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40年後產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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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40年後產權歸誰,我們都知道,現在是房價上漲的時代,所以很多的人都會選擇購買公寓的,因爲相對來說價格比較的實惠,也很受商人和投資者的歡迎。那麼當公寓40年後產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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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寓40年的權利

在這裏很多人把40年的權利理解錯誤了,這裏的40年是指土地的使用權是40年,而不是房子的產權。如果你買了一套40年公寓的房子,那麼就意味着你擁有了這個房子不動房產證書,也擁有了土地使用的期限是40年,因爲土地是國家所有的,並非個人的。

所以在40年之後,公寓的產權還是歸屬你的,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已經拿到了該房子的房產證,就證明這個房子是歸我們所有,只是土地使用權到期限了。

2、遭遇拆遷

如果這個土地 的使用期限也已經到期了,我們也續交土地的使用費用了,但是由於國家的規劃和經濟的發展需要,這個房子需要拆遷重新規劃,那麼這個時候我們也不用擔心,因爲40年之後房子的產權還是歸屬於我們,國家需要拆遷會補償三倍的賠償金給我們。

公寓40年產權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40年公寓產權從登記之日起開始算。房屋權屬的確定需要到房屋主管部門依法登記,經依法登記,纔對外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房屋的產權也從登記之日起開始算。

公寓40年後產權歸誰

40年產權的公寓爲什麼不建議買

1、產權僅有40年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短短几年內,房產證就已經下崗了,而現在不動產產權正式實施了,雖然因爲公私財產的受保護權,70年產權可以續期,然而,很遺憾的是,小編不得不告訴那些買了公寓房的業主,對於40年公寓而言,未來自動續期或繳納費用還是個未知數。

2、水電費用貴,有些無煤氣

你知道嗎?雖然從價格上來講,公寓房總價是要比普通商品房低,但是,公寓房屬於商用性質,依照商用收取向業主收取的水電費。這也就意味着,購買公寓的業主要比民用要掏出更多錢,另外,很多公寓是不準安裝煤氣的`,如果長期生活,要將這點考慮,以免生活不便。

3、購房首付高,轉讓手續費貴

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把房子是否容易轉手這個問題考慮進去。相對於70年的普通住宅,公寓在轉手賣出時要繳納很多費用,千萬別小瞧了這些費用,如果認真地計算起來的話,那麼這些費用加起來約佔房款的10至20%。另外,一般公寓類的房子都要求高首付,一般爲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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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滿四十年後怎麼辦,如果購買公寓,公寓的產權就永遠屬於個人。“四十年”不是產權,而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國土資源局會在他們的計算機系統裏統一續期的,不需要本人辦理任何手續。

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如果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現在,國家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公寓40年後產權歸誰 第2張

公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滿40年後,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會辦理自動續期手續的。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公寓40年後產權歸誰3

公寓40年後產權歸持有者也就是業主。40年產權是針對的土地,在40年的產權到期後,公寓仍然屬於持有者也就是業主的,但土地使用權不屬於持有者。40年的公寓到期之後,購買的房屋是擁有永久使用權的,即便是土地使用權到期了,也可以繳納少量的費用進行續租,不會影響房屋使用。

40年產權房的優勢

地段好。這類項目往往處在市中心較好的位置,地段稀缺。周邊居住氛圍成熟,交通便利。一方面,有的項目本身立項是寫字樓,因而可以註冊公司;另一方面,可以將房子出租給小公司,租金收益遠大於普通住宅。

門檻低。低總價的投資門檻,是“40年、50年產權住宅”受投資客追捧的主要原因。單價比周邊其他項目的價格每平方米低幾百元到千元,面積主要集中在30平方米-90平方米之間,特別是一些3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戶型,對於許多初次置業的青年人或投資者,門檻較低,接受度高。

公寓40年後產權歸誰 第3張

四十年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40年產權到期,可以自動續期。土地使用權屆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續期獲准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相應的土地登記手續。

法律沒有規定費用的支付。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計劃,業主只需更新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雖然該公寓的產權只有40年,但如果該公寓位於沒有拆遷計劃的地段並且可以繼續居住,那麼我們可以繼續使用它。由業主共同申請,部分地區可繼續自主續期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的價格也遠低於同類土地出讓金,而且土地出讓金一次交20年,即公寓續約後可再使用20年,如果公寓地塊有其他規劃用途,必須收回,基本以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的方式進行,具體數額或措施,具體數額或措施由當地政府根據政策協商調整。

爲什麼那麼多人不喜歡公寓?

產權年限短 而且不能落戶 孩子也不能就近入學 水電費貴 而且不接天然氣 做飯電磁爐或者卡式爐 賣公寓費稅費太高了 一般賠錢都賣不出去 而且公寓裝修一點都不便宜 比小戶型費用高得多 但是公寓便宜 一般是繁華地段 優缺點自己取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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