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或將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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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或將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近些年來,隨着生態環境的改善,野豬與人之間的矛盾,開始成爲普遍的問題,不過,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野豬或將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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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發佈了《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包括陸生野生動物39目177科1789種,並刪除曾於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的野豬。

野豬雖不是中國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因被列入「三有」動物名錄,在中國法律保護「盔甲」下數量激增,山間、村頭再到城市街道,野豬的身影無處不在,近年中國發生多宗人與豬的激烈衝突,更嚴重的甚至造成人員傷亡。有數據顯示,野豬已經成爲中國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爲嚴重的野生動物。

野豬或將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

人豬矛盾日益加劇,已引起了中國官方的高度重視,致力解決野豬對農作物帶來的經濟損失,以及最大限度地減少野豬對公衆的人身傷害。

本次名錄調整以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爲內核,充分考慮種羣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名錄調整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生態優先;二是維護科研需要;三是有利於社會發展。

意見稿顯示,曾於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豬已被刪除。

今年以來,中國不少地區出現野豬氾濫情況,「人豬矛盾」不斷加劇,四川、江蘇、安徽等省的部分地區都下令對野豬進行科學捕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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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可以搶糧,人卻不能傷豬。”近些年來,隨着生態環境的改善,野豬與人之間的矛盾,開始成爲普遍的問題。有“三有”保護動物這層保護,個人獵殺野豬,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不過,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瞭解到,新發布的關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屬於偶蹄目豬科的野豬已不見蹤影。業內人士指出,如果最終將野豬從“三有”名錄中剔除,可以大爲緩解人豬矛盾,維護局部的生態平衡。

調整

國家“三有”野生動物名錄擬調整 不見了野豬的身影

徵求意見稿提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組織調整《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這是根據野生資源的變動情況和最新的研究成果,爲了更好地適應保護形勢,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本名錄調整徵求意見稿具體調整內容爲:一是將原名錄中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範圍的187種加昆蟲的8屬(獸類12種,鳥類129種,爬行28種,兩棲10種,昆蟲8種8屬)野生動物予以刪除。

二是將原名錄中轉按水生野生動物管理的191種(爬行43種,兩棲148種)野生動物予以刪除。三是新增680種(獸類30種,鳥類445種,爬行49種,兩棲132種,昆蟲24種)陸生野生動物,擴大了保護範圍。

記者注意到,本次發佈的徵求意見稿中,刪除了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裏的野豬。

本次名錄調整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生態優先;二是維護科研需要;三是有利於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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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

生態好轉、缺少天敵 野豬在多地氾濫成災

這條消息很快在業內形成了轟動性的影響。記者瞭解到,近些年來,野豬已經成爲國內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

野豬下山,野豬入戶,破壞莊稼,毀壞民居,甚至影響民衆的人身安全,人與野豬的衝突,已經不再是一時一地的,而是全國性的普遍現象。

野豬在我國的分佈範圍較廣,南北方都有。據瞭解,成年野豬的體長達到1.5米至2.0米,體重達到90公斤至200公斤。野豬身上有堅硬的皮刺,一般的攻擊很難傷到它。野豬又是雜食性動物,幾乎什麼都吃,因此野豬在野外基本沒有天敵。

野豬羣體的膨脹,和我國的生態環境的持續改善有直接關係。根據分析,隨着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自然保護區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等系列工程的實施,野生動物棲息地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野豬等野生動物種羣也因之不斷增長。

那麼,目前國內的野豬有多少?一種在業內流傳比較廣的說法是超過100萬,但官方渠道尚未給出確切的數量。但從局地的情況,能夠管窺國內的野豬氾濫狀況。根據公開報道,僅在四川省通江縣,根據初步調查,2020年全縣的野豬數量已經超過了20000頭。

對策

野豬與人爭奪生存空間 多地林業部門發佈“殺豬令”

早在2019年10月,記者對河南西部、西北部的天然林保護工程進行採訪時,當地林業部門就向記者介紹了野豬數量增長、下山毀壞莊稼的情況,受“三有”名錄保護的限制,當地民衆對此苦不堪言。

今年7月28日,南陽市林業局就針對野豬氾濫的問題,發佈了相關的通知。通知提到,各種野生動物繁衍迅速,尤其是野豬的種羣數量增長過快,活動範圍不斷擴大,嚴重影響當地農民日常生活,甚至出現了野豬與人爭奪生存空間的尖銳矛盾,農戶種植的玉米、紅薯等農作物被野豬啃食、踩踏,大片農田被損毀,農戶損失嚴重。

爲此,南陽市林業局建議,在保證野豬種羣資源平衡的.前提下,針對成災區域,有計劃、分步驟地對致害野豬進行獵捕。

豬可以搶糧,而人不能傷豬。今年,國家林草局對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並建議,嚴格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在不傷害野生動物的前提下,積極開展圍網防禦等主動預防設施建設,有效降低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減少羣衆損失。

多地已針對野豬氾濫情況開展了相關行動。今年7月22日,陝西省林業局發佈通告,將野豬狩獵期由原來的8個月縮短到2個月。四川通江縣也發佈通知,在今年年底前,計劃捕殺750頭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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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

目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 “除名”將緩解人豬矛盾、維護生態平衡

那麼,《名錄》調整的徵求意見稿,將野豬刪除,會帶來什麼影響呢?有網友擔心,一旦將其排除出野生保護動物之列,會不會矯枉過正,導致野豬成爲瀕危物種呢?

河南省林業局保護處一位負責人說,目前還處於徵求意見階段,需要徵求各地各級林業部門的意見和建議。野豬是否會被排除在“三有”保護動物之列,還不是定論。

鄭州市林業局保護處處長尚光鑄說,根據最近幾年的監測、排查,鄭州境內暫時沒有野豬的蹤跡。即便如此,他也非常關注人與野豬的矛盾衝突,在河南的南陽、信陽等地,野豬與人的矛盾日益激烈,已經成爲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旦被排除在“三有”保護名錄之外,野豬也就不再受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保護,如果造成破壞就能就地消滅。他說,這將省去上級林業部門的審批環節,能一定程度上解決人與野豬的衝突問題。

業內人士也指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野豬非常容易成災,且不存在瀕危的情況,通過“除名”的方式,可以減少野豬的數量,維持生態的平衡。

而針對部分網友提出的可能導致野豬成爲瀕危物種的擔憂,上述人士說,法律法規不是一成不變的,林業部門的政策也會根據實際做出調整。如果出現了或者可能出現野豬瀕危的情況,國家林草局屆時再將其納入“三有”名錄之中,情況自然會出現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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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全國多地野豬氾濫一度成爲網絡熱詞,有些地方野豬下山跑進農戶家登堂入室,甚至闖進了大城市。

這兩天,一條消息又引起公衆廣泛關注:12月10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修訂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有一個重點和亮點:刪除了野豬。(2000年8月1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野豬也列入了三有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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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意見稿中的名錄,由原2000年“三有名錄”而來。

國家保護動物有哪些級別分類?

據瞭解,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分爲:國家重點保護一、二級,地方重點保護動物(省級名錄)、三有保護動物,以及國際貿易公約保護動物。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按保護級別分爲一級和二級,一級:金絲猴、大熊貓、華南虎、東北虎、雪豹、白鰭豚、野駱駝、野牛、揚子鱷等。二級:獼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石貂等。

2021年2月5日,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正式公佈,新增517種(類)野生動物,大斑靈貓等43種列爲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狼等474種(類)列爲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豺、長江江豚等65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爲國家一級。

如果“三有名錄”刪除野豬

以後就能放開打了嗎?

專家明確說:不可以

杭州林業系統一位人士告訴記者,對於這份新擬定的名錄意見稿,我們業內人士都關注了。不過,目前這份擬定名錄,只是處於意見徵求階段。至於最終的新三有名錄如何對野豬做出規定,是要經過省市與國家林業部門進行討論的。

“從新擬定的名錄來看,本次名錄調整,以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爲核心,充分考慮種羣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

幾位浙江森林公安人士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達了相同觀點:只要是野生動物,不論保護級別,都會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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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比如野豬,不管今後在不在三有保護名錄中,解決辦法只有一個,就是由政府部門出面,組織狩獵進行種族調控。擅自打獵、捕捉和傷害野生動物,都是違法的。

面對野豬,個人可能只有一種選擇:想辦法驅趕它,向政府部門申請賠償……”

“對於‘三有動物’,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捕捉1只(條)就違法,捕捉20只(條)以上就構成犯罪,捕捉50只(條)以上就屬於重大刑事案件。在禁獵期、禁獵區或採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可能捕一隻就構罪。”這位森林公安人士說。

森林公安系統的另一位人士認爲,“野生動物的保護,除了國家重點一二級保護名錄、三有名錄外,還有省級名錄(省重點和省一般),另外還有國際貿易動植物名錄。“只要在以上任何一個名錄中有記錄,那麼這動物就是保護動物。除非以上所有名錄中都找不到了,就不受法律保護。從理論上講,雖然可以隨意處置,但要實現,目前還爲時尚早,也會存在一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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