
13、實驗室內不準吸菸和吃食物。
14、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以防爲主,杜絕事故隱患。
2. 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 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 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 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 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並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註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 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1、要嚴格執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對可能影響檢驗工作的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2、實驗室和樓道內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防火設施。消防設備要品種合適,定期檢查保養。
3、走廊、樓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設施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並不得隨意移位、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藥品專人專櫃存放保管,並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雙鎖控制,存放於保險箱內。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並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應符合審批手續,並詳細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餘量,並有領用人簽字備案。
6、凡使用高壓、燃氣、電熱設備或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乾燥箱、保溫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爲單位,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儀器卡片。
8、做好電腦網絡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值班人員要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
10、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廢氣、有毒有害的包裝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應按屬性分別妥善處理,以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12、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
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執行坐班制,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崗位,遇特殊情況外出,及時掛牌通知。
2.樹立爲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有關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鑽研業務,努力勤奮地學習和工作,及時瞭解教學進度,安排好切實可行的實驗計劃,並協同教師認真落實各種實驗聯繫單制度,確保100%的實驗開出率。認真領會實驗要求,做好學生實驗的各項準備工作,幫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
3.全面負責一個學科的實驗室管理工作,儀器室要保持整潔,儀器陳放整齊規範,儀器帳物清楚規範,做到帳帳、帳物相符,並認真做好儀器添置、申報、驗收、上帳,及時做好儀器的清點、報損、一般的維修保養等有關工作。
4.做好每學期的儀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記、造冊工作,並與總財產覈對一次,保證正確無誤。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時向教師介紹新儀器、新實驗,認真做好實驗室、儀器室的安全保衛工作,管好各樓道大門。
6.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安全實行專人負責,切實做好水、火、電等安全防範工作,及時管好實驗樓樓道的電燈。危險藥品有專人負責,專櫃保存使用,杜絕事故的發生,爲師生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
7.做好衛生保潔工作。
8.積極配合課外小組活動,做好各項有關工作。
9.完成教導主任、校長交給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儀器站佈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儀器使用辦法:
1.演示需要儀器,早三天通知,並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分組實驗早一個星期通知,並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演示實驗儀器用後及時歸還到儀器室(分組實驗儀器安排好後,通知上課老師)。做好實驗後,通知實驗教師收回儀器並驗收。
2.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過程,應嚴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險藥品時必須先經領導批准,正確配置,教師與實驗教師一起稱出數量,填好物品使用單,用後必須及時回收清理,並在物品使用單上寫明回收數量情況等。
3.學校儀器一律不許隨便拆裝,如確實需拆裝時,應說明理由,由學校批准。拆裝後並按時復原。貴重精密儀器應報請上級批准。
4.教師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實驗制度,並要求學生愛護儀器財物,保持實驗室整潔。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儀器須由領導批准。
2.校內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儀器、工具,要有借條。
3.本組教師用工具要有借條。
(三)賠償制度:
1.教師做實驗時如損壞儀器,須說明原因並向實驗教師登記。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2.學生實驗時,凡不按實驗規章行事或任意破壞損壞儀器者,除教育批評外,需上報教導處,並酌情賠償。
(四)管理制度:
1.自購及下撥儀器須及時分類登記。
2.儀器應經常保持整潔,每學期清點一次。如有缺少,及時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師保管儀器。如有破損及時維修,每年暑假檢修一次。
4.每年與校總務處財產保管員覈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以防止危險物品丟失。
5.對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實驗藥品要嚴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在沒有教師允許的情況不準使用明火。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菸,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4、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後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採用)或5%硼酸溶液(鹼腐蝕時採用)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5、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6、嚴禁用溼手開啓電閘和電器開關,禁止使用漏電儀器,以免觸電。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後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0、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11、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覈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第一條、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場所。爲了維護實驗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以預防爲主,各實驗室要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第三條、對新調進的工作人員和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設施和規章制度。外來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須經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准。
第四條、實驗室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嚴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丟失或污染。領、用、剩、廢、耗的數量要詳細記錄,歸檔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發生事故。實驗三廢的排放要符合環保要求。保衛處和教務處要負責監督。
第五條、保證實驗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準在走廊過道和樓梯間設立鐵閘或堆放儀器設備及雜物等。
第六條、進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細菌的實驗,必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實驗指導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學生做實驗時要打開消防通道。
第七條、實驗室電氣設備安裝、維修和拆除,以及燒焊等作業,必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由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線。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實驗設施和物品。
第八條、要經常檢查實驗室的電源、氣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實驗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保證隨時可用。
第九條、離開實驗室,要關好實驗室門窗,關閉電源、火源和氣源。節假日使用實驗室須報經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准。實驗樓除值班人員外,一律不許住人,
第十條、保持實驗室內安靜、整潔。除實驗需要外,不準在實驗室內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條、發生事故,除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外,必須按規定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對事故的責任者將依據情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責令賠償、行政處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實驗室安全是一切實驗室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爲了確保實驗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予以遵守。
第一條 所有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爲本”的觀念,要認識到在一切實驗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救助知識。
第二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實驗室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系主任負責,實驗技術人員及保管員是各自管理責任範圍的具體責任人,對實驗室主任負責。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 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位。
第三條 實驗室主任抓好對實驗教師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遵守各項實驗室規章制度。對實驗室安全條件和設施,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補充、更換失效器材,指導本實驗室人員掌握安全器材和設施的維護和使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必須首先撤離人員,然後儘快整改。
第四條 實驗室要對重點安全部位做到心中有數,對存放危險品和安全用電的部位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對可能發生的危及安全的各種緊急狀態,如火災、爆炸、腐蝕性液體傾灑、有毒氣體泄漏、輻射損害、電擊損害、致病微生物污染、地震、自來水爆管等,必須分類建立緊急處置預案。要配置各種必要的滅火器。實驗室人員參加防火培訓,懂得防火常識。
第五條 進入實驗室工作和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未經實驗室或設備管理人員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設備、設施,學生實驗時要服從指導,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或擅離職守。實驗室管理人員下班前或最後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離開時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第六條 對有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致病微生物及放射性物質等的場所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七條 對易燃、易爆、劇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做到專室專櫃儲存,並指定專人、雙人雙鎖妥善保管,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領用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和系負責人簽署意見後領用,使用剩餘部分要立即退回,並作好詳細領用登記。領用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用量,存放藥量一般以一次使用爲限,不得超過限量,做到用量清楚。
第八條 各種壓力氣瓶不可靠近熱源,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誌要保持完好。要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採購和改裝它種氣體使用。使用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禁止學生獨立操作,並按有關規定要求,對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第九條 嚴格實驗室廢物的處理。實驗時要將殘渣廢液倒入指定的廢液桶內,統一處理。嚴禁將腐蝕物或有毒有害物質倒進水槽及排水管道。
第十條 實驗室設備的設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須遵循安全、科學、規範、整潔、有序的原則。實驗結束後應做好實驗場所及器具的清潔、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過的設備器材。學生實驗結束後實驗器材的整理、存放,一般應有實驗室管理人員的指導。
第十一條 爲保證人身安全,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衛生,不得在實驗室內進食、喝水。實驗室內禁止吸菸。實驗室內不得用明火取暖,嚴禁違章搭電或超載用電。實驗室內嚴禁放置私人物品等。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帶陌生人進入實驗室。
第十二條 對違章操作,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害、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 事後實驗室工作人員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系、保衛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和公安部門報告。對隱瞞不報或縮小事故真相者,應按有關規定予以從嚴處理。
一、機械加工實驗室是進行學生實習實訓、技能考覈、生產及研究的重要場所,必須加強安全及衛生管理,爲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良好的實驗實訓環境。
二、凡進入本實驗室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統一着裝(工作服或軍訓服);必須戴安全帽(女生務必將長髮挽入帽內);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時,必須配戴防護眼鏡。
三、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熟悉車牀性能,熟練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則不得動用車牀。務必遵守紀律,聽從指導,服從安排,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實驗中要服從老師指導,按正確的操作方法和規定的操作步驟,有條不紊地進行實驗,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以免發生事故。
四、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在實驗(加工)過程中,不得隨意串崗,嚴防多人同時操作車牀;並且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及良好的實驗秩序;出現特殊情況或異常響聲及時報告指導老師。
五、每次實驗結束後,學生將加工工件交指導老師測量並打分,做爲本次實習的成績;將本次實習實訓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須留相應學生對車牀及實驗室進行清掃。
六、車牀清掃及保養。
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並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並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由管理人員認真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註銷。
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範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設備安全。
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黴等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實驗過程中萬一出事,不要驚慌,如涉及人身安全,應盡力保護學生,儘量讓學生疏散出去,同時實事求是、科學地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學生感到恐懼,害怕實驗。
2、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觸電者脫離電源之後,將觸電者迅速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急救,進行人工呼吸,有危險者,應立即送往醫院。
一、供電線路,特別是實驗室供電線路及各種用電器的安裝均應合乎安全用電規範,線路與用電設備必須每學期檢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按規定放入地窖、專櫃。
三、使用加熱設備要嚴守規程。
四、室內要有防火設備,滅火器要定期更換藥品,禁止吸菸。
五、化學實驗的廢液要妥善處理,不準倒入下水道。
六、實驗室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門、窗用水、電等設備、設施以確保安全。
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嚴防事故發生,每日下班前檢查水閘、電源、門窗、烘箱等設備,保證實驗室安全。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菸,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誌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後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採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爲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學校保衛處電話:89003119)
檔案的管理制度:
1、資料員對檔案進行分類登記造冊,並按存檔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資料,並分類造冊,辦理銷燬手續;
2、借閱檔案時應登記,並應當日歸還;
3、需借用存檔檢驗報告時,應由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親自提取並簽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資料室執行《實驗室內務管理控制程序》,應加強防火、防蛀、防黴、防盜工作,保證檔案信息的安全;
5、嚴格遵守本站《爲用戶保密和保護技術所有權程序
監測員職責:
1、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的技術和有關儀器的使用和維護;
2、遵守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檢測規範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量器具,按規定填寫原始記錄,按時報送檢測結果;
3、嚴格執行分析質量控制有關規定,檢測前做好充分準備,檢測過程中堅持控制好準確度和精確度。檢測時發現異常及時彙報,主動提出合理建議,對自己出具的檢測數據負責。測試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或超遲檢定週期的計量器具進行樣品檢測;
5、堅持原則、忠於職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做到科學、求實、公正、廉潔,保證檢測數據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自覺遵守保密制度,維護用戶權益;
6、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收集和掌握與本人有關的國內外檢測技術發展現狀與動態,不斷提高檢測能力和服務水平;
7、愛護公共財物,節約試劑、水電,保證室內清潔整齊,維護公共場所衛生,時刻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1、實驗室安全規範
1.1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2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1.3藥品領用、存儲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爲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櫃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於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櫃。
6.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於冰箱或冰櫃之中。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着,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准,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裏進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1.4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着火。
2.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可能散佈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築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製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設備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行設計、製做的設備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後再投入使用。
7.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菸。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准後,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溼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機械設備應裝設防護設備或其它防護罩。
11.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如電器設備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1.5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5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開啓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
8.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後才進行。
9.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儘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查壓力錶是否正常。
1.6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爲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2、安全防護
2.1防火
1.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後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萬一着火,應冷靜判斷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滅火器滅火。
2.2防爆
2.2.1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爲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xx基甲苯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2.2.2防爆措施
1.對於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對於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2.3防灼傷
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鹼、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皮膚;應注意不要讓皮膚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2.4防輻射
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X-ray,長期反覆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屏蔽和縮時,屏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3.1廢氣
1.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設備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
2.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3.2廢渣
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於地下固定地點。
3.3廢液
1.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鹼中和,調PH值至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
2.對於劇毒廢液,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鹼、鹽水溶液用後均倒入酸、鹼鹽污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污桶內,採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澱法等集中處理
4、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4.1普通傷口
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4.2燒燙(灼)傷
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塗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4.3化學藥物灼傷
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1 、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爲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佈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瞭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後,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准後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櫃、烘箱等嚴禁保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櫃,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乾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設備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設備,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發生火災,火警及各種突發事件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並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領導,所有參加搶救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13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物理實驗室是學校財產的重要保管單位之一,爲了確保國家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實驗器材更好的爲教學服務。本實驗室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當日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驟。
二、學生進入實驗室後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靜,不經老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
三、認真聽老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食品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四、開始前和結束後,學生都要檢查桌上的儀器有無丟失和損壞。如有丟失或損壞要及時彙報給實驗指導教師。
五、做實驗時,不得擅離自己的座位,不得動用其他人桌上的實驗器材,要在認真閱讀實驗手冊的基礎上,按步聚進行實驗,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詳細做好實驗記錄。
六、遇有困難或問題,應舉手向教師詢問,凡違反實驗要求而造成的損失的實驗器材一律賠償。
七、實驗時應愛護儀器,節約用電或其他物品。若損壞儀器,應照價賠償。
八、實驗完畢後,要把儀器整理歸位,桌凳排放整齊,填寫分組實驗記錄本。經教師驗收後,方能離開實驗室。
九、加強實驗安全措施,落實、完善各種安全設備,加強安全工作。
十、認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帳物一致,學期及學年結束清點一次,並將清點情況報主管部門。
十一、實驗室管理人員及有關教師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措施,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十二、認真落實防火措施,定期檢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況,定期更換滅火器材,防止火災發生。
十三、經常檢查實驗室電源及電器設備,保證電源及電器設備安全、完好。無人時,要關閉用電電器、電源,防止事故發生。
十四、下課後關閉門窗,做好防盜工作,確保財產安全。嚴禁私自夾帶實驗室物品出教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農機安全管理制度
實驗室安全注意事項 合格實驗室的要求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世界最強的人工磁場 美國國家實驗室的物理學家制造而成
實訓室管理制度15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哪種管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什麼管理
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兒童安全管理制度
資金安全管理制度
電視安全管理制度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安以軒老公被捕後首度發言 稱自己不參與德晉日常管理賭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變更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藥房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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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